【视频课】05 面对多元世界:自由而平等的人们如何共处
这次课在讲后面的主题之前,我突然想到我应该讲一个既有历史的,又跟哲学思考有关系的,稍微能够展开一点谈的问题,就是一些人特别关心的美国的问题。
为什么美国在现代政治中很重要?
我先来谈一谈美国政治的创生。我们现在讲了现代政治,什么出走啊,是人造之物等等,还是有点抽象。但是我们再举一个例子,来谈谈美国,因为美国我上次说了它是最接近人造之物的一个政体。而且对美国有各种各样的看法,现在好像大家因为关心中美关系,关心美国,有很多对美国的看法。有人说“美国就是一个基督教国家”“美国就是怎么样”……一言以蔽之的这种说法是非常可疑的。实际上美国是一个被谈论很多,但是理解得不够的国家。不仅是我们,连美国学界内部也有各种各样的争论。今天当然我谈的也是我的一家之言。
美国为什么重要?因为你想想,如果不是美国的话,现代政治不那么具有吸引力,它是很麻烦的一件事情。美国是一个最早的成功的现代政体。它是1776年独立的,从那个时候开始,就有一个现代的国家创生了。
你说英国不是(第一个)现代国家吗?不是。为什么待会我会讲。法国是1789年法国革命之后才有了现代共和国。所以在历史上美国是第一个现代国家。
第二,你在历史上看,强大的国家很多,自由的国家也很多,自由而强大的国家是非常罕见的。大概早期的罗马共和国有过那样一个时期,但是那时的公民自由也没有达到美国现在这样一个程度。大家想我们谈起自由是什么?自由只是一盘散沙,自由经常跟散漫放在一起,“自由散漫”。
自由的人结合在一起,连一个基本的秩序有时候都非常难保证,你更何况要谈到一个强大的权威。所以18世纪的美国政治试图实现一个我们叫做不可能的任务(mission impossible),它是要把高度的个人自由、地方自治和一个强大的国家权威结合起来,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美国也不是说有一个天才的人一下子发明的东西,它也是经过非常长的曲折探索,但是有一些最重要的时刻是值得我们去探索的。
美国建国,大家说是多少年?两百多年,就是从1776年开始算对不对?244年。但是美国其实它的建国,这是我个人的一个看法,我叫做其实有一个漫长的建国,它有一些时刻是重要的。
建国之前的美国有什么特别?
首先在美国1776年独立之前,有一个我叫做美国建国的史前史,就是殖民时代。大概是1602年最早的一批欧洲的移民到了美国,在现在叫詹姆斯敦(Jamestown)建立了第一个长久的定居点。后来大家知道1620年的时候,五月花号,那是很著名的一群人,他们到达了以后,然后自己签订了一个协议,一个条约,应该遵守一个规则。
这件事情特别重要。为什么呢?上节课我们讲的那些不管是霍布斯、卢梭、洛克,他们讲的自然状态都是想象的,而且是反自然的。因为我们知道我们一出生就有共同体,就有秩序;而美国是一个非常接近自然状态的(状态)。它的开始,就是一些人(聚到一起),大家是平等的,没有等级的,自主地来签订一个契约,它非常接近一个自然状态。它是在现实当中非常接近一个在理论家那里用思想造就出来的一个反自然的自然状态,而在美国这里竟然发生了,在一代人之间就成为他们自己的经验,这是非常奇特的。
也就是说经过170年的这样一个历史,北美早期的移民、定居者或者叫殖民者来了以后,大概有了13个州。州是什么?我们小时候老师说州和我们中国的省差不多,其实完全不是如此,把美国的州看成和我们的省一样,是一个错误的理解。
比如说一件事,美国的州长并不是总统的下属,州长不是总统任命的,州长他的权力是来自本州居民的选举,所以他的合法性,他的权威的来源是自下而上来的。他和总统一样,总统也是全国选出来,然后由选举人票决定的,而一个州的州长也是选出来的。
所以在早期的时候,因为没有联邦政府,那些states应该叫做邦国,这是美国的一个特点。
“人人生而平等”是事实还是理想?
美国的故事中,第二个(重要时刻)我叫做建国,其实是非常惊心动魄的,这是从1776年到1789年,13年的时间。标志性的事件就是《独立宣言》和《联邦宪法》的通过,这13年发生了很重要的事情。
我们先看看,美国为什么要独立?这里边当然有很多可以讲,比如说新英格兰地区居民要求自由贸易,南方的像弗吉尼亚这些种植园庄主要求开发西部的土地等等,这些东西都(导致人们)对英国产生了不满。所以他们当时有两个诉求,一个是要跟英国独立,一个是我们自己要联合。
但是独立的形态和联合形态,都没有确定。什么叫独立?独立有一种办法就是你高度自治。当时的邦国(states),他们在主权法理的意义上是属于英国的臣民,但是由于天高皇帝远,自治得很多,但是他们又要缴税什么的,所以有很多不满。所以他们的独立到底是说,完全脱离英国变成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还是说高度自治,没有定。第二个问题就是说,现在的13个殖民的邦国states,我们彼此怎么相处,也没有定。
但到1776年的时候,独立的诉求压倒了联合的诉求。联合怎么联合,慢慢再说,我们先独立,就有了《独立宣言》。
《独立宣言》是一个奠基性的文本,它里边非常重要的地方是,说有一个叫“宣言”(declaration),就是“宣告”(declare)。我们宣告(declare)什么?宣告(declare)一个真理,一个不言自明的真理,最重要的就是“人生而平等”,men are recreated equal,这里其实是严格地翻译的话是“人被造为平等的”。
大家想想,我们这个课程上经常讲事实判断,价值判断,对不对?那“人生而平等”这到底是个事实判断还是价值判断?
对啊,我们人是不平等的,但是它是说成“人是被造为平等”,被造为平等这个事情是一个事实。这个事情就它微妙在哪?它既是一个事实,又是一个理想。
在什么意义上它是事实?我们人99%的基因都是一样的,人大体是相同的,这就是霍布斯他在写《利维坦》的时候,他说人和人大致相同,有弱小有强大,但是弱小的人稍微联合一点,强大的人就不行了,所以需要一个秩序。在基督教的教义里,大家知道基督教有一个“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就是在上帝面前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这样一个精神,它跟传统的自然等级构成一个冲突,这里边就是比较复杂,有人会讲基督教有革命性的那一面。
大家知道教会啊、上帝啊(这些理念)都是比较保守的,但基督教也具有非常革命的一面,在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里边就体现出来。因为如果我们人是平等的,我们可以因信称义,我不需要接受你教会的这样一套建制的秩序,我直接跟上帝可以对话,所以基督教里边一直有革命性的那一面。
所以“人生而平等”这件事,它确实有暧昧不清的地方,它表面上是作为一个事实来宣称的,但它实际上又是一个理想。“上帝把人造成平等”了,但是实际上我们的处境不平等,我们的地位不平等,我们最后感受到的生活境遇也是不平等的。所以这里边它既是一个事实,把这个事实作为基础,但这个事实同时蕴含了一种理想,这是它最重要的一个非常不一样的地方。
为什么说《独立宣言》体现了根本性变化?
第二点,我们上次不是说传统的权威就是claim,现代的权威是要讲道理的,但你看“宣言”(declaration)是什么?有些道理是不能讲的。我就是说我从此开始——这也是个宣称(claim),为什么这个claim大家就接受了?你想想看。它是DE-CLEAR(编注:declare,构词上由前缀de-与clarare构成,clarare为拉丁文clarus的动词,clarus即英文clear,declare即de-clear,本义“使清晰,使显现”),这是自明的(self-evident),不言而喻的truth,真相或者真理。
其实你想想,所有的道理,你要问这个道理为什么成立?它要给出下一个回答,说这个道理是由这个道理来支撑的,你再问还会说有下面一个道理——这里我讲哲学了哦——还需要诉诸更早的一个道理。这样会导致一个什么?在哲学上叫做“无穷退让”。
你总得有一个地方停下来,停下来的地方就相当于它不能再诉诸比它更高的道理,它就是几何上的公理一样的东西。几何大家知道是讲道理的,是推理的;但是几何有公理,公理是不言自明的,不需要再证明了。而我们是用公理来证明其他的原理。亚里士多德说这就叫“始源”。
美国是一个自己建造的国家,它确实有一个时刻,1776年,有了建国的一个根本的文献《独立宣言》。《独立宣言》这里边就诉诸了一个公理,你不能跟它理论(argue),这是自明的(self-evident),但是为什么(传统的宣称不被接受了)呢?因为当时的人已经开始从传统转向现代,开始走出洞穴。所以你同样说“人是天生有等级”这是不言自明的,这个人家开始不接受了。特别是对从欧洲移居到美国的那些人,他不接受了,因为他们移民过来的时候没有等级,都是平等的,除了在南方有一些从非洲贩运过来的奴隶,他们还没有被当成是平等的。
这里边有一个根本性的变化,就是他们其实也诉诸一些不能够再辩论的公理、一般的原则,但这个原则本身从自然的等级变成了人人平等,这是一个革命性的变化。
一字之改为什么意义重大?
然后《独立宣言》里边有一个特别有意思的故事。《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他是主要起草人,他有些草稿,现在还保留在美国的国会图书馆。人家在分析这个手稿的时候发现,它里面写有一段话写“our fellow citizens”,我们的同胞公民,但这个“公民citizen”明显看到是涂改过的,就是有很重的涂改痕迹,这个“公民citizen”是最后写上的。
研究史料的历史学家就猜,他以前写的是什么呢?说是不是我们这些“定居者”、我们这些“殖民者”,或者我们这些“爱国者”?就想来想去猜不出来。到了2006年,很多很多年以后了,差不多是200多年以后了,然后出现了新技术,有一种叫超光谱成像仪,可以扫描文稿的底层,就是我不用破坏这个手稿,我也可以看到它原来那个字。2006年国会图书馆就公布了这个研究,这里原来的字是subject:
新科学技术揭露了《独立宣言》草稿中一个精彩的转折,这个问题至今让我们深感兴趣。光谱成像技术显示,在《独立宣言》草稿中,托马斯·杰斐逊最初将美洲殖民者称为SUBJECTS(臣民);但在随后的修订过程中,他小心地删去了这个词语,在上面涂抹墨水,并用CITIZENS(公民)这个词取代了原词。杰斐逊改动的这个句子并没有出现在最终版宣言中,但CITIZENS(公民)这个词在最终版宣言中出现了,而SUBJECTS(臣民)则没有。这一发现揭示出国父们思想的一个转变,就是人民是向彼此效忠,而不是对一位遥远的国王效忠。从臣民到公民的思维转变,我们认为这是民主的一个起点。

你看这里后面有几张图片看的更清楚了。这段话没有在《独立宣言》的最终稿里出现,这一段话,但是在《独立宣言》里面确实出现了公民这个词。subject是什么?subject是臣民,是服从于国王的臣民,而臣民这个词再也没出现。
你想想,因为大家说臣民说得很习惯了,在那个时候,都说臣民subjects。但是就在某一个瞬间,杰斐逊写手稿的时候,他说再不能用臣民了,我必须用公民。刚才那个解说里边说,它标志着一种思维模式的转换。我把这个时刻、这个瞬间叫做Jefferson moment,杰斐逊的时刻。它什么意思?它不是一字之改,他改变了一种思维的类型。
大家想想臣民是什么意思?臣民不仅是说我属于一个国王,它是一个特殊主义的陈述:臣民本身是需要通过一个王国,通过君主来界定的,而citizen是我们大家平等的关系,这是两种不同类型,(公民)是普遍的。
所以这里边我自己的一个看法是,我们经常谈英美传统,大家说得很顺了,但我认为英美之间是有一个断裂的,这个断裂就表现在英国的自由和美国的自由是两种不同类型的自由。
所以为什么英国不是第一个现代政体?它有一些现代元素,但它不是一个真正的现代政体。因为它的自由是属于一个王国(kingdom)的。你为什么自由?因为你是英国的臣民。为什么只是英国的臣民有这个自由呢?因为我们英国有一个伟大的自由的传统。它那个关系,臣民跟国王的关系,和君主的关系,仍然像骑手和马的关系一样。所以你要享受自由吗?你必须变成英国的臣民,因为我们英国有这样一个自由的传统。
但是公民不一样,你看那个宣言(declaration)它上面写,we hold these truth to be self-evident(“我们认为这些真理不言自明”),它是普遍的,人生下来就是平等的,然后在一个城邦里变成公民。这是非常非常大的一件事情。
所以英国对美国的独立不光是在政体上的独立,而且是精神上的独立。英国已经有一些现代的种子,但是是在美国变成了一个现实,这是非常重要的东西。
美国立国的原则从何而来?
但它(美国)的原则从哪来?其实也是从洛克那里来的。洛克当然是个英国思想家,大家知道,但现在的研究我们知道了,有一种叫洛克是美国的,什么意思?不是说洛克是美国人,是说洛克他的思想在英国根本没有发生实际的影响,或者没有像后来教科书说的实际上有这么大的影响。他的思想其实在英国没有落实,后面的史学家把他的作用夸大了。他的思想真正的彰显、体现、落实是在美国。
这个大概是思想史界的共识,是认为《独立宣言》基本上就是洛克的一个《政府论》的翻版。托马斯·杰斐逊就是一个洛克主义者,这里包含几个命题都是洛克的。你看都是从洛克的《政府论》下篇里面出来的:
第一,人被造为平等的,拥有平等的自然权利。因为这是天生的,我们中国人翻译成生而平等,天生的平等权利。当然这里面大家发现是不是有点神学的影子,好像是上帝赋予的,但洛克这里说的是造物者(creator),他也没有说上帝(god)。
所以这里边在思想史上有一个争论,就是洛克自己到底是一个基督教的清教徒,还是一个无神论者?是他在当时那个时代不得不用上帝的名义吗?还是他是一个自然神论者?这里边我不想进入更复杂的哲学学术探讨,因为自然神论被认为是从有神论到无神论的一个转化。反正洛克好像是诉诸了上帝、诉诸了神、诉诸了高于人的东西。
但是洛克认为这些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是天经地义的。而且他说这是自然,他把这个自然说成什么?是天然的、天生的,而且有一点神圣的。由于洛克的这样一个叙述方式,它(“人生而平等”这件事)是什么?非历史、非文化、非地区,也就是普遍的,它不取决于历史。没有说上帝在这个时段造的人是平等的,在那个时段造的人是不平等的,上帝在那个地方造的人是平等的……没有这样说,是普遍性(universal)的一个宣称(claim)。
这里是非常非常革命性的或者激进的想法,这个东西要落实是非常不得了的事情。到现在落实了吗?并没有完全落实。所以为什么美国整个的政治一直会有革命性,有它的激进性?就埋藏在它建国的最早的奠基性的文本里,而且(它写道)这是唯一天经地义的,是绝对的。
然后第二点,个人的权利是不可让渡的。那么要组成政府,我不是让渡出自己的权利,我让渡出的是自然权利的执行,自然法的执行权,而不是自然权利本身。因为自然权利构成了一些法律规则,这个规则要执行,要有执行者,我让政府来执行,但是不是说我这个权利就让出来了,我没有让渡我的权利,这跟霍布斯不一样。
第三,政府是人造之物。公民同意了以后来构成了政府,这就是同意理论,这是政府构成的先决条件,也是政府正当性的条件。
第四,政府的目的,而且是唯一的目的,就是保障自然权利,保障个人权利,否则你就没有正当性。这是非常强的(一种主张),这里和英国不一样,英国是什么?英国臣民的自由是派生的,是从和君王的关系、从传统那里派生的。(而美国不同,)它是一元论的,就是公民有自由,然后政府是派生的。洛克认为政府存在唯一的目的是保障个人的权利,如果你做不到这一点,你就不是一个正当的政府。
然后(洛克的《政府论》)里边也讲到,一个政府什么时候可以被废除或者会被拒绝,他说当政府违背了其应有的目的——也就是保障个人的权利——人民的革命就成为正当。所以美国可以闹革命吗?是可以闹革命的,但它革的不是它的建国原则的命,是可以革一个特定政府一个形态的命,特定的政府形态,如果你没有保障(个人权利)。
但这里边有一个重要的区别:政府的正当性与否并不是取决于人民的意愿,是取决于什么呢?是取决于一个客观理性的判断。这个标准就是说政府是不是符合了它的根本性的“保护人民个人权利”的这样一个目标。
(人民和意愿和人民的权利是否得到保护,)这是两件事情。一个是说我觉得你不好,你要下台。第二个是一个客观的判断,政府是不是在遵循它自己的功能,是不是在保护你的个人权利。
这两个东西经常会被混为一谈,这就是今天民粹主义的麻烦。因为你是不是保护了个人的利益,是有很多东西可以来给出不同的解释、不同的解读的。美国建国的这样一个奠基性文本,它给出了原则,但它的操作是非常难的。
那么你想想看,这样一个让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生而平等,而且对维护权利(有这么高的要求),政府要做的事情这么少,但这么重要——这件事情非常难操作。政府的权力太少了,然后要承诺的东西太大了。美国的这样一个建国原则——这个是早于法国大革命的——它其实是不能操作的,它只能作为一个理想。
《独立宣言》的理想如何落地?
要操作怎么办呢?就要等到《联邦宪法》。
(接下来要说的)这当然是我个人的一个解释,我也是引用了其他学者,我认为,这是我最根本的观点(argument):美国的立国之本,它面对这个新世界,这个新大陆的政治,它有一个双重结构,有一个基础(foundation),是一个奠基的东西,那就是《独立宣言》。但是这个基础(foundation)只是个地基,在地基里人是不能生活的,它要有一个architecture(建筑,构造),这个architecture是什么?是联邦的宪法。
我刚才讲了,说美国在刚开始,它解决了跟英国独立的问题,到底是自治还是主权独立,它说我主权独立了,但是我们相互之间怎么办?
在开始的时候这13个州都是高度独立的,相互之间没有什么(政治关系),相互之间就是confederation,是一个邦联,像一个松散的国际联盟。每个州它自己有法律,有议会,有政府,而在整个邦联(全国性机构)只有一个议会。然后整个邦联有什么权利呢?它只有宣战权或者谈和平协议(的权力),这个议会的议员是从各个州来选的;(邦联)还有负责邮政。
为什么邮政局在美国很重要?邮递员很骄傲的,我是公务员,我代表国家。美国人以前在邮政局是可以办公证,可以办选举的(手续),可以办好多事情。因为这是最早在邦联形成的这样一个贯穿性的中央政府的机构。但它(邦联甚至)都没有收税的权利,它是一个非常松散的邦联,有很多麻烦,对外对内都有麻烦,然后我们就开始要觉得这个邦联要改建、要改造。
然后就到了1787年5月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这是非常有名的,去过美国人都要去费城的制宪会议的大厅看,还有看那个自由钟什么的。你要看到(制宪会议)有一点特别有意思,当时这帮人,没有人授权他们制宪。后来还有人说他们这些人是什么?是越权了。
当时在5月开会的时候,是让他们开一个什么会?是让各州的代表来改写当时的邦联大条约,当时有很多不够的地方,有缺陷的地方,改编一下,就是修正一下,做一个邦联盟约的修正案。但是其实在之前,像麦迪逊这个人,他自己悄悄地在开会之前已经起草了一个叫十五点方案,他是有预谋的。结果会议一去就变成了一个制宪会议,是秘密的会议。
然后那个会开了多长时间?开了115天。因为这里边要讨论的问题非常多,你看你又要照顾《独立宣言》的精神,又要照顾人民的权利(rights),又要中央政府有权力(power),然后各个州之间又要协调,那个夏天反正是有两个人是中暑昏倒了,还有几次差不多要谈不下去,要谈崩了。你看,这就是一个伟大的政治理想和原则要落实的时候,其实是非常麻烦的。
也有两次就要谈崩的时候,有两个时刻。一个是1789年的7月4号,就是独立日的时候,然后大家在一起说,我们要重温那个时刻,就是1776年独立的时刻。我们要记住是什么使我们在一起,然后大家谈不下去(还要)再谈。
还有一次是特别有意思,是有一次富兰克林发言,当时快要谈崩了,他说我在这里——他诉诸一个故事——他说我讲一个法国老太太的故事,那个法国老太太跟她的妹妹发生争执的时候说,她说:“我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妹妹,可是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永远正确的人,除了我自己,我是永远正确的,但是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永远正确,怎么办呢?”
于是富兰克林就呼吁大家:每个对宪法或许还有异议的代表,和我一样,在这个时刻,我们略微地怀疑一下自己的一贯正确,然后宣布我们能够达成的一致意见,在上面签名。
富兰克林是说我们要诉诸这样一个观点,我们每个人都是可错的,我们每个人都不掌握最终真理,我们不是神。这里边有两个态度(的对比),就是建国之父特别容易模仿神,但他们(清教徒)的传统里边有一个敬拜神,敬拜神的意思是我们不是神,所以我们是可错的,这个态度是非常不一样的。
所以我讲的(美国政治中的)妥协精神并不光是一个政治现实主义的,说我们要达成(一致就要)做交易,它里边有一种深刻的对宗教的理解,就是凡人不是万能的上帝,你是可错的。这个和我们上次讲的对理性主义的这样一种怀疑是有关的。
所以《联邦党人文集》开篇就写道这是一个“深思熟虑的自由选择”。《联邦党人文集》大家知道是为了解释《联邦宪法》。
他们(美国国父们)当时开完制宪会议的时候,根本不是兴高采烈的,没有那么乐观。华盛顿说大概我们能够维持个几年就差不多了。麦迪逊说大概是能够有两三年就差不多了。根本没有想到能够长久,他们是非常谨慎的。因为知道这是一个很困难的任务,结果怎么样?联邦宪法到一个个州通过,然后有人反对,说这个里边没有保护权利,然后有了十个修正案,保护宗教自由、自由言论这些权利,这个叫修正法案,这里就不说了。
美国政体最特殊的地方是什么?
但是这里边我要讲一个秘诀,这不是我发现的秘诀,其实你看,在《联邦党人文集》第63篇,那篇是麦迪逊写的,他有一句话,好多人都读过《联邦党人文集》,但这句话不太被注意。麦迪逊说,“美国政治真正的独特在于从政府的任何一个份额中(any share of the government),完全排除作为集体效力的人民”。什么意思?
你想,我们一般理解的人民主权国家,就是人民表决,大家多数决定就执行了。但你想想看美国的政府,它所谓三权分立,它的总统是人民选的,国会也是人民选的;然后其实在有些州,连法院的法官也是人民选的。你看,没有一个地方能够把整体的人民垄断性地包含在那里
美国政治的设计你看上去很不干净,美国的政治它没有一个totality,没有一个总体性。现代政治一切都是从人民发源的,对不对?但是如果人民作为一个整体,在政治的制度中在场,也就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抵挡它。所以我把它(美国政治)这个特征叫做“肢解的人民”,人民是在场的,但人民是分别在场的。
所以它是一个什么?林肯不是讲那个三原则,但我认为(美国政治)是a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政府为民所有), for the people(为民所享), but not by the people(但不是由民所治),不是民治的,或者是人民是分别代表制的。
所以你说总统和国会之间的制衡是什么?是人民跟人民之间的制衡。人民不能作为一个总体在一个分支(branch)中完全存在。这给美国带来了它制衡真正的有效性,因为总统你不能借助(个人垄断的合法性),你不是君王对不对?你的合法性、正当性来自人民,那国会也来自人民。所以它可以构成一个制衡。
它的麻烦在于什么呢?他们的麻烦在于制衡制得太厉害,效率很低。你总统有一个立法的提案,然后国会要通过,国会可以否决,总统可以再怎么修正,再要求2/3多数,非常复杂。它的复杂所带来的效率低的代价是非常明显的,但是它会避免很大的危险。
作为一个非常理想的、革命性的、激进的《独立宣言》,它的实现是靠一个建筑(《联邦宪法》),这个建筑是精心设计、谨慎设计的。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里面写过这样一段话,他说,如果人是天使,就不需要政府。
(麦迪逊等美国国父)对人民、对大众(也是很谨慎的),虽然《独立宣言》给了人民这么高的权力,但是他们对人性的阴暗面、幽暗面是有非常审慎的怀疑的。如果大家都是天使,大家都非常礼让,那就不需要政府了,不需要秩序了。
但是,政府也不是天使,任何权力都不是天使,所以政府的权力要受到限制。所以一方面(政府)要来管理民众,所谓治理;另外一方面进行治理的公权力要被限制。
美国的权力还不只是三权分立,它不只是横向的有三个机构,立法、行政和司法;还有层级的分级,联邦权、州权、县权,县也有高度自治的权力。它形成了一个网格的结构。
为什么说南北战争是美国宪法与独立宣言之争?
即便是这么精心设计的这样一个现代政治结构——你可以看得出美国是一个现代政治的创生,它会遇到危机吗?当然会遇到危机。你想让人变成都是自由和同样是平等的,是很麻烦的事,因为大家意愿不一样。
第一次危机是什么呢?就是南北战争。南北战争,它吊诡的地方是南方的脱离主义运动,它是合宪的(constitutional)。为什么?这个联邦是自愿的联邦,我自愿的联邦我当然可以自愿退出,如果自愿的退出是非法的,那美国独立也是非法的,对不对?美国你本来是英国的,你怎么可以独立呢?独立就是说我跟你不在一起了,我要求一个独立,我脱离你。那南方的脱离运动分子,他好像可以诉诸美国独立同样的原则,是不是这样?
林肯和道格拉斯的辩论就是这样一个情况。但这里边还有一个原则,南方独立你们是要保持蓄奴制,你们要保持的这个制度是违背了我们建国的根本原则《独立宣言》。这里就发生了一个更高的《独立宣言》原则和成文宪法之间原则的这样一个冲突,这就是道格拉斯和林肯的辩论。那么后来我们知道结果是什么,是林肯压倒了道格拉斯。
当然对美国南北战争有很多解释,比如说你去听徐弃郁老师的课里面讲,是因为北方的贸易,北方工业和南方(经济的矛盾),这是一个过于现实主义的解释。但在根本的政治理念上,如果林肯没有《独立宣言》这样一个支持,他发动战争就是非法的。
像政治学家雅法的著名的著作《自由的新生》和《分裂之家危机》,它里面就阐释了《独立宣言》它本来是个“宣言”,它并不是一个宪法,但它是比宪法更根本的根本大法。当然根本大法的实践会遇到问题,本来是可以不打就不打,但还是打了,打了以后,这四年死掉62万人,南北双方,当时美国是3000万人,占了人口的2%。然后再经过南方重建计划。
所以从宪法通过,1798年,到美国南方重建完成,有88年,我认为这是美国建国的第三期。它有个史前史170年,有一个从《独立宣言》到宪法通过13年,然后从宪法到南北战争,这个等于是美国建国的稳定期、巩固期。其实是有一个漫长的建国。而且当时的人都不是很乐观的,不是说我们发明出来(一个好伟大的国家)。你想你如果生在南北战争的时代的美国,你会对这个国家完全没有信心的。
这是一个复杂的、审慎的设计,但它有毛病吗?当然有非常大的问题,有很多隐患是留在今天的。这就是平等跟自由之间的关系。
复杂的设计带来怎样的后果?
比如说,美国的法院,它的权力来自哪里?特别是最高法院,它有一个功能叫合宪审查,constitutional review,它有一个特点,它是被动的,你所有的法案,它不主动来说你是合宪的还是不合宪的。如果有人告,每年向最高法院申诉的案子很多,大法官会从里面挑选极少数很重要的,他们认为可以作为先例来判的例子,他们来判你合宪不合宪。
这里边就是有一个微妙的地方,为什么这些人(大法官们)他并不是民选的,而他可以否定一个国会通过的法案。国会是是老百姓的代表对不对,它是民选的代表。在理论上好像是有点麻烦的。你会遇到一个问题,有一个叫counter-majority difficulty(反多数难题),就是你会反多数决议。那这些人不会变成暴政吗?
但这里边有一个想法就是说,一时一事的这些表决,它可能要经过另外一个过滤器来深思熟虑。这里面是构成麻烦的,这个问题不容易解决,因为他们是说要有一些最高尚的品格和对美国宪法精神、宪法文本最清楚的这样一些精英人士,他们来担任一个守门人,看看当时的意识的潮流,是不是会让我们这个国家偏离到离开宪法的这样一个歧途上,要守住这个东西。它(最高法院)不主动做,它不能主动说你这个法案就违宪了,而是如果有人告了,有人提起诉讼了,我来做审查(review)。
它造成很多麻烦。比如说在1930年代罗斯福新政的时候,那时候遇到经济危机,罗斯福出来很多种种法案,国会也通过了,然后很多时候最高法院认为它是不合宪的。罗斯福当然很恼火,说你们怎么可以(否定),我是民选总统,这是民选的国会(通过的法律。)他们这些人(大法官们)是起一个刹车的作用。在这个意义上,它(最高法院)可能抵挡了民粹主义的这样一种危险。
在《联邦党人文集》里面,麦迪逊说,人民也不是天使。你不能完全跟着(人民走),这个国家的政府是不是保障了人民的权利,是要有人来判断的。不是说我觉得我被剥夺了,然后就出来一个法案就是这样。
美国政治一方面要小心民粹的问题,一方面要小心专制的问题。所以没有一个美国的神话,没有(像有的人)说“美国就是因为是基督教国家(所以很强大)”什么的。由于《独立宣言》承诺的东西是太革命性了,它是一步一步在现实中落实的,而每一次落实,它都需要有在政治上各种制衡力量的一个联合的决策,一点点推动进步。
当然有些时候(也比较激烈),比如说废奴运动,这是激进一点,1965年通过的《平权法案》也是这样。像马丁·路德·金的时候,他诉诸什么?他不是诉诸说我们黑人怎么样,他是诉诸我们黑人和所有人一样,就像《独立宣言》许诺的那样。你去看《I have a dream》(《我有一个梦想》)演讲,他就是说,《独立宣言》给了一张支票,没有兑现,我要求兑现这张支票。所以民权运动不是在反对美国,是回到美国的真正精神。
奥巴马在2008年竞选的时候,他也说,什么叫爱国?爱国就是忠实于我们建国的根本理念,这才是真正的爱国。所以他说不是什么黑皮肤、白皮肤或者任何肤色的问题(black white or blue),我们是个“美利坚合众国”united states of American,这个“合众国”United states是统一在美国的理念建国精神之下。
美国政治的体用之争是什么?
美国作为一个现代国家,现代政治,特别有意思。美国讲爱国主义的时候,美国被认为是有一个“美国特殊论”或者说“美国例外论”,就是美国是一个理念性的爱国主义。包括亨廷顿早年也承认这个东西。就是说,一般国家的爱国主义是像欧洲,像德国,讲什么鲜血与大地,我们的血缘,我们流着什么样的血,我们这片土地等等。
亨廷顿好像说过这样一个想法,他说一个英国人变成一个非英国人是你很难想象的,你是英国的血脉,你生活在英国的土地,你怎么变成一个非英国人?但美国人是可以变成非美国人的,如果你背叛美国的这套理念的话。
所以美国是一个叫理念型的民族主义,因为它有很多移民,来自世界各地,它不能按照人种来划分,它是按照你是不是接受美国的这套政治理想和承诺。
但这里边也有它的麻烦。因为它需要人民能够在很大的根本性的问题上达成一致。但是现在美国面临,我觉得是在林肯南北战争以来最大的政治极化和政治分裂。怎么解决?而且双方其实他们并没有说我们要背弃《独立宣言》的理想,就是在《独立宣言》的理想下,我们大家的解释不一样,就出现了非常大的问题。
在政策的层面它会造成什么问题呢?就是福山讲的民主(democracy)变成了否决制(vetocracy),就是否决(veto),你提出什么东西,我就否决,变成否决制了。否决制带来这个国家的很多很多麻烦。
你想,我们国家建一条高速公路(效率很高)。但在美国,比如旧金山那里的一号公路,如果说要从旧金山建一个高速铁路到圣地亚哥,好像有人提议了,但是就很多年通不过。因为如果你这里造一条铁路,沿线的一号公路的很多商业地区,他们的生意都会被影响,(一个决策)它要听从很多人的意见。所以这个国家它的特点就是不能够雷厉风行。但是在有的时候,比如说在二战的时候,他们那种战争动员,他们的那种能力又是非常强的。
所以我们可以看得出,(美国)它是一个最接近出走的、人造之物的国家,基本上美国的特点不在于它的历史短,而在于它全。从它身上可以看出一个国家(诞生和形成的历史),我刚才讲的史前史,也就是一六零几年开始有移民,然后看着好像一个自然状态,他们自治,然后自己搞出一个《独立宣言》,然后有宪法。它是一个非常全的国家诞生的历史,你在世界上找不出第二个版本。至少大国找不出这样一个版本,是一个人造的国家。所以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得出它的来龙去脉,全部是有历史记载的。
所以我就说,美国它面临一个体用之间的关系,用中国人的话说,《独立宣言》是体,《联邦宪法》是用;或者说《独立宣言》是道,《联邦宪法》是术。体用有时候结合得很好,有的时候会有紧张和冲突。
平等为什么很麻烦?
好,讲了这一点,(我们来讲)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成为自由主义的现在的主流。
以前自由主义是说,我们享有一些权利不可剥夺,但现在还要照顾到每个人享有相同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个就是相当麻烦。现在的自由主义为什么都变成一个平等主义的自由主义?它是需要在一个平等的(前提下)。平等为什么会变成当代社会一个非常重要的价值?这个我在课程里讲过了。所以你如果搞一个单纯的平等主义也不是那么麻烦,你搞单纯的自由主义,会有等级,也不那么麻烦,你要同时照顾这两者就非常麻烦。
而且平等的自由一结合就会出现什么?会出现多元主义。因为每个人都有平等的自由选择权,那么我们会有各种各样的生活,你信这个宗教,我信那个宗教,然后就有多元主义。所以现代社会就面临平等、自由、多元的压力。
我们在课程的第四部分讲的那些大的思想家,特别是以罗尔斯为代表的,说我要把这个(现代社会政治的)原则要阐明(articulate)出来。其实我们相信一些原则,但这些原则没有被很好地论证过。
大家在直觉上遵守一个什么呢?我们又要谈到平等,平等是一个蛮麻烦的事,它到底是什么的平等呢?那么在美国的建国里边,这个根本的原则是权利的平等,这个权利是rights,不是power,每个人都有权利。
权利在实践当中表达为什么呢?表达为机会。比如说男女平等,那么我们都有选举权,对不对?种族平等,黑人在以前最早是被算作3/5个人,到《平权法案》以后他就有投票权了。权利的平等在实施的问题上就变成机会平等,就变成大家都可以上学,都可以成为公务人员。最后美国还有黑人当了总统,觉得好像已经解放了。但是你深究这个问题,它有一个麻烦。
机会平等是什么意思?机会平等有两个意思,一个是形式上的机会平等,叫formal equality of opportunity,比如规定所有的人都可以来申请这个职位,所有人都可以进所有学校的考试。
就像我们高考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形式机会平等,没有谁不能高考,对不对?以前我记得我们那时候还有体检,现在体检最多是筛选说有些人如果身体上有一些障碍的话,他不适合担任某些职位;比如说你是色盲,你可能不能参加航空学校的招生。但是如果说你有什么身体缺陷,你就不能参加高考,那这是歧视的。(社会发展到形式的机会平等,)这个是很好的,是非常了不起的进步。
但是大家想想,形式的机会平等(formal equality of opportunity)有点像什么呢?有点像运动会,大家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然后比赛,这个就是美国讲求的平等。因为你平等不可能是所有方面的平等,比如你说我们的结果要平等,结果平等它不光是说让这个社会效率不高,它还违背了机会平等。也就是说,我让所有跑步的人必须同时到达终点,那你必须让他们起点不平等,因为每个人条件是不一样的。或者你起点也平等,终点也平等,你让那些跑得快的人必须背上沙袋,那你就没有平等的对待他。所以平等只能找一个平等。
那么我们觉得机会平等,形式上的机会平等、法律规定的机会平等,那是最好的。但是有人会提一个问题,你形式上的机会平等,其实并没有真正地给出机会平等,我们并不真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这个就是非常麻烦的问题。
最近上海出台了一个政策,我不知道北京有没有,就是私立学校招生是摇号的。你再花钱补习(也得摇号,)好多孩子是学霸的家长就非常伤心,但我觉得它是用形式平等来限制这个事情,为什么呢?有一个私立学校和公立学校的竞争不公平的问题,你把好多好学生选拔过去了,然后你的产出也是好的,怎么能证明你是好的呢?
有一次我跟清华大学一个副校长说,他以前是我们同行的学者朋友,我说你们清华就招了全国最好的高考分数的人,然后你培养出来很好的学生,那算你们教育教得好吗?还是你们选得好?你们清华真的有本事,把三本的学生录取到清华,然后毕业出来的还是很好,那么才叫你是个好学校。但是世界上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对不对?
罗尔斯如何重新定义平等?
那么让我们再想一想,就是说实际上我们每个人在自己的处境当中都是(面临这个问题),这个起跑线你可以设置得更早。这时候就有一个人叫罗尔斯,他就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说机会平等是很重要的,但是机会平等不能光是形式上的机会平等,他说我要做到一个“公平的机会平等”,fair equality of opportunity。什么叫公平的机会平等呢?就是要把运气的因素,偶然的因素尽可能减少,尽可能限制到最低限度。
你想,人的运气对自己的影响太大了,你生在一个什么家庭,比如你今天生在北京、上海,你上再差的学校,和生在比如说贵州、云南、青海、甘肃,七八九线城市的孩子(相比,仍然是更有优势的)。但是生在这样的处境是你自己选择吗?那不是你选择的,你是被选择,是给定的。
罗尔斯有一个特别重要的概念,凡是我自己不能决定的事情,这个因素在道德上是“任意武断”的。那什么叫道德上应得的呢?就是说我自己做了努力,我自己的选择,我得到的结果我应该负责,对不对?不管是好的结果,好的结果得到奖赏,或者不好的结果,我为此付出代价,受到了惩罚。我应该负责,这是我自由意志的选择,大家都很同意。
但是有些因素明明不是我的,这个因素在道德上就叫做morally arbitrary(道德任意的)或者是arbitrary fact from moral point of view(在道德意义上武断任意的事实),这是政治学里面一个很重要的概念。
你想想看,我们整个政治的人类的进步,它都是把那些morally arbitrary的这些变量,这些因素把它去除掉或者压制到最低的限度。
为什么男女要平等?因为是男是女,这是一个偶然的因素,你让这个元素在起作用,你就不是一个进步的道德的政治。你让那些自己不能决定的、被给定的、被赋予的那些特征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样的制度就是不公平的。种族也是这样的,是黑人,是白人,这个跟你自己没关系。所以要求性别平等、种族平等,它既符合我们的道德直觉,又符合这样一个道德原理。
但人蛮复杂的,你想,我们大家每个人都是爱平等的吗?这个蛮复杂的。处在弱势的人会要平等,当平等了之后我要追求卓越,而卓越的意思就是要高于别人。所以人要求平等和人要求力争上游,这两件事情它是在一起的。
但是我们也不能够说要一个绝对平均主义的社会,说大家都不要力争上游,大家结果都平等。但是我们要说,你力争上游,你获得的优势,这个结果应该是fair,应该是公平的。
所以罗尔斯他那个主张叫作为公平的正义(justice as fairness),就是说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是公正的、正义的呢?我要看它是不是公平(fair),公平(fair)怎么定义呢?
罗尔斯想啊,我们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的偏见,我们的偏见怎么形成的?是自己的立场、自己的身份、自己的属性(形成的),我是男人,我是白人,我家庭优越,那么我就会带着我的(特定)立场。
罗尔斯设计了一个思想实验,我们在课程中讲到了,就是无知之幕。在无知之幕下面,我们不知道自己的身份,我们只知道每个人在一个社会当中他怎么样行动会有什么样的一个结果,但是我们自己的特征不在其中。
从这个地方推下去,我们觉得在原则上所有的制度都可以设计得公平,哪怕你的家境我们也可以给补偿,比如说非常穷的家庭的孩子,我们给他教育补助,什么都可以做到。但最麻烦的是,基因也是不平等的,咋办?
现在有些研究发现,比如人是不是聪明,是跟基因有关系的,当然也有后天的(因素),但(是否聪明和基因)非常有关系。那么是不是我们做个矫正手术,基因工程现在有了,最后把大家把基因都(做出矫正)?好像做这一步是非常难的,这一步是我们不敢想,这是不是变成有一种有点反人类(anti-humanity)的问题。
那就是说,你不可能做到完全的起点平等,这是做不到的。还有一个(研究发现)说,连努力,连你勤奋,本身都可能受到一些自然因素的影响。桑德尔在课上做过一个实验,他有一次在哈佛大学演讲,就说我们(都认为是)靠自己的努力(effort)(来到哈佛的),然后他问,在座的人有多少在birth order里是 first place,就是你是家里的老大,结果下面好多人都是,大概80%的人,这是在哈佛大学。桑德尔自己就说,顺便一提,我也是。
也就是说(看起来头生子上哈佛的机会好像更大),但你是第一个“被出生的”这件事,你是“被出生的”对吧,你是第一个还是第二个,这个不是取决于你自己,这也是个道德任意的事实(morally arbitrary fact)对不对。当然这个是完全生物性的呢,还是有一个社会化的因素,比如说我们可能对老大的期望多一点,要他担责任,这我们不知道,反正这是个偶然的因素。
所以其实我们没办法(做到完全的平等。)你能不能说以后家里不许生二胎了,就一个,大家都是头生子女,或者要生的话一起生,三胞胎、双胞胎?我们没办法控制这些。
罗尔斯知道,我们没有办法控制所有的道德上武断的变量,我们只有一个什么办法?你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先天优势,就是那些不是自己选择的、被给定的一个因素,你可以发挥它,但是你要自己知道,这并不是你应得的。并不是你应得的,那应该怎么办呢?你获得的那些优势应该拿出一部分,来补偿那些先天处于劣势的人。
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论证。它其实把我们道德直觉当中那些模糊的东西,用一个非常严谨的推论给论证了。
平等和权利有冲突吗?
但是大家想想,它代表了人类的这样一种公正的理想,但是实际上任何社会现在离这个理想都差得很远,包括美国。罗尔斯的思想里边跟美国宪法,跟美国的《独立宣言》,有一个紧张在哪里呢?我们说政府是应该要保障每个人的个人权利对吧?但你会发现权利,它是rights(是复数的,)有很多权利,我有充分发展追求幸福的那个权利,而我的财产自由权,它也是一个权利——这两个东西是不是会有冲突?
不光是平等和自由,平等和自由在权利的意义上,它表达为,比如说一个政府收税,收累进税,来支持那些弱势群体,这在社会正义感上是对的,但是什么样的比例才是恰当的?征20%、30%、40%……在北欧可以征到60%、70%。那有一些人就认为这个东西是我得到的,这是我的财产权,为什么要给你?好像政府就变成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说我必须违背有一些公民他的财产权,来实现所有公民平等发展的权利,权利和权利之间发生了冲突。
这里边就会出现像诺齐克对罗尔斯的挑战,就是说,(诺齐克说罗尔斯)你的正义观是不对的。诺齐克认为,我不考虑一个东西是不是先天来的,我们所拥有的先天东西就是我自己,我是self owner,我是我自己身体的拥有者,所以我的所有的财产只要满足三点:
第一,我的获取是正义的,我不是靠坑蒙拐骗得来的,我是劳动得来的;
第二,然后我每一次财产转移都是正当的;
那么我得到的东西就是正当的。
第三,如果当中有不正当的地方,你要有补偿。
只要满足这三点就是诺齐克的正义原则。
那么(罗尔斯和诺齐克的)这两个原则就不一样,你看他们是一个从自己的财产自由权的角度,从自己对自己的拥有和我合法的拥有某种东西,从个人角度来谈。而罗尔斯是从一个社会的角度,从照顾个人的自由选择的基础上,他要看哪些是在道德上所谓武断的,判断你应得与否。这是两个不同的视角。
这个争论并没有结束,所以会有什么?凯恩斯和哈耶克的争论,对不对?德沃金的比较复杂,在我们的课里就已经谈过了。我有一个同事叫葛四友,他专门研究德沃金,我遇到有些问题要请教他。他做过一个演讲,他专门讲运气。他说生男生女这件事情当然是一个运气,但是在过去一个世纪里,由于女生被歧视,要么是被堕胎堕掉了,要么是出生以后没有被很好地照顾死了。
亚马蒂亚·森做过研究,在过去一个世纪里,这样被牺牲掉的女生达到1亿人,是非常惊人的事情。这是非常骇人听闻的,这样的命运,它们完全是偶然的、武断的,这还不是说我在社会上怎么竞争,你连生存的权利都没有。我们对这个的敏感性(可能是不足的),我想在城市现在已经好多了,男女平等不太成问题了。但是在很多地方(还有不足),当然我们的社会正在进步。亚马蒂亚·森他看到这是全球的一个特别是所谓不发达国家出现的一个问题,就是重男轻女的这样一个问题。
我们现在知道,就是说在这个世界上关于正义的问题,关于平等和自由的人如何相处是很难的事情。
我们怎么理解人与人的关系?
那么还有一个想法,我们哪怕实现了公正原则,哪怕这个世界就是说大家怎么样分配分得很好,那我们彼此的关系是什么样的?
我们现在发现了,在现代社会我们容易变得斤斤计较,我们就要计较,跟你算账,然后人和人的关系变成不是一个伙伴关系,不是一个共同体的成员关系(membership),我们是变成一个交易的关系。
我们非常容易用利益计算的方式来来权衡我们之间的关系,比如说这个人我是不是要和他加个微信,对我有什么用?我微信已经这么多人了。哎这个人是投资界的一个很重要的人物,我说不定以后用得到,我给他加个微信;那个人是律师,说不定以后用得到——医生特别重要,医生谁都喜欢对吧?还有校长对不对?
一个特别个体主义本位的世界,它会面临一个问题,就是账总有算不清的时候和算不好的时候,一个政策总有不完善的时候。而且一个政策它从这个角度看,比如说征税的问题,征30%就行了吗?25%行了吗?10%是不是也太多了?有人说40%……这个东西有的时候你很难说在哪一个点就是正好合适的,那么就会引起纷争,纷争以后就会造成分裂。那我们是不是除了算账还有别的东西?
社群主义者他们对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有很多批评,包括设计社会公正原则的时候。他们说,我们要恢复一个视野,我们是在共同体的一个成员,我们需要看到我们的一种纽带关系。这个是越来越困难了。现在我们形成的共同体是有的,(比如说)同事,如果是在一个好的单位,像得到这样对不对?大家就会有一种在工作中、发展中志同道合的这样一种(纽带关系)。如果这个公司和单位大家有一个共同的理想,比较容易发生出这样一个纽带关系。
但是随着现代社会的高度的移动变化,它(这种纽带关系)是非常脆弱的,不像传统社会,它是一个生生不息的、血肉相连的这样一个共同体,比较容易建立大家那种attachment(情感纽带),现代社会attachment(情感纽带)特别脆弱。这也使得大家有现在这种孤独感,这种漂泊感,一切都是不确定的,然后确定的都是利益,是可以算账的东西。
这样的社会是不是一个好的社会?(这个问题)是非常麻烦的,像桑德尔、查尔斯·泰勒他们都提出这个问题。还有另一个问题就是说,大家难以商量。
我们怎么改变人与人的沟通?
多元社会,自由、平等、多元三件事情放在一起很难实现。只是自由的话,随便我自己可以怎么想;但多元、平等,我和你有同样的权利,然后我们的争论就可以无休止地发生。
哈贝马斯就说,我们是不是能够好好说话?其实他就是对好好说话提出一些(探索),(好好说话这件事)好像听上去很简单,但我们怎么样能够好好说话?哈贝马斯提出了非常重要的一些探索,他认为好好说话这件事是内在于我们的。
因为其实无论脾气再暴躁的人,我们在生活经验中总会有那样的时刻,觉得,诶这个人说话说得挺好的,我跟他谈得挺好的,有吗?我们经常跟人吵架,我们现在很容易生气,跟谁要怼回去,他再怼我。
人有两种(行动或者说交流)模式,这两种模式都是存在的。(第一种是,)我跟你说话的时候有一个很强的动机,(这个动机)根本不是要跟你交流,而是要压倒你,是要赢这个争论(argument),是要把你怼回去让你哑口无言,这就是律师型的人。
律师的第一原则是赢,他找证据,他要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强化、夸大,强调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然后淡化、忽视(downplay)这些对自己不利的证据,最后他的目的就是要压倒对方。律师这是最典型的(typical),但这是他的职业需要。然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好多问题跟别人辩论,常常就有很强的这样一个心理。
这种交往,哈贝马斯叫做strategic action,策略性行动,大概在人们谈生意的时候也会这样吧,我要赢下这个案子(win the case)。
但还有一种行动其实也是内在于我们人性的,叫做交往行动(communicative action),就是我们完全是出于真正的理解,想要理解对方和要寻求真理,这其实就是苏格拉底的那样一种对话,这个叫交往行动。
交往行动其实非常内在于我们的人性,我们往往现在谈话被策略性的行动拉着走,因为我们要赢。但我们确实每个人都能体验那种推心置腹的、诚恳的,为了获得新的认识和追求真相真理的那样一种谈话。在朋友之间,在恋人之间,在同事之间,都会发生。
而且实际上在日常生活的实践中,这两个动机它并不是说截然分离的,像个频道一样(可以随意切换),对一个人就是要赢过你,对另一个人就是交往行动(communicative action)。它是混杂在一起,而且随着相互的促进会转换。你发现没有,在日常生活中,如果这个人他好好说话,他会影响你。你如果善意、倾听,然后说得不那么决绝,也会影响对方,然后会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
那个互怼是怎么发生的?你说一句,他马上就怼,大家就会恶性地像核武器竞赛一样,(怒气)会激增。哈贝马斯知道自己的这样一种想法,他并不是说(交往行动)那么容易实现,但他提供了一种理想,我们是可以去接近的。他阐述了达成有效交往行动的一些条件,这个我在课里也讲过,但是讲得很简单。
多劳多得怎么构成一个陷阱?
刚才讲了(分配的问题),然后meritocracy是什么意思?翻译成能者多得,merit就是看你的表现。我们现在讲绩效考核,就是merit。优绩制(meritocracy)就是根据你的表现来获得奖赏,这个叫优绩制(meritocracy),这是美国实际上通用的一个法则,这个法则的基础就是机会平等。
但是我们刚才知道了,罗尔斯等人对这个东西提了质疑。第一,机会平等需要一个公平的机会平等,而不只是形式机会平等。第二,由于先天造成的劣势(的人)和先天具有优势的人(相比),应该在分配正义上得到补偿。但是现在美国当然没有做到,所以现在出现优绩制(meritocracy)的陷阱,它走到一个什么情况呢?
2019年,美国出版了一本书叫做《优绩制的陷阱》(The Meritocracy Trap),一个很有名的社会学家(丹尼尔·马科维茨)写的,畅销得不得了。

作者认为美国陷入了这样一个优绩主义,或者叫做多劳多得等等,也有人翻成“贤能制”。我觉得因为它主要是看你的效果,所以它是会推进(社会效率)的。
但是作者在书里面写了什么?美国由于这样一个一直吸引人的(优绩制)——因为实现美国梦就是靠这个优绩制(meritocracy),它有非常激励人心的东西——但是作者会说,优绩制形成了一个新的种姓制度,新的等级制度,为什么?
因为成功者他们会守护自己的成功。怎么样?向孩子投资,教育投资。最好的教育资源从幼儿园开始。他们那些辅导,所谓前5%、前10%的人,他们给孩子那些校外的经费可以达到百万美元级。然后你就根本竞争不过他们,然后它就会使等级永久化。像上次谁写了一本书(也是讲这件事),作者叫罗伯特·帕特南,书叫《我们的孩子》(Our Kids),这本书已经翻译过来了,是我一个华东师范大学的同事叫田雷(翻译的)。
所谓美国梦的一个对你的感召力,就是说只要你努力,大家都有机会,可以实现你的梦,对不对?但是现在发现(美国社会)向上流动变得非常困难。我每年会写一篇关于西方思想界的述评,我在2019年那一篇里面特别谈了这个问题,你可以去看,这个引起的争论也很多。
“我们”与“他者”如何交往?
最后我们来看看中美冲突这些问题,这些特别麻烦的问题。刚才说,在一个国家内部,你会面临他者,和自己不一样的人,比如说白人和黑人的关系,男人和女人的关系,异性恋者和同性恋者关系。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说能够把他者(the other)慢慢看作自己的同胞。这个过程是不容易的,美国比如说黑人白人的转换,到现在还没有彻底完成,但是已经是有很大的进步了。
什么叫真正的他者?你把他看成局外人。有一个人类学家说的很好,他说我们对真正他者的意识,是我们见到他,我们停止对他进行伦理关怀,我们把我们的伦理上的、道德上的关怀不用在他身上。也就是说其实是把他完全工具化,就是不把人当人。因为对人,我们总是有伦理的、情感的这样一种关怀,但是对他者我们没有,我们把他看作是对我的利益实现(是否有用),有好处吗?有坏处吗?就这样。没有把人作为目的本身,而只是把他当做工具。
现在中美之间会有这个问题吗?你看我们的谈论基本上就是,美国离不开中国,因为中国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大的市场;而美国有好多高科技,我们还需要他们。这些关系其实仍然是与他者的关系。
这在一个传统上是可以理解的,跨文明总是特别难的。因为你是很长时间积累的(一种直觉),在一个国家内部生长,你看到外国人、外邦人总是有这样一种好像是非常自然的一种警惕、距离感,不是敌对,就是我没有把你当成自己人,这是非常容易理解的一个现象。
但是呢,我们要看到这样一个问题,外面的人,自己人和外邦人,他者和自我,这个界限一直是变的,它不是绝对的。
在传统社会没有出走之前,大家这个疆界是相对稳定的,疆界其实包括很多:我们居住在什么地方;我们用的物资,譬如说我们的饮食起居的产品是从哪里来的;我们跟什么人打交道;我们的信息在哪里来的?
在传统社会,在最经典的传统社会,这四个界限是同一个界限,它是重叠的。我们住在本地,我们自给自足,我们吃的用的都是本地生产的,我打交道的人都是本地人,然后我听到的新闻也是本地的,听到的消息。但一旦有了文字、电报,有了报纸发明以后,一般来说,对于识字的人来说,我们的信息边界已经不是本地边界了,你看这里面就出现差别了。
我们说在湖北或者贵州某一个地方的人,在湖北比如说,辛亥革命之前就有报纸了,但是对于识字的人和不识字的人,他们的信息边界就不是同一个边界。现在的社会里几乎没有人他这个四重边界是重叠的,这个不是任何人的理论,是我的理论。我还在研究这个,还没有发表。
是分离还是融合?
所以我们要把文明看成什么?文明在根本上是一个相互遭遇而发展的。所有的文化文明单位,人和人也是这样,我们在相遇的时候有各种各样的可能,有可能竞争,有冲突,有侵略,有暴力,也有理解、交往,然后有融合,有友谊,很多种可能性。
但是人类历史,你看大历史,很奇怪,它充满血腥和战争,但它是融合的趋势更大。我上次说过如果我们不是融合(的趋势更强),我们现在大概是几千个、几万个部落,或者人类是几十万个部落。我们本来都应该是部落人,自古以来我们都在部落里,我们都是小的部落,我们怎么可能变成了大的城邦、大的共同体?
中国是最早变成了这样大的一个帝国。我们经过了什么?经过了春秋战国,战国就是大家打来打去,打是以前比较常用的一个方式,打是一个通用的融合的方式,打完了再融合。现在我们已经记不清(战国时是谁打了谁),现在还记得起战国时代你是哪个地方的人,然后现在和谁有仇吗,没有了。
再比如说清朝的时候,有那些反清复明的人,看到清朝那些人(会觉得是外人),包括那时候同盟会孙中山他们还用这个口号对不对,“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等等。现在你们看清宫剧的时候有没有这种体验?觉得这些异邦人、蛮族人侵略我大中华?没有,没有感觉,怎么可能会有。中国当时的民族主义是把这些人看成异邦、看成他者的,最后由于在遭遇的过程中经过复杂的五族共和,(再经过)后来的历史,后来在抗日战争的时候我们提出中华民族这个概念。
中华民族是一个很好的概念,它不是一个地方性的概念,它是一个超越地方的、文化的概念。我们在文明遭遇的过程当中,我们特别对冲突敏感,我们对融合(不敏感),因为融合是一个长时段的事情。在任何给定的时刻,我们都看到冲突;但是融合是长时间的结果,而且有的时候融合是要经过冲突的。
那么现在世界的一个问题就是说,这两个人(福山和亨廷顿),师生关系,在我们课堂里讲了。我们在直觉上都觉得亨廷顿对,因为我们看到的都是冲突,文明的冲突,对不对?亨廷顿说文明和文明之间是不相同的,不相同导致冲突,这里边需要很多论证,他自己也有论证。
到底是什么在冲突?
但是我们问一个问题,文明之间会发生冲突,那文明内部会发生冲突吗?我们不要说别的,伊斯兰教里边,逊尼派和什叶派之间打了多少年?打了千年。在同一个国家内部有冲突吗?我上次讲过新的全球化带来的一个重要的特征,我叫做全球化的断层线。
在任何一个国家内部,全球化导致了在文化和经济上的分裂或者说裂痕。它不是说哪些国家变好了,哪些国家变差了,它是每个国家内部在变化。有经济学家的研究,就是说最新一轮80年代开始的全球化,它使国与国之间的不平等减少了,但是在每个国家内部都扩大了原有的不平等。每个国家内部有一些全球化的得益者,他们更支持全球化,这些人叫做全球主义者。
好多国家内部也有全球化当中的失意者、受挫者。那么在美国我们知道华尔街、硅谷的人,和锈带地区的人,就是不一样的。然后不光在经济上、利益上,而且在文化观念上(也产生差别),有的人就更主张开放、世界主义的,有的人就更主张向内的、地方主义的、民族主义的。一些人号召民族是根本性的,然后就有非常强的民族主义。
美国现在也有,美国是特别有意思,我刚才讲过美国的民族主义是特别(有意思的,)它应该是一个理念型的民族主义。但现在他们有一种叫白人民族主义的这样一个叙事出来了。特朗普很厉害的是,他诉诸了一个表面看上去已经过去了,但实际上还埋藏在很多人心里的那种种族主义的思考。
因为在他们看来美国正统是什么?就是WASP,white-Anglo-Saxon-Protestant,就是白皮肤的、盎格鲁-撒克逊的清教徒,他们认为这才是美国的正统,其他都是外来的。我开始不理解,因为我在美国待了9年,我看到一些白人对其他种族的人都很客气、很友善(nice),怎么还有这么一帮人?
他们是这样,他们一个心态其实很微妙,我后来才发现。就是说,(他们的心态是),我其实是这里的主人,但是我很有教养,我很文明,你们来,很好啊,然后大家来建设美国。他把这个看作是一种恩惠,我的好意,我的善意,我赐予你的,但是我不会这样说,因为我很文明。但是哪一天你明目张胆地,你大声疾呼这本来应该是我的权利,这本来就是我应得的,甚至说美国宪法、美国的建国之本就是应该(给我这些权利)的——所以你们不要假惺惺的好像这是你给我的善意,是你赐予我的,根本没这么回事。你看他这时候心里就很不高兴,本来就是可以好像很融合的,你好我好,特别是如果你说我要对你表达感谢哦,像你们这样的主流的白人,还有对我们的(善意),(他们就会说)这是我本来应该做的,本来就是我们宪法规定,他会这样说。但你要宣称(claim)这就是我的东西的时候,他反而就会(不高兴。)但有些人不说。
特朗普的一个胜利,他就是把这句话说出来了,他基本上说出来了。所以有人说他的主张make America great again,其实是make America white again,要让美国重新“变白”。所以他自己打了一个身份政治的牌,然后这个身份政治牌,反过来又激发了另外一种身份政治,包括黑人运动,所以美国现在造成很大的两极化。
其实在所有国家(都有这样的局面。)我们国家内部的很多辩论,前段时间微信上流行讲什么三观不合,然后就把谁拉黑了就算了,然后好多人就发现,好多老同学就不能说话了,对所有的问题都会有争议。
这是一个新的全球局面,每个国家内部都有所谓“文化内战”在发生。你说是不是一个国家的人都在一起呢?我发现其实是每个国家的全球主义者他们在一起,在大城市里,精英学校毕业的,比较有开阔视野,他们的那四个圈子(可能是相似的):他们居住可能是在某个地方,在北京、在上海、在武汉、在广州或者哪里;但是他们的信息圈是全球的;他们用的物资你们去检查一下也是全球的;他们的人际交往也是基本上不在本地,基本上不局限于本地。所以这样的人,他的边界,他的疆界和另外一些比较本土定位的人的边界(不一样了),他们是不同的人。
所以我不同意亨廷顿的一个看法是,他似乎把文明的边界划得过死了,他认为文明的边界,或者一个文化的传统文化边界,决定了这些人的思考。其实我认为现在文明之间的冲突和文明之内的冲突同样剧烈,如果不是更剧烈的话。
亨廷顿和福山各自都说了一种想法,这两种不同的想法,中国人都说过,一个就叫“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一个就是中国人讲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但是到底这个世界是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那个方向走,走得越远,还是往“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个方向走得远,这是福山和亨廷顿之间的争论。
“出走”最根本的改变是什么?
我认为现代它带来了一个最大的景观,就是让我们看到了别的地方,看到了越来越多的别的地方。于是我们有了出走的可能,有的是字面意义地(literally)出走,比如有人就移民了,这就是出走嘛,我不要在这个地方过了。
我不知道在座的人你的祖籍是什么,你们现在生活的地方和自己出生的地方是不是在一起,我不知道。我认为大多数情况,有很大的概率是不在一起,更不用说观念了。我小时候说,启蒙,走出洞穴,最原初的意义,对我来说,让我理解了的是打孩子这件事情。
我说在我小时候打孩子是通则,棍棒底下出孝子,这个孩子不打就长不好的,所有中国人都打孩子。这一代人或者两代人之后,不打孩子是通则,打孩子是特例,怎么变化的?就是孩子不打也是能养好的,我们以前不知道这件事情,或者我们不相信这件事情。
小时候我看一个电视剧叫《成长的烦恼》,就特别感动,我不知道你们看过这个电视剧吗?叫Growing Pains,这里面的孩子是可以跟老师、跟父母提意见、对话、批评,而且不挨打的。而且父母如果要给孩子下一个命令,要反复地想什么样的方式,什么样的语气才是好的。(我小时候觉得)有这样的社会,它没有崩溃吗?这就是让我看到了另外一个生活的可能。后来我到美国去和朋友说,有一个很好的电视剧叫做《成长的烦恼》,(朋友说)那是什么三流电视剧,我们谁都不知道,谁都不记得了。然而对我们产生这么大的影响。
这个世界,其实人类在一个很小的地方,他的四重边界都是稳定的,它会有一个熟悉、安顿、绵长,很稳定的所谓自然的传统生活,这个生活可能是有吸引力的。但是我想这种美好,这种吸引力,就是安顿、这种适意、这种所谓自然的生活,多半是现在的人想出来的,构建出来的。而且你要问问谁美好?男尊女卑的时代,大老爷们可能觉得蛮美好的,但身为女生,你可能连生出来的权利都没有。
但是你离开了,走向一个不那么自然、不确定、未知的、具有很高风险(的世界)。它会有意外的惊喜和收获,也有非常令人震慑的惊吓、恐惧、灾难,包括我们讲的什么地球的环境危机、气候危机。
但是我们已经走出了洞穴。因为当你看到另外一个世界的时候,你有了新的想法新的理念,而memory(记忆)这件事情是不能undo(撤销)的。我们可以用力去记一件事情,我们不能够用力去忘记一件事情。大家想想你们遇到什么不高兴的、难受的事情,忘记它,做不到,那么努力,努力忘记它,想办法忘记它——没有办法做到,我们努力可以背诵一些事情。
当我们看到了世界,看到了另外一种生活方式,看到了另外一种景观,我们记住了,然后我们会想,会想什么呢?是因为这个景观出现以后,它改变了我们的参照标准,它不一定对,它用不着是正确的、真理的化身。它用不着是柏拉图讲的走出洞穴以后的那个太阳,实际上没有任何另外一种文化是真理的化身、是太阳。
但是只要我们看到了别的洞穴,我们就明白了自己的洞穴性,就是我们会把我们自己的生活和处境相对化,我们不把它看成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和唯一的方式了。我们知道有另外一种语言,把水叫water,我们不会说他们在说窝头,而这件事情是不能undo(撤销)的。
所以作为出走的这样一个现代历程,它一旦开启,它没有办法再reverse(逆转)。这就是我们的处境。我们要在这种处境当中明白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们是谁,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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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所欲不逾矩:#人际交往 心理学家阿德勒提出过“课题分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课题,一切人际关系的烦恼,都来自于自己的课题被他人干涉或对别人的课题妄加干涉,我们需要把自己的课题和别人的课题分离开,只对自己的课题负责,“与我无关”和“与你无关”,足够我们处理好人际关系。
而现实是,我们总有一种冲动去“为他人立法”,总有一种妄想能“借他人之力”,就是老师所说的策略性行动。得到同学能够自由发表看法,形成观点的碰撞与交流,互相理解,这是交往行动。
但与此同时,自我表达本身就隐含着影响他人的愿望,就好比我现在斟字酌句写笔记,我输出认为“对”的内容,也部分出于获得认可、说服他人的动机,尽管微小而隐秘;也好比理想主义者在公共场合的表达,如威尔逊的“民族自决”,其造成的后果我们也难以估量。
这其中有个“度”的问题,工具性和目的性并非泾渭分明,实践中需仔细权衡。
从心所欲不逾矩:#平等&自尊 人不能直接地、毫无中介地、直击本质地认识世界,也不能如此这般认识个人,总需要一些“介质”作为切入口,如此,群体标签和刻板印象在所难免。但我们得承认,当下社会的各类“歧视”有相当大的部分是被社会建构出来的,这就意味着改变的可能性。
如今,『平等』是个足够敏感的话题。以性别平等为例,我理解不论男女,只要稍稍指出当前女性平权运动有不合理之处就有歧视的嫌疑,诚然这其中会涉及个人立场和处境的不同,但鉴于目前的整体环境,如果不靠自上而下地建立起性别平等的规则原则,女性个人很难以自身努力打破社会障碍,因此对此类建立平等的活动,我们需要某种程度的宽容和耐心。
不论追求平等的过程有多少龃龉,我还是愿意相信,关于最终要达成的理想目标,我们可以形成共识,借用不久前去世的金斯伯格大法官的话就是——“不是女性解放,而是所有人的解放”。
身为一个尚未经过社会“毒打”的女生,我无意代表或号召任何其他人,仅谈谈自己作为“被弱势群体”一员的(或许有些天真的)想法和选择——
于我而言,生活总是具体的。希冀社会环境能够向好,与作为个人需要努力,并不冲突。社会变革需要循序渐进,而生命却总是转瞬即逝,所以我不奢望外界能够给予我需要的一切,『自尊』二字,足够我过好这一生。
何为自尊?
来到这个世界,不断地从外界汲取知识、经验,主动发展自我,形成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我有一套“自给自足”的内心秩序,我对自己的选择和行为有着清晰而诚实的认识,我能够从自身生活中收获间断的“小确幸”,我对自身的判断不过分依赖于外部的评价,不过分寻求他人认同,有完整的独立人格。
这是我的『自尊』。我敬佩那些为他人福祉奔走的英雄,但我也不会因此妄自菲薄而觉得自己格局小或者自私。我总是身处群体,我的存在与发展总是受惠于社会(我很感激这一点),而我的“自私”是这一社会变革的一部分,是它的成果,也是它继续演进的因子(contributor)。
我们每个人不可能仅仅属于一个群体,看似对立的群体,总是处在人类这一共同体之中,我们寻求的不是某一群体的解放,而且所有人的解放,所有个体的解放。身为个体,“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远不是一句口号那样无意义。
曾道祥:擎师好: 一个多小时的大脑冲刷,几乎体会到的是孤独。人与人之间存在的孤独,人与世界存在的孤独。存在孤独,一个人在这世界活着的唯一命题。信息不对称,永远存在。 融合、冲突、分裂,再到试图融合。这世界竟然如此撕裂,因此公平只是种幻觉。我们的身体际遇和认知,会在残酷现实面前,显得渺小、脆弱甚至不堪一击。 因此,对老师上一讲提到的求同存异有一个全新的认识。主动“求同”并不是消极的态度,也不是对现实的屈服。更重要的是一种积极认识“我”与外界的关系。这也是从矛盾、对立的二元冲突迈入坦然面对多元世界的积极心态。“存异”让我们有所保留的警觉,以第三只眼观事观物。不至于随波逐流。
Daimon:【1.关于美国】
1.1 麦迪逊在《联邦论》第51篇中有一段非常有名的话,现在回顾依然感到热血沸腾:
“如果人是天使,我们将不需要政府,如果天使统治我们,我们将不需要对政府进行限制。人类面临的难题就在于,一方面,要设立一个政府,赋予它权力,但同时我们又要防止它滥用权力。一方面我们得让这个政府能够控制被统治者,另一方面,又得让它控制自身,权力必须受到约束。从最终意义上讲,控制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但经验表明,我们必须找到辅助性的措施,就是分权制衡,才能实现对权力的控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里,并不表明人民天天去监督政府,这不可能,也不可能随时更换政府,建立新政府,那样就没有秩序可言,也就没有了自由。让权力对抗权力,是最现实可靠的办法。三权分立的基本原理,构成了建立有限政府的保障。”
听了今天的内容理解更深了一步:“人民作为一个整体,在政治的制度中在场,也就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抵挡它。总统和国会之间的制衡是人民跟人民之间的制衡。”
1.2 施展老师的札记“美国的力量≠美国政府的力量”也提到了一些:美国联邦政府获得授权有限,很多事情都被束缚住手脚,不能去做。于是从外观上看来,美国就很松散。然而日常生活中哪有那么多大事要办的?绝大部分小事都是靠地方的自组织机制就能够搞定的。”
施展老师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美国是一个无法从上到下动员的国家,要把这个国家惹急非常非常难。但一旦惹急了,九头牛都拉不回来(二战)。”
1.3 汉密尔顿说,司法部门必须拥有这个司法审查的权力,因为跟另外两权相比,它是最弱的,是最不危险的。立法机构掌握了钱袋子,总统掌握了枪杆子,唯独法院什么都没有,如果再没有违宪审查的权力,它根本无法和另外两权平起平坐。从根本讲,宪法就是用来约束公权力的,它防范的对象就是政府,如果国会的立法、总统的命令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不能及时有效地纠正,那宪法就毫无意义了。
【2.关于“他者”】
“我们对真正他者的意识,是我们见到他,我们停止对他进行伦理关怀,我们把我们的伦理上的、道德上的关怀不用在他身上。也就是说其实是把他完全工具化,就是不把人当人。”
我有一个很不成熟的想法……把人当“人”的时候,也在暗暗地、无意识地对对方发出一种隐性的试探。试探什么呢?试探共识,看看对方是不是“自己人”。如果不是的话:“我们这么合理的诉求你们咋就不理解呢?是不是人?”
当然这是一种浅层,甚至无意识的行为,更不是寻求理解。据说人的熟悉范围大概在150人左右,这样的话,在这样一个处处是陌生人的社会,有时候把别人作为他者,也许反而能回避“是不是人”的道德问题,像安排交通那样讨论出一个规则。
【3.关于“undo”】
今天日本侵华一直令我们义愤填膺,但已经没有人再去追究当年的蒙元屠城了。记忆不能努力的忘记,那能不能不努力的忘记一些事情?老师表达的意思应该更接近“认识到”吧。
人天然就会忘记。忘记与铭记的关系,好像不是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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