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 莎剧为什么可以有漏洞?

这一讲,我们继续讨论《哈姆雷特》。

“生存还是毁灭”,哈姆雷特那段经典独白,其实是疯话。如果不是因为装疯卖傻,他一定不会这样讲。这一长段内心独白为什么必须是疯话呢?

我们先把全文的逻辑简单梳理一下:

首先,活着很苦,死才是解脱,但我们之所以不敢去死,只是因为不清楚死后的世界到底是好还是不好,或者是有还是无。

活着的苦,无论多苦,都是已知的、确定的、有限的;死后的情况却是不可知的、不确定的,也许是无限的。

那么就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死后受的苦远远大于活着受的苦。所以,为了躲避死后可能存在的无限的苦,我们宁可承受活着时候的有限的苦。

这个逻辑在今天看来也许有点荒唐,而在莎士比亚时代,不但荒唐,而且离经叛道,因为它有着怀疑论的倾向,再向前一小步就跨进无神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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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为什么说疯话

我们中国人常说“生死事大”,这里的“生死”是一个偏义复词,重点只在一个“死”上。怕死是天性,要化解这种恐惧,最好的药方就是宗教。

在欧洲传统里,基督教一度把生死问题解决得妥妥当当。所以在漫长的中世纪里,死后的世界、死后的生存状况,是确定无疑的,相比之下,反而活着的时候才充满了不确定性。

从这个意义上说,之所以“知识就是力量”,是因为未知的世界总会让人害怕,只有把未知变成已知,心里才能踏实。当一个人对死后的天堂地狱有了足够的知识,他就有足够的力量和勇气来应对活着的世界了。

至于他的知识正确还是错误,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只要对他的知识笃信不疑,力量就会充沛,勇气就会饱满。

中世纪的宗教知识告诉人们,现世生活只是短短的一个过场,死后的天堂地狱才是永久的归宿。所以,活着不是为了活着,而是为了更好地去死,这就是基督教文化里的“向死而生”。

人如果相信了这样的知识,对贫富贵贱就不会太在意了,努力工作赚钱变得毫无意义,真正应该为之努力的,只有修行和忏悔。

要等到新教改革,加尔文宗兴起,努力工作赚钱才有了宗教价值。

莎士比亚的时代正是新教改革的时代,但英国的新教主流不是加尔文宗,而是安立甘宗。安立甘宗里更极端的,就是我们熟悉的清教徒,后来建立美国的就是这个阵营里的晚辈。

清教徒对戏剧深恶痛绝,他们相信人世间的享乐通通都不应该,所以总在呼吁政府查封剧院。伦敦的剧院也确实因为他们的呼吁,时不时停业整顿。

在清教徒的眼里,剧院不但是淫窝,还是淫媒,像魔鬼一样引诱世人堕落,败坏世道人心。

他们说错了吗?

我们看看莎剧,即便是最有高贵感的《哈姆雷特》,情节也无非是乱伦、谋杀、篡位、欺骗、负心,实为人间罪恶之集大成,没有半点正能量。就连复仇也不应该,因为上帝说过:“伸冤在我,我必报应。”亲手复仇无异于僭越上帝的权力。

当然,所有这些正大光明的理由,都建立在对死后世界的确定感上。如果“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将要做什么梦”是无法确知的,那么再多的理由也不能使人信服。

莎士比亚是文艺复兴时代的大师,他的作品里流淌着文艺复兴的时代精神,这段台词就是小小的例证。它已经在凸显着人的反省意识和世俗的生活价值了,在反省当中怀疑神的话语。不要说清教徒,基督教的任何一支宗派都难免被它触怒。

所以,这样的台词,必须是疯话,没人会和疯话计较。哈姆雷特的台词之所以饱含着哲理和深意,正是因为有着装疯这个设定。 装疯不仅是情节上的必要,更是台词上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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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画家艾德文·奥斯汀·艾比《哈姆雷特舞台一幕》(The Play Scene in Hamlet, Edwin Austin Abbey, 1897)。这是第三幕第二场“戏中戏”的场景:哈姆雷特安排戏班在国王面前上演一部谋杀主题的新剧。在准备看戏的时候,哈姆雷特疯疯癫癫地枕在奥菲利亚的腿上,很对奥菲利亚说了一些下流的双关语。

矛盾的舞台魅力

但是,如果你足够细心的话,就会发现一处剧情上的矛盾:

在国王独自忏悔的时候,哈姆雷特完全可以一剑杀死国王,但他因为宗教理由上的顾虑,错失了这个良机,那么,哈姆雷特到底信不信神呢,信的话又信到何种程度呢?

我相信莎士比亚本人也给不出答案,因为角色的性格一贯性在他而言并不重要,前后矛盾是很正常的事情。

其实这正是戏剧的特点。我们知道,小说、电影、电视这些体裁里,情节大于台词,角色又大于情节,或者说,情节比台词值钱,角色比情节值钱。

所以说,塑造出丰满的、识别度高的、讨喜的人物形象比什么都重要。 只有人物形象才能深入人心,再精彩的情节也很容易被人淡忘。

比如在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约翰·狄克森·卡尔是一个罕见的叙事天才,他的小说,无论故事还是诡计,写得比阿加莎·克里斯蒂和柯南·道尔都好,但今天人们只记得波洛、马普尔小姐和福尔摩斯,很少人知道卡尔写过什么。

再看最近几年,英国和美国各自翻拍福尔摩斯探案剧集,美版《基本演绎法》(Elementary)的案情和推理明显比英版《神探夏洛克》(Sherlock)高明得多,但没办法,英版就是靠人物取胜,卷福康伯巴奇扮演的福尔摩斯不但可以在今天热卖,还能在将来的影史上成为经典。

人们很容易从小说的欣赏习惯来评价舞台剧,因此产生了一个著名的所谓“哈姆雷特问题”。说是一个问题,其实包含着很多小问题,总之是各种表现在哈姆雷特身上的矛盾。最核心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他就不能痛痛快快地复仇呢?

最经典的解释来自歌德,他说莎士比亚想要表现的是,一桩大事放在一个不适合做大事的人的身上,结果悲剧了。

就像一棵大树插进一只值钱的花瓶里,树根一伸展,花瓶就碎了。

很多人从歌德的观点出发,评价哈姆雷特是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用中国人的俗话来说,就是“秀才造反,三年不成”。

但是在我看来,所谓“哈姆雷特问题”,根本就不存在。

之所以出现了这样一个伪问题,其实是评价体系错位造成的。 歌德在用小说家的评价体系来评价舞台剧里的人物形象,后人跟着他一起错。

在莎剧里,情节出纰漏也好,人物性格前后矛盾也好,都很正常,因为这都不是莎士比亚和莎士比亚的观众们在意的事情。

我们只要稍微细心一点,在全剧开场不久就能发现矛盾。

那两个月来,哈姆雷特不是一直被父亲的葬礼和母亲的婚礼搞得失魂落魄吗?他还责怪母亲水性杨花,悲伤消失得太快,新一段感情又来得太急。

但是,哈姆雷特追求奥菲利亚竟然也在这段时间。那么,他有什么资格批评母亲呢?

没有什么合理解释,只能怪莎士比亚考虑不周。莎士比亚无论多么出名的剧,情节或多或少都会出些纰漏。这在当时不算是什么不得了的错误,因为台下的观众并没有多少三思的工夫,这就是舞台艺术和书本文学的不同。

在这一点上,大概也仅仅在这一点上,今天的电影仍然属于舞台艺术,导演只要把节奏安排得足够好,剧情上的瑕疵就变得无足轻重了。

所以电影很容易被有心人挑出“硬伤”,这通常不是因为导演水平低,而是因为“硬伤”其实不重要。除非节奏没把握好,让观众的大脑有了太多的空闲去思考,那才是真正的失败。

总结一下,莎剧的故事往往不是原创,《哈姆雷特》也是,莎剧的角色经常缺乏一贯性,情节的漏洞还多,但这么多的缺点,都没有能够影响莎士比亚的崇高地位。

管理学有所谓的木桶效应,一只桶能装多少水,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但 文艺界的规律刚好相反,作家的地位取决于最长的那块木板。

莎剧的剧情虽然漏洞百出,人物形象也常常前后不能一致,台词里还夹杂着太多的下流段子,但这些都不难容忍,谁让他写出了极尽华彩的台词,至今也无人能够超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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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画家但丁·加布里埃尔·罗塞蒂《奥菲利亚露出发疯的征兆》(The First Madness of Ophelia, Dante Gabriel Rossetti, 1864)。画面表现的是《哈姆雷特》第五幕第四场,围在奥菲利亚身边的是国王、王后和哈姆雷特的好友霍拉旭。奥菲利亚受的刺激太深,在这一幕出场的时候,剧本提示,要她披头散发,精神恍惚,拿着一把鲁特琴。画家虽然没有严格遵照剧本,但把角色的情绪表现得相当逼真:国王在思索对策,王后惴惴不安,只有霍拉旭真诚地关心着她。

划重点

莎剧的剧情虽然漏洞百出,人物形象前后不一致,台词夹杂下流段子,但对于舞台艺术来说无伤大雅,这是舞台艺术和书本文学的区别。

思考题全剧结尾的时候,丹麦的王公贵胄死成一片,挪威王子趁机要求继承丹麦王位,这在中国观众看起来太荒唐了。那么,如此荒唐的情节,莎士比亚时代的英国观众怎么就能欣然接受呢?关于《哈姆雷特》这部悲剧,你还有哪些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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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留言

湛泉:熊老师我猜想: 1397年,在丹麦登基称王的玛格丽特把三个斯堪的纳维亚国家联在了一起。挪威和瑞典沦为丹麦王国的一个组成部分。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于~1600年间的作品,1600年间英国观众知道挪威和丹麦联在一起,挪威王子也许有希望。

熊老师,我的疑问: 哈姆雷特为何要对他的女友,无辜的奥菲利娅,那么惨忍无情?

熊逸(作者) 回复:很好的猜想😄。我的理解里,如果没有杀父之仇这件事突然出现的话,哈姆雷特也许会和奥菲利亚好好地恋爱结婚。但杀父之仇分量太重,以至于其他的事情忽然都变得不重要 了,包括恋爱,包括奥菲利亚。举个例子,假如你是高三的学生,在高考当天偶然发现了我的小课,一听之下惊为天人,魂不守舍,马上回家反复收听,高考忽然变得不重要了。——我多希望这个例子可以成立啊!😄

李盈:在莎剧的剧情当中找漏洞,就好比在相声段子当中找逻辑缺陷,这都是没有领会精神的表现,无独有偶,这两种艺术形式,都是更适合在剧院演出的。一旦隔着屏幕,那种韵味就降低不少。

对于这种特别需要给现场观众,带来强大冲击感的艺术形式,在表现力上多少都得有点矫枉过正,这才能给现场观众带来一种极致的感官体验。就好比在聚光灯下,浓妆艳抹并不显得过分一样。

如果你被演出深深的打动,会感觉每个毛孔都为此舒张,从头到脚似乎都被过电一样,此时你的大脑是不会启动理性思维,去找剧情上的一点瑕疵的。只有你出了戏,或在家看重播时,你才有可能进入挑刺模式。

月光:我想问一下熊老师,哈姆特即然要装疯卖傻,其目的就是为欺骗新国王,好为老国王报仇,那他为什么还要经常说一些双关语,这不是在报露自己的意图,反而使自己陷入更加危险的境地吗?

熊逸(作者) 回复:如果站在剧情一贯性的角度来看的话,哈姆雷特毕竟年轻,不能够像刘备那样控制自己的情绪。但如果站在莎士比亚的角度来看,他就是爱写双关语,为此经常不惜牺牲剧情,台词对他而言比剧情和角色都重要。我们要把看莎剧当成看歌剧或音乐剧,演员讲台词相当于唱歌,唱腔最重要,剧情和角色没那么重要。

五开闲人:熊老师:我联想到随后霍布斯出版的《利维坦》",当时"三俗"莎剧受民众的追捧走红,是不是意谓着宗教意识形态的瓦解,为现代国家意识的出现提供了社会土壤?

熊逸(作者) 回复:是的,但现在我感觉,仅仅是宗教意识形态的瓦解还不足以催生现代国家意识,要形成现代“英国”意识需要有法国和罗马教廷这样的敌人。人是通过敌人来定位族群属性的。如果我们都被同一个敌人欺负,我们就会觉得我们是同一个群体的人。所以任何一个组织,大到国家,小到公司,要想快速提高凝聚力,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找到一个敌人。要想保持凝聚力,就需要保持敌人的存在或者不断树立新的敌人,而不是一不小心真把敌人消灭了。

金戈铁马:《哈姆雷特》的结局,挪威王子要求继承丹麦王位,或许在我们中国观众看来,会觉得匪夷所思;但是,只要我们回到当时的欧洲,就不难理解其中蕴含的合理性了。中世纪以来,欧洲王室之间强调贵族血缘统治,喜欢通过联姻、通过更紧密的贵族血缘缔结来强化国家之间的联盟,同时也相应的提升后裔的继承序位。可以说,当时的欧洲各国王室之间普遍沾亲带故;因此,当一国王位出现空缺的时候,往往会考虑由另一国具有血缘关系的王室成员,来继承该国王位。最典型的就是后来的英国光荣革命,英国的威廉三世原为荷兰的执政,他的母亲是英国国王查理一世的女儿玛丽公主,他又娶了詹姆士二世的女儿玛丽公主。1688年, 光荣革命推翻了詹姆士二世的专制政权,建立了君主立宪制政体,由威廉三世和他的妻子玛丽二世共同登上王位。所以,莎士比亚剧中看似荒诞的剧情,其实是有着很深刻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意义,值得我们好好体会。

Eros:熊老师 我想问的是欧洲贵族怎么看待婚姻这件事 中国毕竟传统封建社会解体很多年啦 我挺不理解欧洲贵族关于婚姻 爱人的忠诚并不是很重视这件事 哈姆雷特的父亲是怎么看待母亲出轨这件事呢 是不是按照您之前讲的 对于贵族来讲 嫁妆是最重要的 其他的不重要 难道孩子不是本人亲生的也不重要? 求熊老师解答呀

熊逸(作者) 回复:嫁妆最重要。婚姻的获利经常比打仗还高。爱人的忠诚虽然也重要(这毕竟是人之常情),但因为婚姻的出发点往往是政治和经济利益,本身就没有爱情基础,所以对忠诚的要求也就等而下之了。爱情和色情问题可以通过情妇和情夫来解决,很多时候这都是公开或半公开的。亲生儿子是重要的,因为这涉及财产继承问题,而婚姻制度的本质就是财产制度(我在熊逸书院里有讲)。女儿也有继承权,但权利的稳定性比儿子弱。《哈姆雷特》的情感和家庭背景被设计得更贴近普通人,宫廷味道被淡化了。

在野:熊,我想问: 哈姆雷特在杀死奥菲莉亚的父亲时,并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忏悔之情。按照我的想法,如果我是哈姆雷特,我当然会先震惊(杀错人了)接着惋惜(他是个牺牲品)然后会害怕(毕竟是奥菲莉亚的父亲),那么当时,哈姆雷特是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吗,以至于他忘记了爱着奥菲莉亚,亦或是爱情在仇恨面前毫无意义,这让我想到了《罗密欧与朱丽叶》正好相反。 第二个问题是,这个结局可谓是“无人生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要去伸张正义吗?在我看来,假设今天有人散尽家财去打官司,打到天昏地暗家破人亡,有必要吗?

熊逸(作者) 回复:(1)误杀奥菲利亚的父亲的时候,哈姆雷特处在不正常的精神状态,倒不必用正常的心态衡量。有的剧团演这段戏的时候,哈姆雷特和他的母亲的争吵简直声嘶力竭,像两个疯子。(2)愿意为伸张正义付出多大的代价,这个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有很多人都宁可和仇家同归于尽的。这意味着一个经济学命题:“价值是主观的。”同样想报杀父之仇,有人愿意付出一半家产,有人愿意牺牲一切,包括自己和全家老小的性命。散尽家财打官司的事,狄更斯的《荒凉山庄》就是以此为背景的,官司真的打到天昏地暗、家破人亡。狄更斯的态度很明确:一点都不值得。但那场官司只是谋财,并不害命。

螺闹耳朵:允许有漏洞,但莎翁的长板决定了其高度,我们对世界的探索亦是如此。

专注于一个领域的需要,是由于人类精力有限,能从一两个更高的角度打开窥见世界的缺口,比各方面都涉略但却高度平平只看到同一平面的世界,要更全面。

陈盛泰'烂漫:欧洲的王室,彼此联姻,有亲戚关系。 欧洲的国王,权威不像中国皇帝这么大。中国皇帝是天子,是神,突然把皇位给别人,还是个外国人,大家难以接受。在欧洲,我主子的主子,不是我的主子。

玩笑。:太惊喜了,没想到熊逸老师涉猎范围这么广袤。《基本演绎法》你也知道。 但仔细一想,熊老师你曾说过自己是推理迷,这也不显得奇怪了。

power li:伊丽莎白是英国女王,又是欧洲的祖母。欧洲是贵族统治的,国家意识很晚才成型。引进国王很常见。

鑫燕:哈姆雷特,凭他的才智完全有自我保全的方法,为什么要用自我毁灭的方式来复仇?

阿顿:我猜可能是那个时代的欧洲的“国家”与中国的“国家”概念有很大差异。整个欧洲的国家的王亲贵族都有些斩不断理还乱的亲戚关系,诸如A国王的父亲是B国国王,B国王妹妹又是C国大帝……

刘溜溜:就如熊逸老师在最后的思考题所说的,当年我看到挪威王子趁机想要在丹麦的王国称王时,我是费解的,还觉得要是我在场的话,见者有份,我是不是也可以申请继承呢?

但看看当时欧洲贵族之间的各种联姻以及和亲,即便身处两国,说不动也有成员相互之间有着亲戚关系,到关键时刻,这些从没来往的远房亲戚们都能出来宣称一下自己的继承权。不知道挪威王子和丹麦王室之间是不是也有这样的关系呢?

从另一层含义上看,当时这位挪威王子对丹麦是有着军事企图的,到了最后,丹麦的王宫贵胄死成一片,似乎瞬间已经群龙无首,这时候要是挪威王子回去后立刻发动战争,似乎丹麦也不太有胜算,领土还是会在挪威王子手上。

zero:丹麦历史上曾入侵英国,并带来痛苦的记忆。挪威王子趁火打劫,所以英国人会有落井下石的快感?还是,欧洲贵族通婚,王室继承人来源于其他国家非常普遍?

黎明不幸:熊老師晚上好!關於這個挪威王子的事兒,我並沒有感到特別大的意外,至於為什麼,這當然還要追溯到歐洲歷史悠久的聯姻傳統。隨之而來的,自然就會產生聯合統治,譬如歐洲著名的卡斯蒂利亞和阿拉貢的聯統,西班牙與葡萄牙的聯統,奧地利與匈牙利的聯統,還有就是丹麥,瑞典,挪威的卡爾瑪聯盟以及後來的丹麥與挪威的聯統。所以挪威王子宣稱丹麥的王位也就沒什麼奇怪的啦。沒想到這樣的冷知識,竟然在熊老師的課裡面以這樣的方式出現了。聽的時候,真有一點“相視一笑,相忘於江湖”的意思呢^_^(說起來上面這些知識,都是我從《歐陸風雲IV》這個遊戲裡面了解到的,看來玩遊戲也不全是虛度光陰嘛)

小鱼🐟:那个时代的国王与我们历史上的不同。

获得识道-郑腾:当时欧洲是中世纪宗教国家,政教合一吧,像英国和法国

用户29436829:熊老师,能推荐一些相关的电影吗,你觉得最接近莎士比亚那个时代的电影

Eros:我记得几年前看过一个报道,讲dna检测现英国王室历代君主的基因,发现几百年前有一个国王被戴了绿帽子 导致之后的所有君主都是非法继承人。 熊逸书院您说过:现在很多族谱都是崇拜某个名人,把它写进了自己的族谱。连英国皇室都没法避免保持血脉与姓氏的纯洁,像我们这种“小人”就更难了。就比如我,我是一个大姓,我就经常跟父亲开玩笑“没准儿,咱这个姓,就是几百年前清军入关的明朝逃兵。躲避战乱时,临时编一个李某某赵某某这种大姓名字,然后从此就改了姓。” 所以,我升高一个层面^_^,问熊老师一个问题,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既然血脉传承、家族传承并不保险,那么什么才是能传承你基因的最好办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