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解读|数据资产:你的数据到底属于谁,又该怎么用?
最新解读|数据资产:你的数据到底属于谁,又该怎么用?
你好,
最近我做了一些关于数据资产方面的讲座,刚好最近邵恒也问了我相关问题,我就把自己的思考整理出来,分享给大家。
你要钱,还是要数据?
数据在今天是个时髦的词,大家都说数据像钱一样重要。但是你如果问一个人,他是要钱还是要数据,恐怕大家还是要钱。
在最近的两年里(从2018年到2019年),我对我的学生们(大约100多名创业者和EMBA的学员)进行过多次调查,问他们是愿意接受100万元真金白银的投资,还是淘宝上10万人的数据作为替代投资,95%的人都选择前者。
这些调查虽然样本数不算太大,但多少能说明一些问题,那就是在他们看来,数据虽然有用,但是似乎还不能算是资产,至少不是很值钱的资产。
那么是什么原因妨碍了数据成为资产的呢?从法律上讲,所有权不清晰,从技术上讲,无法防止数据无成本地复制,是两个最主要的原因。
数据到底是谁的?
我们先来看看所有权问题。 今天几乎所有的数据都存放在大公司的服务器上。虽然像谷歌和亚马逊这些公司明确表示数据的使用权归用户,它们只是使用数据改进产品和服务,但是实际上用户并不真正拥有数据,拥有和使用数据的都是那些公司。至于国内一些拥有大数据的平台公司,甚至宣称它们才是数据的所有者。
在这种所有权都说不清的情况下,如果非要说数据是资产,显然言过其实。用户自然没法把数据拿来当做资产,而那些大数据公司虽然嘴硬,显然也不敢将用户的数据拿到银行去抵押贷款,因此它不具有资产的特性。
2016年,欧盟率先制定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在法律上为鉴定数据所有权和保护个人在数据上的权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欧盟在GDPR中明确规定,数据的所有权属于数据的提供者,比如大家在Google上搜索,在阿里巴巴买东西,就是在不断提供数据。目前那些大的数据公司,是数据的管理者,而谁使用数据受益,谁就是使用者,既包括阿里巴巴、腾讯这样的公司,也包括阿里巴巴旗下受益于那些数据的电商。
此外,欧盟还表明要像管理银行那样管理大数据平台公司,这意味着什么呢?今天你把1万元存进银行,银行是可以告诉你这笔钱是如何在金融系统中流动的,最后用于了什么地方,产生了多少利息。一家银行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各国类似银监会的组织是不会让它开业的。
但是今天,各大数据公司完全说不清数据的流向, 没有人知道某个人的数据是如何具体被使用的,用于了哪些产品,是否真像数据公司所说的那样提高了用户体验。 总之,目前是一笔糊涂账。
根据GDPR的规定,以后数据公司必须要说得清楚这些事情,并且要自己开发这样追踪数据使用的工具,以便于数据的所有者和监管部门,能够了解数据的使用情况。这项规定,已经开始在逐步实施。这就是像管理银行一样管理数据公司。
在欧盟之后,美国加州也通过了《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CCPA),并将于2020年开始实施。CCPA的原则和GDPR是一致的。由于加州不仅是全球第五大经济体,而且也是除亚马逊和微软之外美国所有大型互联网公司的所在地,因此这个条例被认为是美国版的GDPR。
GDPR和CCPA明确了数据所有者、管理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关系,接下来还要有相应的办法让三方受益。 为了理解将来数据如何使用而获利,我们不妨看看其它资产是如何实现获利的:
今天,你在银行里存了1万元,它的产权属于你,银行是它的管理者,它会把很多人的钱放到一起,贷款给一家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就是使用者,它要支付相应的贷款利息。银行在扣除了你的资产的保管费(也就是利息差价)之后,也要把余下来的利息所得支付给你。这样,各方都有利可图,未来的数据,也将是这样使用。
当然,有人可能会问,这样使用数据的公司的成本是否会上升?如果大家不担心贷款的公司成本上升,就没必要为此担忧。如果一家公司只能靠零利率贷款才能生存,它本身就没有必要存在,因为它破坏了资源的有效性。
类似的,如果一家企业使用了数据,只获得少得可怜的利润,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如果它获得了超额的利润,拿出一部分收益给数据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也是应该的。
GDPR和CCPA排除了数据资产化的法律障碍。但是,这还远远不够,如果没有技术的保障,它们不过是一纸空文。
比如,在今天的技术条件下,即使腾讯把每个人微信的数据还给了个人,阿里巴巴把每个人的交易数据也交到个人手中,大家在哪里存储这些数据,如何使用它们,都是问题。总不能每一个人都将数据存到自己家里,上网购物时再上传到服务器中。更麻烦的是,几乎没有人能够看得懂自己的数据,因为里面的结构太复杂了。最后的结果是,数据烂在手里,什么作用也发挥不出来。
如何通过技术保障数据安全?
因此, 在法律上明确了数据的所有权之后,还需要有技术手段让数据在不损害所有权的情况下发挥作用。 由于篇幅的原因,我们这里就跳过技术细节了,值得一提的是,区块链可能会在这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因为区块链可以防止数据无成本地被拷贝复制。世界上任何能够拷贝的东西都没有价值,而越是稀缺的越有价值。
英国皇家工程院院士郭毅可教授和我讲过这样一个案例,某著名的制药公司几年前以百万英镑的高价,购买了一个罕见的癌症患者的数据。制药公司之所以愿意花这么多钱,是因为该患者患有6种癌症,他的数据在世界上几乎有独一无二的价值。
相反,如果一种数据随处可见,唾手可得,价值就近乎为零,即便它再有使用价值,我们天天呼吸的空气就是如此。无法确定数据的价值,才是那些创业者宁可要100万元的投资,而不要100G数据的原因。
阿里巴巴如果真拿出100万元支持某家电商A,这笔钱就不可能再用到电商B的身上,这是由金钱的不可复制性决定的。但是它给了电商A,100G的数据,同样的数据还可以复制任意多份,还可以给电商B、电商C……
数据要想成为资产,就要做到不能够随便被复制。而做到这一点,不是像有些大数据公司讲的那样,把数据都放在它们的数据中心锁起来就可以了,因为那些公司谁也信不过,而需要其他的技术保护手段。
解决数据被随意拷贝的问题,要堵住两个源头,一个是监守自盗,一个是外贼入侵。事实上,卖数据给第三方的恰恰是Facebook这样的公司,防止监守自盗,就是防止这样的行为。今天看似安全的银行数据中心,会隔三差五地丢失数据,这是外贼入侵的结果。
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区块链的价值就体现出来了。最初对这个问题有深刻理解的是Google前CEO施密特,他在2014年就指出:“区块链是一项了不起的加密成就,它能创建数字世界中不可复制的内容,具有巨大的价值。”
显然, 区块链的这种作用远不只是在各种加密货币上,而且可以适用于任何数据。 当然,有人可能会担心,如果数据不能够被随意拷贝,是否会影响它的利用?实际上,区块链对此也已经给出了解决方案,就是它能够做到验证、使用数据和拥有数据分开。
在过去,个人的病例属于医院,患者自己常常反而拿不到,其它的医院也无法利用这个数据进行研究,这无论对于个人还是对医学研究都不是好事。
在区块链兴起之后,一些统计学家和生物信息专家就在思考一件事:能否利用区块链中查看信息和验证信息分离的特点,把个人的病例还给个人,然后让患者授权医生使用那些信息进行统计研究?
这些医疗信息本身会加密,只有患者本人和被授权查看的医生才能打开查看,一般做研究的人看不到这种病,但是在得到一定的使用授权后,可以通过提问的方式从病例中获得答案。
根据斯坦福大学统计系和医学院的教授王永雄院士介绍,美国大部分医生愿意花钱查询他们之前接触不到的病例,每一次查询支付10~15美元。如果这件事能够做成,那些患有疑难杂症的病人,一年据估计可以收获1 万到2 万美元的信息费(对于普通患者,大部分医生可能没有兴趣),这些钱可以帮助他们支付医药费。更重要的是,当那些疑难杂症患者的病例被大量医生查看后,有可能为他们找到医治的方法。
据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系主任米勒教授讲,在美国,一些疑难杂症,其实5年前在某家医院就有了有效医治的方法,但是遇到类似患者的医生通常不知道,因为信息流通不畅。而医疗数据涉及人最隐私的信息,难以共享。如果能够通过区块链解决医疗信息的查询和验证,对于疑难病症,乃至所有病症的医治有巨大的帮助。
对于大部分人来讲,未必有医生们所关心的数据,但是他们的数据依然有价值,并且能够为自己带来利益。这当然也要依赖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类似的能够将所有权和使用权严格分开的技术。
在这样的技术保障下,数据可以真正交还给个人(等数据的制造者),他们授权各种大数据平台来管理数据并且将数据的价值变现,然后再从使用者的利润中获得自己的一部分, 这就如同你存钱时也就授权了银行替你放贷谋利。
那时,一个人在互联网上的活动越多,积累的数据量越大,他的数据越值钱,收益也越大,而不是像今天这样,一个人买东西越多,越受到价格歧视。
如果我们真的能往这个方向共同努力, 全社会就能够形成巨大的数据资产。再往后,就可能使用数据资产进行投资,那时数据资产就变成了数据资本。
当然,我所描绘的前景不可能一夜之间实现,因为今天的区块链技术还非常不成熟,而GDPR和CCPA等法律的实施也需要比较长的时间。而同时做到区块链在逻辑上的去中心化,和物理的中心化,以兼顾效率和安全性,依然还有很多技术问题要解决。
但是, 将数据资产化,进而资本化,对数据的所有者、管理者和使用者,都会产生巨大的利益。 目前我国将发展区块链技术作为国策,是很有道理的。
好,今天给大家的加餐分享就到这里,关于数据资产,你还有哪些自己的想法,欢迎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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