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 慈善如何催生冷漠

本周我们来聊一聊济贫法与优生学,让我们回到斯宾塞,回到他的《社会学研究》和《社会静力学》,狄更斯还会友情出场,还有达尔文和他的亲友团,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会带着他的《残篇》来给斯宾塞站脚助威。本周内容每天都会离经叛道,请你做好心理准备。

(1)《雾都孤儿》的济贫法背景

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上周的问题:政府的慈善政策不止是低效的,甚至会败坏道德。这个道理该如何成立呢?

最表层的答案是:在斯宾塞和狄更斯的时代,政府搞的慈善事业虽然名义上是行善,但怎么看都像作恶。

其实,英国的政府慈善事业非但并不落后,反而走在全欧洲的前列。早在1601年,英国颁布《伊丽莎白济贫法》,标志着欧洲第一个国家救济制度的出现。这部法律正式确认了政府有扶贫济困的义务,相应建立教养院和习艺所,不但有赈济,还会培养贫民和孤儿的劳动技能。

看上去这已经算是一种很现代的制度,而且随着社会的变迁屡经修订。但是,到了1830年代,也就是斯宾塞的青少年时代,济贫法简直变成了全民公敌——不仅富人和中产阶级恨它,穷人也一起恨它。

济贫法的实施状况在狄更斯的小说里屡屡有生动的描写。1838年,狄更斯发表第一部社会小说《奥利弗·退斯特》(The Adventures of Oliver Twist),更为我们熟悉的译名是《雾都孤儿》,小主人公奥利弗就是在寄养所里成长起来的。那种非人的成长环境,你可以在文稿的附录当中查看。(附录1) 

《雾都孤儿》虽然是一部小说,情节出于作家的虚构,但这样的描写完全基于现实。孤儿就是这样以虐待的形式被救济的。他们中的一部分至少活了下来,但他们会不会为着这个缘故对大英当局心怀感念,我们就不得而知了。习艺所里的成年人并不过得更好,有劳动能力的人必须做苦工度日,这是对他们游手好闲的“合理”惩罚。

对于那些勤奋工作却因为工资过低或生育过多而入不敷出的人,政府会给他们发放补贴。这项政策有理由得到更多的支持,因为它既显示出人道主义关怀,又鼓励了勤奋而非懒惰。谁想到偏偏事与愿违,就在《雾都孤儿》发表的5年之前,有调查组调查济贫法的实施情况,发现在某些地方,雇主会故意把工资标准压到“最低工资标准”以下,这样的话,雇员就会从教区领到补贴。补贴当然不是政府挣来的,而是从纳税人身上收来的税款。这样一来,雇主的人工成本就巧妙地转嫁到当地教区的所有纳税人身上。

奸猾不分贫富,体力劳动者也不都是善良淳朴的,一样有人会利用济贫法为自己谋取不正当的福利。尤其是那些拿着低工资的人,他们会故意少干活,少劳少得,故意使自己的工资收入低于救济标准,这样就可以在工资之外多挣一份救济款。如果你又勤劳又朴实,还不肯放下傲人的风骨,非要多劳多得,还要遵纪守法地缴纳济贫税,那么你的收入很可能还不如那些故意少劳少得,占济贫法便宜的工友。这种情形,正是《老子》所谓的“法令滋彰,而盗贼多有”。

(2)慈善催生冷漠

事实上,斯宾塞并不是一味地反对慈善。相反,他相信慈善行为有助于改善人的性格,正如做残忍的事会把人推向野蛮。问题仅仅在于,慈善只应当是一种自动自发的民间行为,而政府以法令规范的慈善形同勒索,比道德绑架更坏。

退一步说,就算劫富济贫真有什么道德依据,纵使被劫掠的人心怀不满,但得到救济的人总该心怀感激吧?然而随着济贫法的实施,情况完全没有向着这个方向发展。接受救济的人只怀着不满和无动于衷,施与救济的人自然愤愤不平,口出怨言。

在慈善还仅仅出于自愿的时代,一位生活宽裕的可敬公民总还是很容易被穷人的悲苦生活打动,他那天生的恻隐之心会使他乐于施舍,而接受施舍的人也会感激这样的馈赠。就整个社会而言,善意是会这样滋长起来的。然而当慈善成为法定义务,那位可敬公民会觉得自己既然缴足了税,就履行了慈善的义务,所以他很容易就会当面拒绝穷人的求助,冷冷地打发他们到习艺所去。

让我们回想一下《圣诞欢歌》里的一个桥段:两位绅士来向斯克鲁奇募捐,当然,这是纯粹出于自愿的民间行为,而斯克鲁奇毫不掩饰自己的态度,认为自己已经缴足了税,履行了自己的慈善义务,没理由再为私人的慈善募捐出力。

如果我们把时间追溯到久远以前,追溯到还不存在政府救济的时候,就很容易看到自然萌生的慈善。《旧约·路得记》就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守寡的女人路德和婆婆相依为命,回到婆婆的家乡伯利恒。那正是麦收时节,路德就对婆婆说:“容我往田间去,我蒙谁的恩,就在谁的身后拾取麦穗。”婆婆并不觉得奇怪,回答说:“女儿啊,你只管去。”路德就这样来到麦田,跟在收割的人的后边拾取麦穗。收割的人也任她这样做,并不难为她。

《诗经》里边也有这样的内容,见于《小雅·大田》。这是一首农事诗,从春种写到秋收,其中有这样几句:“彼有不获稚,此有不敛穧(jì)。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意思是说,在秋收的时候,田里故意留下一些麦穗,听任无依无靠的寡妇拾取。

这就是传统社会里的一种互助行为,没有政府的硬性规定,只有本真的同情心和相沿成习的美好风俗,这正是克鲁泡特金会喜闻乐见的事情。而当慈善成为政府法令,慈善精神反而淡了许多,多出来的只是各种乱象,这正是老子早已预言的事情。1894年英国约克郡发生的大罢工就是这种乱象之一。《互助论》提到这件事,说当时矿场主控告那些到废弃的矿坑中捡拾煤块的年老矿工,引发了极大的愤慨。

失去劳动能力的老年矿工到废弃的矿场上捡拾煤块,这就和无依无靠的寡妇在人家收获之后的麦田里捡拾麦穗一样,但前者遭到控告,后者却被互助的风俗许可,这种变化究竟从何而来呢?

在今天看来,矿场主的做法似乎也没错,无非是在声张私有产权而已,政府难道不应该保护私有产权吗?至于老年矿工的生活着落,矿场主管是情分,不管是本分,无论怎么做都无可指责。至于政府怎么管,那是政府该操心的事。

所以在斯宾塞看来,国家救济制度正在把全社会推向冷漠,造就出越来越多的斯克鲁奇式的人物。慈善非但应当是自愿的,而且应当是自愿者亲力亲为的。他这样讲道:“说真的,比起这种国家救济制度来,很难找到一种更有效的减少同情心的设计。委托代表去施仁慈!——还有什么事物比它更能摧残这种美好的天性呢?”

今日思考

如果我们对慈善本身像斯宾塞一样并不加以反对的话,那么,有一个古老的问题值得我们思考,那就是“什么才是最大的慈善呢”?我们已经知道了薛兆丰老师的答案:“商业是最大的慈善。”斯宾塞的答案更要极端一点。现在就请你尽情发挥想象和推理的能力,你觉得最大的慈善是什么,你觉得斯宾塞的答案会是什么?这就是今天留给你的思考题。

我可以给出一点提示:斯宾塞的答案是中国传统哲学最应该得出却不曾得出的答案。

今日得到

该是复习的时候了,今天我们谈到了斯宾塞对慈善制度的反对,你只需要记住一个观点:在小社会时代,自发的互助行为成为穷人的依托。而当慈善成为政府法令,慈善精神反而被败坏了。在斯宾塞看来,国家救济制度正在把全社会推向冷漠。

就到这里吧,我们明天见!

附录1

狄更斯的《雾都孤儿》如此描写奥利弗的生活环境和制度环境:正当一个孩子被训练得能靠数量少到极点、营养坏到极点的食物维持生存的时候,偏偏会有百分之八十五的机会发生这样的事:孩子在饥寒交迫之下病倒,或因照看不善掉进火里去了,或者稀里糊涂差点儿给闷死。在其中任何一种情况下,可怜的小生命一般总是被召往另一个世界去同他们在这个世界上从未见过的先人团聚。

在翻床架子的时候,竟没有发觉床上还有教区收养的一名孤儿而把他摔下来,或者在某一次集中洗刷的时候漫不经心地把孩子烫死了(不过后面这种情况难得发生,因为集中洗刷之类的事情在寄养所里简直绝无仅有))——对于这类事件,有时要举行审讯,那倒是有趣得少见的。逢到这种场合,陪审团也许会忽发奇想提一些讨厌的问题,或者教区居民会群情激奋地联名抗议。但这类不知趣的举动很快就会在教区的医生和干事的证词面前碰壁;因为尸体照例由教区医生进行解剖,他发现小孩肚子里什么也没有(这倒是非常可能的),而教区干事宣誓所供必定符合教区当局的需要(其忠诚之状可掬)。再者,理事会定期视察寄养所时,总是提前一天派干事去通知说:他们就要来了。每当他们莅临之时,孩子们个个收拾得干净整齐,使人赏心悦目;人们还有什么可挑剔的呢!(荣如德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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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留言

春藤-宋涵:这篇呼应了《通往地狱的台阶往往是善意铺就的》,记得获得过1976年诺贝尔奖的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曾说过,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最为经济;花自己的钱给别人办事,最有效率;花别人的钱给自己办事,最为浪费;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

美好愿望不等于客观结果——有时候看似无情恰恰是真正的有情,看上去很诱惑的温情却可能是陷阱。世界并不是我们看上去那么黑白分明,容易结论,所以才需要保持终身学习,持续认知升级,保留对世界复杂性的灰度观察。

老师做的正是抽丝剥茧地剖析社会之所以如此的发育脉络,认相对正确的世界观找到一个理解接受现实的自洽解释,就已经是行走的力量了!这就是我的收获!

窃书不算偷:今天的思考题,刺激!斯宾塞居然觉得还有比商业更大的慈善,而且还是中国哲学应得而未得的!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自然选择。慈善的本质不是拯救弱者免于自然淘汰的命运,而是在适当帮助弱者的前提下实现全社会的效益最大化——至于慈善能否从根本上改变弱者的命运,这就是后话了。从群体的层次上来说,通过互助增强社会的适应力,这也算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吧。 老子说:“万物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行善之道,同样蕴涵着文明演化的逻辑,是多轮博弈后的优胜解。我猜,这大概就是比商业更大的慈善了吧。

听海的哥:每个人过好自己的生活,努力不给别人以及社会添麻烦,这也许是大众最普便也最简单的慈善行动了。

张小婷-好好玩:熊大,有个问题很想请教。就是,人是不是同时有阳光面和阴暗面?我的理解是,为了人格的平衡(或归零),有了阳光面,就需要有相当的阴沉面来找补,当然一定程度阳光面多一点,这个人就开朗。

最近突然明白为什么觉得抗日电视剧都太假,因为他们总是把主旋律的人表现的几乎超级完美,没有任何瑕疵。这就尴尬了,难道他们这的没有动过任何私心吗?如果是因为道德导向的需要那么就可以理解吧。反而是不那么正的一面(比如老蒋),看起来就是有血有肉的立体人物。

但有些灵魂导师(比如仁波切或者大师),他们是真的就只有正能量吧?我自己如果过于表现的正能量,就会有用完的时候,那么同样的负能量就会积累爆发。

所以,是不是我自己太狭隘看到别人的正能量就觉得他们一定隐藏了负能量,还是说,每个人都有负能量只是他们克制不被你看到而已?

有点词不达意,辛苦了!

熊逸(作者) 回复:更为根本的是,所谓正负,都是价值判断,而价值判断总是因时因地因人而变的。私心也不一定就是负的,取决于何时何地何人做判断。再者,这些能量也并不真的是能量,所以未必就会用完,比如克制力是会用完的,因为它太耗费精力了,但同情心是与生俱来的,用不完的。第三,用正负来划分,很草率,比如光明和黑暗真是两种东西吗,其实不是,黑暗只是缺失光明的状态,并不是一种和光明对立的东西。问题太大,先说这些吧

小溪日记:委托代表去施仁慈!这话太精准了。

听课过程中我脑子里反复出现就是《老子》,以前提起老子,就是一个躲在荒野的隐士。现在明白了这是一种政治哲学,或者管理方法吧,就跟现在看到墨子就联想到《利维坦》,呵呵,一句话,想多了

就老师的课来说,您上的是特色土豆丝也好,还是标准化的薯条也好,对我这样饿极了的人都无所谓,怎么讲都好,天天有饭吃,还都是硬菜,没意见

木头离:『济贫,济贫,越济越贫』

救济和慈善,原本出于人们微薄的同情心,这份同情心可能仅仅限于“目之所及”,我看到了,我听到了,这让我过意不去,那我就出点微薄之力。

《济贫法》的出台,其实等着它的就剩下“事与愿违”,越济越贫。

原本出于微薄的同情心所行使得救济,现在变成了义务,对于施救者和被救者来说,他们之间原本的你情我愿,变成了各自不情不愿,要多别扭有多别扭。

跟在农夫后边拾麦穗的寡妇,这样的情景从原本的各取所需的自洽(农夫的同情心得以实施,寡妇的生存得以满足),变成了似《武状元苏乞儿》里面的“奉旨乞讨”一样的情景,那“乞讨者”只会越来越多,救济者只会“有多远跑多远”,没有了温情,只有怒目相视。

好了,回到今天的思考题:

斯宾塞认为的最大慈善是什么?

顺其自然吧,只要社会这个群体在,互助互惠就会存在,与其强制执行,不如放任自流。

就像治水,堵不如疏,只需要让社会自然发展,就像大江大河的水一定会流到小河沟一样,社会中的那些“富”者,也会给予“贫”者帮助,慈善就是这样自发自愿的。

Tiger:一个所谓的慈善组织花大家的钱让自己戴上了“慈目面善”的面具,还被大家恭维感恩,实在很难理解。你花我的钱去施善别人,行善该获得的一点点心里慰藉和满足感都被你剥脱一点不剩,受助者也不会感恩我。因为施善者主体是个想象的组织,只能让施善的具体执行者享受一丝道德的满足快感,请问我还应该继续从善吗?

商业就是最好的慈善,作为商业秩序的管理者,你怎么可以通过多收管理费然后以你的名义布施出去赚“收益”?这是奴役,怎能被叫成“慈善”和“道德”呢?

思考题好难,大胆进一步思考,难道奴役才是最大的慈善?(只是不想交白卷)。

Geothinker:自由与自发才是最大的慈善。世间万物万象都有其自有的规律,我们要做的是管住自己的手,关牢自己的控制欲,让他们自由、自发地运行,这就是最大的慈善。

在克鲁泡特金看来,慈善的内在运行规律是“互助法则”,“互助法则”是人类社会的基本法则,不需要外来的任何干涉与指导,人就会自发自愿地同情和接济弱者、穷者,这样的自发自愿不仅高效,也有助于提升人的道德和整个社会的道德。

Ray:我认为最大的慈善应该是社会中每个人都有自由且平等的意识吧 社会中人人追求自己的最大幸福感 并不以妨害他人的幸福为前提 为了自身的幸福做最大的努力 这样斯克鲁奇也不必为拒绝了两位求助的绅士而感到惭愧 富人们也不会对强制慈善感到厌恶 至于斯宾塞认为的慈善我认为应该与自由进化 优胜劣汰相关 但还没有明确的想法 期待老师明天的解答吧

蔡晓利:在我看来,每个人尽力做好利己不损人的事情就是最大的慈善。坑蒙拐骗的事情不是我做的,杀人放火的孩子不是我教育出来的,如果人人都能做到,世界大同可望。孟子说杨朱曾说:“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仔细推想他的逻辑其实是非常有道理的。斯宾塞不是也持同样观点吧?

赵林恩:我觉的今天例子有点偏颇: 1、斯克鲁奇这么冷的人在自愿时代会主动施善吗?有慈悲心的人在缴税后就不捐款了? 2、福利院里孤儿情况悲凉总比把他们放在社会里自生自灭要好。 回答熊的作业:按斯宾塞观点,是否认为"天地不仁"是最大好慈善。

朱寧:我觉得应该是强制性地给予工作,或者说劳改或者奴役。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可是有了鱼就忘了渔的人不少。只有把需要慈善救济的人强行塞回工作岗位才是最好的救济。这是我能想到的比较极端的做法了。

风中的云:斯宾塞的做法,还是中国传统哲学最应想到的,难道是把他们集中起来修长城、运河之类?给他们活干,管他们吃饭,算不算最大的慈善?乱想的,老师不要笑话。

刘菠萝蜜:我有个大胆的想法,或许“自私”才是斯宾塞认同的最大慈善。

一开始我也想到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毕竟斯宾塞受到拉马克进化理论的影响。但这不正与道家,老子强调的无为,顺其自然理念相通么!都是强调自然选择的重要性,顺应天意才是王道。这不就与熊老师所说的中国传统哲学应该得出而没有得出相矛盾么!

所以细想下去,“自私”冒了出来。正是“自私”,让人类学着妥协,合作,让人类能够团结不同利益的人朝一个目标奋斗。“自私”不会像“无私”一样,站在道德高点去绑架别人。这样,每个怀揣“自私”目的的人,他都是幸福的,他是在为自己,为自己的家人工作,谋取福利,这难道不是最大的慈善么?最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或许是人类的“自私”,推动了社会的繁荣富强。

贾香美:我觉得最大的慈善是所有的孩子都有学习渔的途径和方式,这是一个交易问题,双方都有获益,而且那些个人也可以培养自己的人,这是一种长期投资。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有机会过上好的生活,如果没过上,很可能是自己的不努力,因为每个人都有途径来通过自己的双手去创造属于自己的财富的。 我觉得斯宾塞的答案是,慈善就是每个人都冷漠的对待身边的一切。如果一个人有难了,这个时候也可以完全自己解决,因为有保险,一个人生活不能自理了,那也是有福利的,在他看来,就算只有一个人过,没有亲人,靠着市场的规律,照样能够活得很好。只要努力赚钱就好了,买一些保险什么的来抵抗风险。

Sudynman:正如物理化学我们需要遵循客观规律,同样的政治经济也需要遵循人性规律。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关于政策制度的制定我们必须去体察人性,不能光凭一腔好心好愿,人不好不坏有理智,用我们的理智去制定一套激励向善模型,在这个模型里大家的善良会被激发出来,进行循环,而不是强制性的要求人心向善,没人任何东西能战胜社会集合人的本性。斯宾塞认为最大的慈善可能是自然选择,他信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加干涉任其发展终究会晒选出最适合社会发展社会进步的人,发展出最适合社会进步的体制,这些人会很巧合的具备类似的价值观,由他们主导社会进展可能是对最大多数人的福利。没有最完美的选择,总是只能在好与更好中做出更对的选项,让所有人幸福安康显然不可能,我们只能追求利益幸福最大化,但这种最大化不一定是最多化,里面还是蕴含着残酷竞争,但这可能是最优的选项了。不过很矛盾的一点是人都有意识,有自己私欲,人总是被规则筛选出来成为强者然后又去制定新的规则,总是在不断的动态变化中,正如今天我们意识到慈善法可能不慈善,但如果没有慈善法我们怎么能有这种认识呢?

你先走:现在慈善事业也没找到好办法,前几年听过一个关于扶贫的会,首先他们就否定了经济学家认为有效的办法——直接给钱——穷人才知道自己最想要什么,认为那样事实证明培养懒人,很快花光还要,不给就心生怨恨。确实,经济学家把每个人看成了一种“真空态”下“平均的理性人”。 他们提倡要教他们一门手艺、为他们开辟一个产业才是致富之道,我就想问,但什么手艺呢?强制执行吗?这不和几百年前强制劳动不一样吗?再看,事与愿违的是,每当去为某个偏远山村打造一个产业,最终获利的是少数人,人们最不能见的就是身边人比自己厉害……难得出现大家都富了的情况,结果是大家都搬到相对好的城镇去了,买大房子享受现代化生活了,那个产业也就没人管了……

老李:商业是最大的慈善,总感觉哪里有问题,又无从反驳,对于宏观社会是对的,但对于个体来说,比如一个残疾人无论是思想还是身体残疾,无法参与到商业活动,自然就无法享受商业代理的成果。当然周边的人都富裕了他得到施舍的机会会加大,但他与别人的距离会更大,落差感也更强! 斯宾塞的慈善应该理解为各得其所,各安天命,有强大的鳄鱼,也就有帮它剔牙的鸟,狼狈组合就是对各自的补充,而它们吃剩的肉是秃鹫老鹰各类微生物的的口粮。恪守周礼会让社会上每个人清晰地找到自己的定位,即使你的工作是天天捡垃圾,但富人的浪费就是对一个无能力的人都最大慈善。

冲:熊逸老师,好!回答今天的问题:我觉得有一个自发的救助、互助的制度才是最大的慈善。这样的制度最好可以是匿名的,这样的话对受助者的自尊心不至于太大的影响。在全社会中,营造你帮我、我帮你的互助友爱氛围。还有就是做慈善时遵循先救急后救困的原则,这样就能够慈善事业最大化地发挥效能。

李九胜:天哪!小时候(生产队时代)还被幼儿园组织去“捡麦穗”去“颗粒归仓”!不知道这个行为在当时的农民眼里,是做什么?“剥夺”了村里人最后一丝“获得额外收益”的机会吧!他们恨死我门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