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 | 难道你没有发现,其实你和马云一样有钱

欢迎来到熊逸书院。今天我们来谈谈《庄子》的第二篇《齐物论》,你只需要记住一个观点:用超然的全局观来看问题,就无所谓人生高下、是非善恶。

现在让我们进入正文。昨天留下的问题是:如果严格遵守《庄子》的养生纲领也保不住性命,那又该怎么办呢?

有办法的,那就是:一死生、齐彭殇,生如寄、死如归。

所谓“一死生”,就是说死和生是一回事,所谓“齐彭殇”,“彭”是彭祖,传说中的老寿星,活了800岁,“殇”是指夭折的人,两者并没有区别。这个意思如果用大白话来说,就是说活着和死了是一回事,长寿和夭折是一回事,活着就像来人世间旅行一趟,死了就像回家,所以死了未必不如活着。只要想得开,就会不怕死。只要不怕死,保不住性命也就无所谓了。

当然,这又是很反常识的道理,所以需要很费力的论证。这些论证,集中体现在《庄子·内篇》的第二篇《齐物论》。

“齐物论”这个标题到底是什么意思,历史上有五花八门的说法,最简单的理解就是:万事万物无所谓是非对错,无所谓孰优孰劣,大家都差不多。只要你能想通这层道理,人生的幸福感就会迅速飙升。就拿眼下来说,现在是市场经济的时代,绝大多数人都想赚到更多的钱,你已经毕业两年了,你的收入一直没能赶上同班同学,这让你很沮丧。午夜梦回的时候,你总在咬牙切齿地想着:“凭什么他们一个月都能挣到两千块,我却只有一千五?”等你理解了《齐物论》,你就能想通了:两千和一千五有区别吗?还不都是一回事嘛!

等你抬头看看在九天翱翔的大鹏,比如马云和李嘉诚,你也能想得通:吃低保和当首富有区别吗?还不都是一回事嘛!

我这样讲,你可能觉得荒谬,但如果你看看历朝历代的名家诗词,就会发现这种价值观其实在诗词里特别常见。举一首大家都熟悉的,《三国演义》的开篇词,一开始是“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这是说在宏大的时间尺度里,多少古往今来的英雄豪杰都灰飞烟灭、无声无息了。“是非成败转头空”,这是说无论英雄们做出过多么辉煌的事业,他们的人生受到多少赞美和非议,转眼都不重要了。虽然今天我们还在仇恨日本鬼子,但谁还在意秦始皇焚书坑儒呢,谁还在意蒙元大军的屠城呢?时间总会冲淡一切。“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不管人们怎么建功立业,怎么为非作歹,青山还是那样的青山,太阳还是那样的太阳,一切都不曾改变。“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多少丰功伟业,悲欢离合,都会变成人们可有可无的谈资。你今天特别在意的这些人,这些事,很可能连后人的谈资都做不了。

为什么诗词里边常有这样的论调呢?因为古人常常在倒霉的时候写诗填词来发牢骚,《庄子》哲学太适合发牢骚了。

我们从《齐物论》的角度一看,三国时代那么多英雄豪杰,最后不都变成演义里的角色了,很少有人在意他们在历史里的真实模样。曹操和刘备谁才是正统,真有那么重要吗?再比如宋朝的大事件里,岳飞如何精忠报国,秦桧如何卖国求荣,主战派和主和派如何斗得你死我活,结果又怎么样呢?人终有一死,国终有一亡,老百姓给宋朝皇帝交粮当差,给金国皇帝一样交粮当差。站在宋朝的立场,觉得金国人是强盗;站在金国的立场,觉得宋朝人是伪君子、窝囊废,还特别不仗义。孰是孰非,只取决于你站在谁的立场。任何是非对错仅仅是立场问题,角度问题。

《庄子》提出了一个概念,叫做“朝三”。人们殚精竭虑地思考、辩论,想论断出一个是非对错,却不知道是非对错本来都是一回事,这种现象就叫作“朝三”。所谓“朝三”,来自这样一则故事:有一个人用栗子喂养猴子,对猴子公布伙食标准说:“早晨三个栗子,晚上四个栗子。”但猴子很生气,不答应,这人只好改口说:“那就早晨四个,晚上三个吧。”猴子们这才高兴起来。我们看到,无论是朝三暮四还是朝四暮三,其实都是一样的,猴子的态度却截然不同。

这就是成语“朝三暮四”的出处。《庄子》为我们贡献了很多成语,但其中有很多成语,原本的意思和人们通常理解的意思并不一样,这里的“朝三暮四”就是一个例子。再比如“呆若木鸡”,这原本形容的是绝世高手的风范,是最高级别的褒奖。还有“沉鱼落雁”,原本并不是形容美貌,而是指鱼儿和大雁看到美女只会逃跑,并不会像男人一样动心。同样一位美女,男人看了会动心,鱼儿看了会逃跑,这说明什么呢?恰恰就说明了立场不同、角度不同,态度就会不同。

“沉鱼落雁”的成语正是从《齐物论》里来的,《齐物论》还说:“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

这段话很长,大意是说,世界上所有的事情既都是“彼”,也都是“此”;既都是“是”,也都是“非”,这就看你站在哪个角度了。彼就是此,此也是彼;是就是非,非也是是,各有各的道理。如果我们在认识上抛弃是非彼此之见,这就会合于道的枢纽,就像处在一只圆环的中心一样,悠然顺应那是非彼此的无穷变幻。一切事物都有“是”的一面,所以从道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小草还是大树,无论是丑八怪还是西施,都是一回事。万事万物有所分则必有所成,有所成则必有所毁,而从整体来看,就没有什么成与毁,整体始终是那个整体。

这种意见,如果仅仅作为人生哲学来指导我们的生活,那就真的有点荒唐,但只要我们不那么功利,从纯粹的哲学思辨的角度来看,就会发现它的高明。它给了我们一种整体眼光,于是我们看到的世界完全变了。比如我和你抢面包吃,我多吃一口,你就少吃一口,所以我觉得你是强盗,你觉得我是坏蛋,我们彼此仇视,互不相让。下一口面包究竟是谁的,这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但如果置身事外,通观全局,就会发现无论谁多抢了一口面包,面包的总量永远都是那么多,无论我们抢得如何头破血流,它也既不增一分,也不减一分。再比如侵略和反侵略的战争,只要用超然的全局观重新审视,就会发现无论谁输谁赢,土地永远都是那么多,不增不减。至于谁是正义的一方,谁是非正义的一方,“是非成败转头空”,有什么可争的呢?

难道是非对错真的不存在一种普世性的标准吗?儒家认为是有的,那就是孔子提出来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不同文明都不约而同地提出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原则,比如我们前边讲过的霍布斯。直到今天,这项原则还被公推为“黄金法则”。我们可以拿这个原则去质问日本鬼子:“难道你们喜欢被侵略吗?”但他们应该会说:“我们当然不喜欢被侵略,但我们发动的战争是正义的解放战争,不是侵略战争。”这就没道理可讲了。

今日思考

那么,我们不妨设想一个身边会发生的小问题:如果你看到一个正要自杀的人,那么本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你该不该去救他呢?这就是今天留给你的思考题。

今日得到

最后让我们简单温习一下。今天我们谈了《庄子》的第二篇《齐物论》,你只需要记住一个观点:用超然的全局观来看问题,就无所谓人生高下、是非善恶。

就到这里吧,我们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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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留言

李盈:如果我看到一个正要自杀的人,那么本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我不想死,所以不能劝别人去死。从这个角度说,我起码不能听之任之,我似乎应该劝说他,告诉他我不想死的原因,比如生活的美好,人生的意义等,看看能否调动起他对生的希望。

不过,这并非唯一的思考逻辑,还有一句话是“己所欲之,慎施于人”,我想活,那是否让别人接受我的理念,我得谨慎,不能想当然。别人要自杀,肯定不会是凭空所想,背后有我不能理解的难处和无奈,“子非鱼焉知鱼之苦”,生活对于我是一罐蜜,对于别人可能就是毒酒,或许,解脱才是别人最大的幸福。从这个角度说,我不应该强加干涉。

这两种思路可以结合起来用,看见别人寻短见,先发挥同理心,了解别人的动机,如果觉得自己可以让别人感受到生活的好处,那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他好好活着。如果别人身患重病,妻离子散,生不如死,自己没有那个能力让别人重燃希望,那就祝对方一路走好。

红帽无一人:儒家对生死其实并不重视,最在乎的是价值观的取向,如果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式的自杀,就应该尊重,比如看到屈原跳江,就不能救。无论自己愿不愿自杀,站在儒家立场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都得以价值观为准则,价值观正确,就是对的,价值观错误,就是错的。也就是说~当生命与尊严发生冲突时,人应当选择后者-_-||

一溜小跑:孔子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可以终身奉行的法则。但看《论语卫灵公》上下文的语境,这句话是用来解释“恕道”的,是被动性的,类似于耶稣所说,你们谁是无罪的,就可以用石头打她。如果强制性的推己及人,无论是已所欲还是己所不欲都太可怕了。 中国民间的“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实用主义哲学和基督教“自杀”无法进天堂的信念,都认为救助自杀是一件善事,如果是我遇见,即使我再信奉庄子死就如回家一样的观念,我也会救助。仅仅是物伤其类,恻隐之心,就会使我们倾向于救助,抛开各种高尚的理由,只是一条平复我们的心理就足够。 涂尔干从社会学角度分析自杀,分为利己型、利他型、宿命型等,认为自杀的原因是社会整合不足或是过分,也就是说在任何一个社会,自杀都不单单是个人原因。 用庄子通观全局的角度看,生与死没什么分别,救与不救也没什么分别,你以为救助自杀做了一件善事,实际上什么也没干。

小溪日记:返回来看老师的《逍遥游》

《庄子·内篇·齐物论》:毛嫱和西施是公认的美女,但鱼儿看见她们就会沉入水底,鸟儿看见她们就会高飞而去,麋鹿看到她们就会撒腿飞奔,怎样的美丽才算标准的美丽呢?在我看来,何为仁义,何为是非,纷繁复杂,我怎么区别得了呢?

原来沉鱼落雁最初是这个意思,哈哈

Geothinker:如果本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以前我很可能就会站在自己的立场和角度,觉得人活着挺有意义的,挺好的,自己可不想死,所以第一反应就会冲上前去阻止他自杀。

但是现在冷静思考一下,我这种做法是“以己度人 ”,因为我丝毫不清楚他寻死的前因后果及复杂的上下文背景,每个人作出这样的结束生命的选择,都有他自己的角度和立场,我觉得人生值得留恋,他认为生无可恋。大家都有彼此的道理,无关乎是非与对错,只是个人选择不同而已,我似乎更应该尊重别人的选择。

另外“生如寄,死如归”,人生只是一场旅行,死亡就是旅行的结束。那自杀就是人家决定提早结束自己人生的旅行而已。我似乎应该更超脱一些,将“别人的自杀”看得稀松平常一些,不应该去阻止他。

虽然从纯粹的哲学思辨角度,这样想确实是逻辑自洽的,但是我是不是还要从伦理道德方面多考虑一些?单纯的逻辑确实太过冰冷,在传统伦理道德看来,这就是见死不救啊,我会遭到社会、舆论和自己内心的谴责的呀!

因为纠结太多、太久,没等我在矛盾中做出快速决断(这也说明了我从未拥有一流智力),自杀者的悲剧就已经发生了。

三七海棠:这样看来,本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救或不救,都是对的。 一种是:因为我不想死,所以你肯定也不想死,所以我要救你。 另一种是:我应该有决定的自由或权利,你也应该有,所以我不干涉你,你想自杀,与我无关,甚至,我尊重并保护你的权利。 能不能说,救或不救,在庄子哪里根本不是问题,反正都一样。至于我们,按照不同情形看着办,好在,轮不到我们做这样的决定,这就是普通人的幸福啊!

嘟嘟猪:新订户,在隔壁万维刚老师那听过熊老师的雄辩。 关于自杀的回答:还是该救,因为救下来以后没准他会发现生命很好,后悔当初自杀呢。 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可是实际上我们常常未必真的了解己所“欲啥”或“不欲啥”,就像乔布斯创造出我们很多对手机的需求,若没有他的创造,我们并不知道我们还有这样的需求 所以,人的终极追求,是不是首先应该认清自我呢?

Nina酱:《齐物论》的观点是从超然的全局观来看问题,就无所谓人生高下,是非善恶。这个想法要你加上时间这个维度去看待生活,可是这样的“活在未来”未免太不思进取。的确在看的见的历史上,时间真的会淡忘很多事。但这些事做不做对于当事人有一些没有被别人看见,却对自己却很有意义的感受。你不努力奋斗赚钱就无法体会努力过后获得成功的愉悦心情;给宋朝皇帝交粮和给金国人交粮在表面上都交粮,但一个会保护你把你当作子民,而另外一个则是拿你们当作抢劫对方,这些意义上的不同带来的结局当然不同。毕竟我们更多的还是要活在当下,改变自己眼前的生活让它更有意义,那才活的更快乐。人是从本质上都会死,但我会选择过好当下的生活,快快乐乐的向死而生的权利。

回到今天的问题,可能我是要尊重那个想死人的心情,但我会阻止他的。毕竟人死了他的亲人朋友都会很难过,面对这些人出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帮助他们避免悲伤。

Tiger:如果写作业当然就不得去救咯,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主要我没有巨大的我损失还是要救,但千万别给我套上“善良或道德”的衣裳,我其实就想刷一个成就感,搏一点优越感,假如是个美女呢?牺牲一定价值的损失也要救。

“赢和竞争”才是这个社会的基本形态,庄周太以为自己就是庄周了,太把人当成人了,其实我们不过是“生物基因”和“文化基因”的载体而已,庄周的“认知”也不过是我们华夏文明的“基因”,只有存活和赢才有被传承下去的可能性,作为个体我们要图存,作为将军还是要让知道将军所知道的“文化”,那不过也是“文化基因”在主宰赢罢了。

八卦一下,将军常住地应该不是一线大城市,甚至在三线、四线城市吧?不然怎么还有1.5千和2千的工资标准?当然对于隐士来说,常常喜欢抽离出时间的维度去隐,抑或停留在5年10年前的某一个时间维度环境中悠然自得……

得到用户:《庄子》中的哲学问题很复杂,虽然争论了几千年,以后还要争论下去。它是一篇华丽的散文,更像是精神鸦片,不论成功人士,还是市井小民,人生总有不如意的时候,这时读一读《庄子》,一切都不那么重要,心情豁然开朗。

Ray:庄子与我们观察问题的视角不同 我们只关注了现世因此无法超脱生死 也无法摆脱许多执念和追求 但是庄子从整个历史的长河看问题 确实每一个人都只是沧海一粟 做什么也就不值一提了 按照庄子的理念看到要自杀的人是不会阻止的 首先不应将生死看的过于严重 要平淡的对待 死亡也只是一种形式的轮回 第二我本就不应该有“欲” 就更不会有己所不欲 没有了对生死的欲望与执念 就会更平淡的看待对方自杀的事

天眀:当然应该救。 本着今天学习的齐物论来看,生和死是一回事,自杀就相当于想要回家。对于自杀的人,他肯定没有看到这一层,才会想不开去做这样的事。对于看到有人自杀的我,既然知道生、死都一样,救人也没有什么不对嘛。 更何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看到别人自杀,如果不救,我心里难受,回头想的时候难免会有遗憾。每个人都有情绪低落的时候,心情不好,情绪激动,总难免会做一些违背自己本心的事。如果可以帮忙挽回,多给被救的人一个选择的机会,让他有时间静下来思考,何乐而不为呢

湛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不是一个清楚完善的指导社会行为原则。既然强调了“己”,那么该不该去救正要自杀的人就取决于我个人对自杀的观念。

(1)如果我也想自杀(由于种种原因),我就最恨有人来救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就让正要自杀的人自杀成功。 (2)如果我认为自杀是对社会和家庭责任的逃避, 我就上前阻扰正要自杀的人,不让他自杀。不让他逃避 社会和家庭责任。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是把自己不愿做的事强加给他人。

Aming:不该当场救下,但应该劝说。 自杀是一个人走投无路才会采取的极端手段。如果连命都敢舍去,证明对人间已毫无眷恋。这种情况大多是有心结。心结不解,时时还会再有自杀的意图。 当场救下只能说他不在你眼前自杀,求的不是救对方,而是求自己心理的宽慰。这样与其说救他不如说救己。从对方角度肯定不愿被救下。如果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看,不救的策略更符合道义。 自杀之人往往按古代说法属于迫生之人。迫生是在死之下的存在形式。心病还须心药医。如果不能从本源来救,不能改变对方迫生状态,即使救下也是惘救。

pepe:人家要自杀,说明对方此时心灰意冷,生无可恋,如果你处于那样的情境,也不希望有人防碍自己自杀,所以不应该去救。

桑尼:《齐物论》从整体全局观来看,天下所有事物都一回事,连生死都一回事,还争什么争。那我们活着的时候遇到困难挫折,这是最好的逃避借口。哈哈! 之前我理解《齐物论》,以为是天下万事万物地位上的众生平等。当然我没读过齐物论,也读不懂。

儒家是有是非标准的,孔子提出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想要的,也不要给别人。但是自己和别人的立场和观念不同,想法也会截然不同。我不想要的,不代表别人不想要。中日战争,中国认为是侵略,日本认为是正义。 如果有人自杀,我是觉得这世界是美好的,一定要活着,不能死;要自杀的人觉得没意义,想死。但是我不管,本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只管想着我要活着,就不许别人自杀。

得到用户:齐物论,是超然,是消融,更是整合,是在一个更大,更广的存在视角中的大包小的包容。好也是好,不好也是好;这样也对,那样还对;这也可以,那也还行的无界限,无区别的并存。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是一种从尊重每个个体为中心而拒绝观点加诸,界限侵越的基本道德修养。是有生命基础上的德之谱写,上天有好生之德,生命天大,在生这层面,有自杀者,必救。

朱寧:本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应该尊重自杀者的意愿,真正下定决心的自杀者肯定不愿意被救,那就放任其死去吧,这仅限于理性的自我。事实上人的本能往往是感性的,在本能的作用下自杀者也会喊出“救命”,此现象常见于有漫长痛苦死亡过程的自杀者,比如溺水。这时就有矛盾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的“己”到底是理性的自我还是感性的自我?自杀者喊出救命的同时其人格已经分裂,那么对于施救者本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不管救还是不救都是对的,也都是错的。所以此问题无所谓救与不救,也无所谓是非对错。

得到用户:按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肯定不会去救啊。别人阻止你做自己想要做的事你肯定不高兴,所以就不能阻止别人做他想要做的事情。 可是,这又是人命关天的事,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真遇到了这种事,还是会去伸出援手。执念就执念了,身处人类社会中,互助接近于本能,或者说遇到这种情况,很多时候是“超我”的自然反应,哪里还有工夫想什么道理,意识已经靠边站了。

起飞:既然在自杀的时候空间和时间上恰巧有人看见。就说明死不是本意。是想通过这个行为发泄,或者达到某个目的。 运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思维方式来考虑的话,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会去救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