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 什么是诗,诗有什么用

(1)作为“淫媒”的诗

在正式进入《诗经》之前,让我们先考虑几个更宽泛、更本质的问题,这就是上周给大家留下的问题:“什么是诗,诗有什么用,诗人有什么用?”

我相信在今天最能得到广泛认同的答案是:什么都可以是诗,诗没什么用,诗人更没什么用。“爱好诗歌”作为人的一种特质,在今天甚至含有贬义。今天的年轻人不会想到,仅仅在三十年前,报纸的征婚栏里几乎每个适婚男女都标榜自己爱好诗歌,甚至还会写诗。那时候的报刊亭里,《诗刊》以及许多其他名目的同类刊物销量惊人,绝不亚于今天的时尚娱乐杂志。

所以说,那个年代的诗确实很有实用意义,堪称婚恋市场上的终极杀器。一个不谈诗、只谈钱的人,只会遭人鄙视,无法收获水晶一般的爱情和青松一般的友谊——这两个意象正是那个年代的诗歌里很常见的。文艺男青年经常可以借助纯美的诗在文艺女青年身上得逞所欲,然后以一颗世俗的心积极响应国家计划生育的大政方针。

诗歌之所以能够发挥“淫媒”的功效,是因为它身上蕴含着某种洪荒之力,能够直指人心,击中并唤醒心底深处最原始的欲望——那是生殖繁衍的欲望。诗的本质不是艺术,而是巫术。当我们从人类学的方向,从巫术的角度重审诗歌,许多问题不但都会迎刃而解,甚至根本不可能发生。

(2)人类学角度的诗歌定义

今天我们很容易把写诗当作个人的文学创作,然而在原始社群里,在诗歌的萌芽时期,诗歌不属于个人,而属于群体。它是群体当中的一种仪式语言,而无论仪式的目的是什么——通常都是敬神——这种神奇的语言有一种催眠术一般的魔力,使所有人的情绪得到纾缓和释放,进入一种类似于共振的状态。就是在这些仪式的反反复复之中,群体凝聚力不断得到巩固,而仪式带来的那种热恋一般的感觉在仪式结束之后依然不会完全消退,于是适龄男女最容易在这种时候从眉目传情发展到两两相伴,然后“少儿不宜”去了。

今天我们仍然可以在一些传销组织的内部沟通会上看到类似的景象,演讲人的感染力特别容易传染、蔓延。演讲要想取得好的效果,说理往往是最大的忌讳,你要做的是绕开听众的理性,激发他们的原始情绪。勒庞研究大众心理的名著《乌合之众》专门有过这方面的分析,以后我会讲到这本书,现在我们只来关注一点和激发情绪相关的简单技巧,那就是在演讲当中加入诗歌的表达方式:时不时用一些节奏感强并且押韵的、涵义有点朦胧的句子。

是的,就是这么简单,但你会惊讶于它的说服力,因为它的说服力不来自证据和逻辑这两种最容易招致大脑天然反感的东西,而是来自于自从洪荒时代以来大脑对它就不设防的情绪感染力。

所以,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可以给诗下一个非常明确的定义:形式上有韵律的、内容上有点朦胧的语言,就是诗。以这样的标准来衡量的话,“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这不是诗,因为它虽然有韵律,但涵义太浅白。现代诗虽然一般不押尾韵,但往往有内在的韵律,而且朦胧感强,所以仍然是诗,比如“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不押尾韵但韵律感依然很强,以形式上的重复带来涵义上的逆转,有修辞效果营造出的让人回味的空间。我们再看一下“十三亿人共一哭,纵做鬼,也幸福”,形式上有韵律,但内容太浅白,所以就算不上诗。

现在让我们回顾一下上期专栏讲过的《周易》卦爻辞,那分明也是诗嘛。它们有韵律,有朦胧感,一经专家吟诵出来,仿佛出自天神之口,让外行人在似懂非懂间心生敬畏,轻易就信服了。事实上,这正体现出诗歌的一种原始功能。

(3)诗性、神性、宗教性

形式上的韵律感和内容上的朦胧感其实存在着一种共性,那就是“和日常语言划清界限”,它的意义就是使诗歌活动的参与者跳脱出现实生活的感觉和经验之外,而这种体验,本质上就是一种宗教性的神秘体验。今后我会讲威廉·詹姆士的《神秘经验种种》和叔本华的《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大家会看到哲学家所谓的审美体验和心理学家所揭示的宗教体验其实是高度相通的,甚至可以说就是同一回事。

诗人常说诗有神性,这话虽然很有“老王卖瓜”的嫌疑,但其实在一定程度上真的道出了问题的本质:诗歌带给我们的体验正是原始巫术带给我们的体验,只不过我们早已从原始部落走入文明社会了,巫术仪式不再有了,诗歌独自幸存至今,我们不再能够获得往昔那种完整而真切的诗歌体验,我们的“诗感”注定是残缺的。

历来美学和文艺理论提出过各式各样的诗歌理论,但往往抓不到本质,因为诗歌的本质要到人类学、社会学和心理学里去找。前几年我一直想写一本《古代中国的诗歌生活》,不从文艺角度,而是从社会功能角度解读诗歌和诗歌现象,但出版社不看好这样的内容,我也没能把它写下去,到现在都觉得遗憾。所以这期专栏讲《诗经》,我难免会讲一些这本书里会涉及的内容和观点,但限于篇幅,就不能展开论证了。

让我们回到《诗经》:众所周知,《诗经》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但是,它的诗篇并不很早,并不足以早到让我们看到诗人呼风唤雨、把世人玩弄于股掌之上的威风模样。等讲到《楚辞》的时候,我再来讲诗人和诗歌曾经有过的惊人的武力值好了。但即便是《诗经》这部高度文明化的、被抹煞了蛮荒气息的诗歌总集,在它诞生的时代里也不是拿来给人做审美消遣的。它实在承担着艰巨的社会责任,所以孔子才会删订《诗经》作为一部正式教材。

今日思考

于是我们会遇到一个问题:几乎和孔子同时代的柏拉图分明也是一个满怀政治理想的哲人,为什么对诗歌的态度完全和孔子相反,一心要把诗人和诗歌赶出城邦呢?到底是孔子搞错了,还是柏拉图搞错了?这个问题就留给大家思考了,明天我们再来细谈。

今日得到

现在,还是让我们回顾一下今天内容里的五个知识要点吧:

  • 从人类学角度为诗定义:形式上有韵律,内容上有朦胧感的语言就是诗。

  • 诗歌作为仪式语言在部落社会当中起着凝聚人心、促进繁衍的作用。

  • 诗性语言比理性语言更具说服力,这是我们“原始大脑”的基本认知模式所决定的。

  • 形式上的韵律感和内容上的朦胧感其实存在着一种共性,那就是“和日常语言划清界限”,它的意义就是使诗歌活动的参与者跳脱出现实生活的感觉和经验之外,而这种体验,本质上就是一种宗教性的神秘体验。

  • 哲学家所谓的审美体验和心理学家所揭示的宗教体验其实是高度相通的,甚至可以说就是同一回事。

就到这里了,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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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留言

赈早见:快让罗胖帮你出版《古代中国的诗歌生活》。

Démon de Laplace:昨晚补看上周的“奇葩说”,有个非常强烈的感觉,其实罗振宇的结辩已经胜过蔡康永了,可是蔡康永说话带着一种文人的诗性和情怀,虽然都是人生的大道理,可是罗振宇的逻辑性(真有点复杂)在那种场合就显然比不上蔡康永的诗性(文人情怀,共情作用)更有感染力,以至于两场都输了。可见在任何人多势众的场合,逻辑和理性从来都不具有说服力。蔡康永是不念诗,高晓松情怀经验加几句诗一起说出来,每次都觉得他光芒四射。

贺慧鹏:感觉诗歌的存在就是为了彰显大家的分别心,区别为日常生活和宗教生活。诗歌和宗教联系很紧密,读圣经时确实感觉很朦胧,从朦胧中感到敬畏。还有好多佛经,动不动就是各种大,极大,三千,亿万什么的字眼,感觉好伟大的样子,哈哈。

我试着猜一下柏拉图和孔子的区别:柏拉图试图建立的理想国,是人人平等,没有高下之分的社会,诗歌这种天生带有神秘色彩的东西天然会造成高低,不利于理想国的建立。而孔子则是恢复周礼的坚定支持者,周礼里面很大一部分是建立稳定的上下尊卑秩序,精英统治普罗大众的工具就是愚民术,诗歌这种朦胧的东西就是个很好的工具。所以两个人的思想会截然相反。

静候熊老师明日讲解。

eudemonia:熊大从社会人类学分析诗歌的作用着实让人眼前一亮。熊大你最大的快乐就是引经据典、有理有据的批判经典,打破很多人对经典的盲目崇拜。你批判国学,批判诗,批判佛经,而这些对于很多人来说其宗教意义远大于生活意义,你推翻了他们敬畏的神龛。我想问的是,你有敬畏的东西吗?对于你敬畏的东西,你愿意用科学论证去推演吗?真的很好奇这个问题,谢谢熊大。😁

熊逸(作者) 回复:其实我什么都没批判,我只是怀着单纯的好奇心,想把问题弄清楚而已。只不过呢,多数人没有我这种心态,就很容易受伤。我就像一只温和的刺猬,虽然与世无争,但谁靠近我都喊疼。如果说敬畏,我对艺术有敬畏吧。记得第一次看文艺复兴大师的油画原作展,很震撼,很自卑,一下子理解了那些艺术大盗。我如果有他们的手艺,我也去偷~

Tiger:诗未有神性,神性尾随诗;怎么脑子里突然冒出来一个:《左传》奴“权”,《周易》奴“人”,《诗经》会不会是奴“心”?(第一遍所感)

寻阳:现今流行歌曲里的歌词算是诗歌了,亦是形式上有韵律的、内容上有点朦胧的语言,迷倒万千男女,许多恋人也可能因为一首情歌走在一起。爱情就像是歌词里写的那样,最大限度的激发了他们原始的繁殖力。😊

成洁getit:孔子的理想是克己复礼,诗的宗教属性是能促进礼的,孔子不但要推崇,还要撸起袖子亲自上手。 柏拉图推崇的是理性,直击人性中感性的事,自然要驱除。 不过不知道为啥,我脑袋里蹦出一个想法,亚里士多德的“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有没有兼具形式韵律和内容朦胧呢?

风影:诗是巫术,形式上有韵律感,内容上有朦胧感,这颠覆了我对诗歌的理解,原以为读诗陶冶情操、修养身心的的理念碎了一地!

右星星:诗歌之美在于煽动男女出轨,学问之美在于使人一头雾水!

怪不得有以上句子!

美丽心情:读万卷书不如名师指路,今天熊老师的一番解读,完全刷新我对诗经的理解。一是站在什么角度、用怎样的观点,去理解诗经,是非常重要的,不然不仅看不懂甚至会误读经典。二是不要盲目崇拜经典,要弄清楚其产生的时代背景、发挥的社会功能等等。三是人类除了理性,还有非常强大的感性,有时候为人处世所做的每一个决定,并不都是那么理性或有明确目的。所以诗经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着当时人们的行为举止,期待大师的继续解读。😊

彼岸唯超越:此篇内容大赞,解开我长期的困惑,感谢熊逸老师! 作为一个广告人,在面对甲方提案时,经常遇到一个问题:理性的提案容易引发在场的甲方纷纷发表意见,最终因人多口杂而无法得到结论;而感性的提案则会让甲方认为“虚”、“不落地”。这是什么原因呢? 正如今天的内容所说,理性引发人的逻辑思维,让人更仔细的分析现实问题,自然容易挑毛病。而感性却又没有找对方法,只局限于唯美的语言和图片,却缺少朦胧感和联想性,丧失了“诗”让人出离世界的能力。过于理性和不正确的感性,是提案不成功的主要问题。 那么一个好的提案是什么样子?开篇感性,中间理性,结尾感性,用“近因效应”来把整个提案的基调定为感性的,同时又解决了实际问题。甲方在感性上更易于接受,理性上又觉得合理,这样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其中,既需要理性的部分真正扎实有用,又需要把握感性部分的韵律节奏和朦胧感,这些才是一个广告人能力的体现。

李九胜:诗,词,歌,赋,以及散文,在千百年来我们的生活中一直存在,我也做过十几首律诗,还自鸣得意过。看过熊老师的论述,明白了自己其实是情绪积累加上以前读过的诗书及一些故事(最多引用的就是三国),而产生的一种情绪集中发泄! 诗词歌赋作为人类的精神产品存在,就是因为人的大脑皮质发达到产生了太多的自主认知,而这些认知又与现实经常脱节,人作为生物体,具有天然的自私生存本能,因此,对于与己“认知”不合的“事实”,就会产生“情绪”,例如对求而不得的“爱”产生的思念“情绪”(也包括求而不得的利益),对不完美(认知上的希望)社会产生的“愤青”情绪,对理想抱负(自我认知认为是该有的)无法实现产生的“愤懑,郁郁不得志”的情绪等等!由此,凝结成诗歌了抒发情绪,获得内心平复安慰(如岳飞的《满江红》,文天祥的《过零丁洋》)! 诗歌作为精神产品,生发凝聚出来的社会共同意识,是人类群体合作的聚合剂。例如缺少文化积淀的匈奴与蒙古帝国体系,最终或解体或同化,而持续学习汉文化的满清,却持续长成了一个成功的中国文化意义上的帝国!典章文化,是国家聚集之本。熊逸老师的课程,一定会生长为得到app的文眼! 附上三首我自己的当年写的情绪诗,调节一下情绪: 1.同学戏言"你改名叫李白吧",当时情有所感,回复了一首: 答李琦共勉 太白郁郁不足习, 琦季时代理应惜。 少年当奋鸿鹄志, 不负乌丝白发期. 2.在杭州与同学楼外楼小聚,忽忆宋人诗句, 感叹人生苦短,得小诗一首 湖山月影楼外楼, 故人相聚填乡愁。 千年虽越山河旧, 杭州汴州亦风流。 3. 乙酉年年初,杭州春雪初下,甚感意外,在医院值班无事,读主席及陆游咏梅词,若有所悟,神游雪中西湖...... 随笔踏雪寻梅一首 夜来春雪临南国, 西子银妆断桥波。 千年晚钟古刹静, 玉枝新梅凌风勃。

杨朔:熊老师早!熊老师看国学,如同解剖尸体。

简:为什么证据和逻辑天然会被大脑反感? 又为什么情绪化是大脑本身自带的属性?

熊逸(作者) 回复:因为慢。简单的世界里快比准重要得多

风雨潇潇:柏拉图是哲学家,哲学家思考问题追求的是理性,而诗人,要用优美的语言打动人心,说明诗人缺乏理性。就像熊老师自己在文章里写的,如果演讲者用逻辑和说理演讲,听众不会喜欢,我们的大脑挺懒惰,大多情况下是直觉思维,因此诗歌这种非理性的表达更容易直击人心。不过,对于哲学家来说,诗歌是敬神的,非理性显然不是哲学思考需要的。孔子推崇诗,我觉得他把诗当成了礼乐教化的手段,也正是因为诗歌的朦胧和非理性,如果教化方式得当,更易为民众接受,教化的效果也比哲学教育更好。

脚印:开屏是孔雀写的诗,号子是船工唱的歌。

张老师:【今日得到】 1 大脑对“感情”不设防。 人可能是一种大口吞咽感情的怪兽,这在其他动物看来可能会非常奇怪。当然其它动物首先不会看,其次他们并不会奇怪,因为他们并没有奇怪这种感情。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煽情的电视剧,虽然很垃圾,但是非常流行了。 2 节奏感强可以吸引人的注意力。人天性对节奏,就特别在意,例如小孩特别喜欢玩有节奏的游戏。朦胧的语言,可以让人把自己的体验带入其中,产生代入感。于是,专注与代理代入感加起来成为“心流”。所谓心流,就是一种高潮的体验。于是感情就冲破了理智的束缚,如果理智对感情真的有束缚力的话。 3那么问题是,为什么现代人不再喜欢诗歌了?可能是因为诗歌的替代品非常多了,例如那些煽情的言情电视剧。跟电视剧相比,诗歌对于感情的操纵力太弱了。

MengDi:开头一段就直接刷新了我的认知,但仔细思考之后,却觉得竟是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第一次从这个角度理解诗歌,迫不及待不的想要一览后几天的文章,熊老师赛高!

统统1130:1,诗歌有韵律,内容朦胧,能让读者跳出现实,进入一种本能的,感性的,神秘的思想体验之中。 一首好诗,比如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其中有一句是“天姥连天向天横,势拔五岳掩赤城”,韵律感极强,而且营造的意境宏伟而神秘,让人读后充满想象和敬畏。 2,诗能绕开人的理性,用韵律和朦胧使读者进入内心感性的一面,从而更好地“说服”读者相信某些东西。 《蜀道难》里有一段是,“青泥何盘盘,百步九折萦岩峦;黄鹤之飞尚不得过,猿猱欲度愁攀援”。李白运用韵律感,朦胧感,成功地调动了读者内心本能的感性,让人们感受到蜀道艰险的程度。 3,以前我也写过很多诗,有古体的,也有现代的。我在写诗时,常常沉浸到所写的诗里,被自己“偶得之”的句子感动或震撼。写诗的感觉也很奇妙,是一种超越现实生活的、肆意的、忘记痛苦和时间的精神体验。 尤其是在抒发主观感情时,感到文字像是自己走了出来,自动排列到我的情绪旋律中。所以有时候我写诗,就是先根据自己的主观体验,在心里萌生一段旋律,再把踊跃而出的文字填进这段旋律里。 真正的好诗,一般都蕴含了某个深刻的思想,或者某种强烈的艺术美。比如约翰.多恩的那句,“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丧钟就是为你而鸣”,极具对人类和宇宙的思考和感悟。 诗歌在未来还会有价值: 不管是典雅别致的葡萄酒广告语,或是电影里诗意盎然的哲思独白,还是政治家睿智新颖的竞选口号,都是诗歌的后裔~

天道有孚:诗 是我快乐时的低吟 是我发怒时破碎的杯子 也是我生活的矿渣中 提炼出的透亮晶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