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4 | 佛学浅谈(19):补特伽罗的出场:轮回必须有主体

欢迎来到熊逸书院。今天谈谈“轮回主体”问题引发的各种解释,你需要记住这样几个概念:补特伽罗、人无我、法无我、三科,还要记住为什么《心经》属于大乘经典。

(1)薪尽火传

昨天留下的问题是:当一根木柴快要烧尽的时候,我们拿着它去引燃另一根木柴,第二根木柴上的火是不是第一根木柴上的火呢?

这个问题,其实就是“轮回主体”问题的一个比喻性的说法,《俱舍论》和《那先比丘经》都是用这个比喻来解释轮回现象的,简言之就是“薪尽火传”,你既不能说第二根木柴上的火就是第一根木柴上的火,也不能说它不是。

《俱舍论》是世亲菩萨的名著,译成中文之后一度成为学佛的入门书,非常流行,但今天知道这部书的人已经不多了。《俱舍论》虽然还算是“说一切有部”的经典,但它有自己的创新,所以这一系的教派叫做“新有部”,大约像是朱熹相对于孔子可以叫做“新儒家”一样。

世亲菩萨当时面对着一个很严峻的问题,那就是很多佛教徒已经因为“无我”的学说彻底抓狂了,索性把外道的“灵魂不灭”理论拿了过来,当作轮回和修行的主体,也就是把灵魂当成了“我”。

如果“我”不存在,是“无”或者“空”,确实很让人想不通。我们不妨试想一下,如果“我”只是假象,那么谁在修行呢,修行成功之后又是谁解脱成佛了呢?如果“无常”、“无我”,那就不会有人在修行,更不会有人解脱成佛。再说,如果“六大”的每个元素都严格根据因果齿轮牵动的业力来运动的话,那么一切显然都是注定好的,即便轮回和修行都有主体,但这个主体到底会怎么轮回,到底会不会信佛,信佛之后到底能不能修行到功成圆满、涅槃寂静的程度,都只是业力注定的事情。“识”也是“六大”之一,所有精神活动都是“五蕴”当中的“受、想、行、识”四蕴,所以每一个瞬间的每一个念头也都是被业力决定了的,我们根本不存在自由意志。 如果连自由意志都不存在,我们在本质上就是机器,按部就班地做着机械运动而已,成佛也好,下地狱也好,都是因果齿轮和业力发条说了算。

佛陀在世的时候,这些疑惑倒还可以被佛陀这位大权威轻轻松松悬置起来,存而不论,但佛陀涅槃之后,没有够分量的权威了,这些与其说被悬置,不如说被压制的问题就开始纷纷显形了。

大约在阿育王的华氏城集结上,佛教僧侣们就干脆把帘子挑开,对“无我”问题展开了一场公开大辩论。当然,照例是说什么的都有,但是,其中认为“我”真实存在的人已经不在少数了,这就导致了佛教的第二次部派大分裂。

事情的另一面是,中国传统里一直就有善恶报应的说法,比如这样很著名的一句话“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看上去像是出自明清时代的劝善文,摆明了是佛教的口吻,其实这是《周易》里的话。而且像《左传》、《尚书》,也有不少类似的观点。当佛教传入中土之后,对于“诸法无我”,大家既理解不了,也接受不了,于是在汉魏年间翻译佛经的时候,“无我”是被翻译成“非身”的——印度版的“无我”是说人的肉体的精神全都是虚幻不实的,中国版的“非身”却仅仅否定了肉体,至于灵魂,人死了灵魂还在,轮回于六道之中。

这种灵魂不灭的观念在佛学中被称为“神我”观,如果拿“四法印”衡量的话,毫无疑问属于异端邪说。

(2)莫衷一是的“无我”理论

昨天讲过,印度的耆那教认为万事万物的基本元素有六种,分别是命我、法、非法、空间、时间和补特伽(qié)罗。“命我”大约就是灵魂,也就是佛学所谓的“神我”、“识神”。但佛教偏偏把耆那教的“补特伽罗”这个物质性的概念拿了过来,当作不灭的灵魂,佛教的犊子部和正量部就是这样讲的。这样一来,“无我”的理论照说不误,看似并没有违背佛陀定下的理论路线,但这个悄悄加进来的补特伽罗实际上已经变“无我”为“有我”。“补特伽罗”承受业报,也就是“我”承受业报;“补特伽罗”在六道当中不断轮回,也就是“我”在转世轮回;将来“补特伽罗”解脱成佛,也就是“我”解脱成佛。

至于那些“无我”理论的坚定捍卫者,多数人在无奈之下也只好接受了补特伽罗的概念,但特别做出强调,说补特伽罗其实是“假有”,为了沟通方便不得不借用这样一个概念,大家千万不要以为它是真实存在且恒常不变的。

当大乘佛教兴起之后,“无我”还被分成“人无我”和“法无我”两种。“人无我”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无我”,“法无我”是指构成我们身体、意识、行为和核心特质的“三科”也都是“无”。小乘佛教的“无我”只是“人无我”,大乘佛教的“无我”不但“人无我”,还有“法无我”,这是两者的一个核心区别。用大乘佛教的眼光来看,极微这种东西当然不可能存在,但物质能不能无限分割下去呢,不好说。因为有了这些派系分别,所以即便是“四大皆空”这种最简单、最有普及度的佛学概念,也根本不存在一个确定性的解释。

“法无我”涉及的“三科”是一个庞大的分类系统,早在《阿含经》里就已经有了粗略的说法,后来越说越细。三科,顾名思义,是三大类别,分别是阴、界、入。“阴”就是我们已经熟悉的“蕴”,一共五种,合称“五蕴”。“界”有十八项,太繁琐,不讲了。“入”有十二项,合称“十二入”,是由“五蕴”当中的识蕴细分来的,属于外部的叫六尘,也叫六境,分别是色、声、香、味、触、法,用今天的话说,就是颜色、声音、味道等等,属于我们自身内部的叫六门,也叫六根,分别是眼、耳、鼻、舌、身、意,人就是靠着它们来认识世界的。眼对应着色,耳对应着声,依次类推。我们说出家人“六根清净”,说的就是他的“眼、耳、鼻、舌、身、意”都在专注着修行,眼睛不乱看,耳朵不乱听,心里不胡思乱想。六根对六尘分别起作用,眼睛对颜色起的作用就是“看”,耳朵对声音起的作用就是“听”,这些作用统称六识。《心经》讲的“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说的就是这些概念。你现在再读到《心经》的这些句子,就能知道它采取的是“法无我”的立场,所以才把“五蕴”和“十二入”彻底说成“无”,所以《心经》一定属于大乘经典。

这些繁琐的概念分析一定让你很恼火。记不住也不要紧,你只要记住做这种分析是为了让人认识到人生无处不是痛苦,无处不是虚幻,这就够了。 佛教徒去修行的话,就会逐步逐步去认识这些痛苦和虚幻,分类分得越细,上手就越容易。 普通人当然受不了这么细碎,也难怪以“不立文字,直指人心”为标榜的禅宗后来大行其道。但你也许想不到,《六祖坛经》这部禅宗的原始经典其实也没少这种思辨风格,人们心目中的那个不识字的、见性成佛的六祖慧能其实很有传统理论素养,他在临终的时候向弟子们做遗嘱,当先就说:“我就怕等我涅槃以后,你们各说各话,各立山头,所以我必须叮嘱你们,以后宣讲佛法,必须举三科法门,动用三十六对……”

所以“三科三十六对”之于禅宗,就相当于“四法印”之于佛教。“三十六对”以后再讲,而这个“三科”正是我们刚刚讲过的那一套繁琐的分类体系。当我们用这个标准来衡量最流行的那些禅宗内容,就会发现慧能当年都白嘱咐了。

今日思考

现在你已经理解了“无我”理论的丰富内涵,请你思考一个问题:既然“无我”,为什么不能杀人?如果“无我”无得彻底,你根本找不到人可杀,如果补特伽罗是轮回主体,意味着你其实杀不死任何人。

今日得到

今天就讲到这里了,最后复习一下。我们谈到“轮回主体”问题引发的各种解释,你需要记住这样几个概念:补特伽罗、人无我、法无我、三科,还要记住为什么《心经》属于大乘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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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留言

李盈:无我是一种修炼的境界,到了这种程度,我们就找不到一个主体来代表人,依然也不会杀人,因为根本就无人可杀。

只有没有领悟无我的情况,才会把假我当成有我,此时才会有杀人的概念,也会创造杀人的事实。这种情况下,六道轮回就是不可避免的。

只有当你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你才会在六道轮回中煎熬,摆脱这种痛苦的唯一方法,就是你理解了无我,也真正做到了无我。

木头离:无我。

无单独的我,有的只是集合的我。原本,这样子理解起来,相对好接受,这几天的解读,分析,看着都让人头疼了。

还是相信,大道至简。越解读,越演化,越离人远,离主体远。这也是对佛家经典的过度解释带来的后果了。

也可能是自己压根不相信轮回之类的原因,理解起来,着实难度很高,但无我,却相对来说更易接受。

抛开人的自恋本质,也就可以看到“无我”的妙处了。

天眀:既然“无我”,为什么还要想能不能杀人?佛陀曾经教导,当一支毒箭射到你,你应该想怎么活命,而不是是射箭,箭是什么材质,用了什么工艺…… 那么,现在我都没有了,还想什么呀?!

当然要先找到自己。补特伽罗虽然勉强可以理解,但较真起来还真不够,毕竟中毒事关重大,一定要解毒了才算安全。话说回来,佛陀已经修炼到无我境界,想当初砍掉手脚都没问题,一支毒箭肯定也奈何不了他,可他为什么很紧张那只毒箭?

可见,虽然佛陀知道身体只是臭皮囊,但是,没有臭皮囊自己就也没着落了。参照今天物理知识,一切物质都是分子、原子组成,但是没有人会觉得知道这点,随便别人砍掉手脚,自己还能无动于衷。用佛门比喻,这是“看山还是山”。

试想,忍辱仙人被砍掉手脚后说的是,“我还能忍”,一个“忍”字,说明他很痛,只是他忍住不说。这么说来,他跟关二爷有一拼,二爷刮骨疗毒忍耐力也很厉害,不知道他死后会不会成为罗汉。

Nina酱:我是不是也可以用归谬法来尝试回答老师今天的问题。既然“无我”为什么要去杀人,修佛法是为了脱离六道轮回的苦海。想要杀人意味着你还被那些“缘起性空”的事物所牵制没有做到无我,杀了人因该也意味着你的补特伽罗永远都在承受这些转世轮回的业报永远无法成佛解脱。

螺闹耳朵:1- 不能杀人,分两种: 一是无法(不能)杀人; 二是禁止(不能)杀人。

第一种情况,彻底“无我”,也就根本找不到人可杀,也杀不死任何人。

第二行种情况,如果无我,但又有“人”,那人就是极微的组合,人有身体有意识,都是混沌极微的因缘组合,禁止杀人也是极微构成的组合器件之间,自行发展出来的契约、规范,连“杀”这个定义也是极微组合下的,也就是极微的重新组合而已。

2-【生死都一样,痛苦也虚幻】: 无我多么虚幻!有我也是无自由意志的!杀也只是徒劳,根本杀不了,也无可杀,所以人活着和死了也没什么不一样!连痛苦也是虚幻的!如此认识人生无处不是痛苦,无处不是虚幻,真的够了!

帮主jym88978634:在无我的理论里,如果我们真的修行到了四法印的境界,就不会动杀人的念头。一切客观世界在你眼中都是空,都是四大的组合形式,都是黑白围棋子。既然诸法无我,诸行无常,那你就根本不会想到去杀人。如果有杀人的念头,就说明你还有生命的概念,着相了。所以《金刚经》的句式是:“佛说某,即非某某,是名某某。” 如果真到了是四法印的境界,应该是无欲无求,心如止水。就连心也没有,自由意志是不存在的。 听到今天的课才明白,轮回和修行是没有主体的,甚至就连佛法都不是恒常存在的。我们之所以是今天这个样子,今天这个人,那是前世,前前世的因缘积累造成的。今世我的一个妄念,也许就造就了后世不同的结果。 对比这两天印度佛教的思辨风格,我觉得还是中国佛教更为容易接受。比如无我,就简单一句“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当然这里有个前提,就是你对佛教的经典做有扎实的基本功。 慧能临终前的遗嘱,我觉得也是着相了。既然你担心你的理论会被曲解,那他就一定会被曲解。因为慧能在那一刻已经起了念头。还是要相信四大,自渡有缘人!

荒马:1.作业区:为什么不能杀人?或者说本来也杀不死人,为什么要杀人或不杀人? 试着回答:1.去“我”的意识,这里是否可以理解为去除的实际上是“自我意志”,在不考虑轮回的情况下,佛教的彻底“无我”观念是不是有可能认同万物等同,再进一步,人同走兽飞鸟,游鱼木石?如此一来,确实“我”经历的任何事情都不足挂。其实还解释了“我”应该在此时此世此身如何“脱去苦难”——本质上否定自己能够体验,否则就是“假有”,就是“我执”。从根上断绝了人直面苦痛,因挣扎而生发出的力量。这个可以解释古印度的奴隶制为什么可以坚持那么久。中国人讲究“穷则思变”,儒家思想还是挺有力量的。随口一说,不完全论证

2.刚才试着推理的“无我”,是手段,目的在于否定感知,而得“解脱”。但“我”杀人,却不能理解为“没有人”杀死“没有人”——只是一堆血肉,没有自由意志的相互啮啃。解决一个如何“面对自己困难”的问题,却生发出了另外一个社会大问题,这不行,这不是动物世界。相比而言,老子的“老死不相往来”的社会都算是“理想国”了。

3.所以,佛应该“如何说”?是否会说“无我”是个体“无我”,而非指“群体”?非指“外面世界”?那能说“个体无我”,而“群体有我”吗?换一个方向,没有内外,只讨论“我”,外界一切都是勾起你内心世界的幻相,虽然不是真实存在,但却能扰动“我”的修行。——“我”是谁?谁在修行…好吧,论证失败,又绕回来了。

Geothinker:1、既然“无我”,就没有杀人的主体,也没有被杀者,主格和宾格都没有,就不会有杀人这样的概念;

2、佛家弟子“六根清净 ”,专注于修行,心里不会胡思乱想,不会有产生“杀人”的念头;

3、人有补特伽罗这个轮回主体,肉体可灭,灵魂不死,还可以不断轮回,所以人是无法被杀死的。

有木有有木人:现代基因学确实把物种解释得像机器,但因为会导致人的伦理伦常错乱,又创造出模因的概念,不过这不及轮回来得有效。如果我是单胺氧化酶A型基因,长有隆布罗索所说的反骨,那么我该咋作恶就做恶。 最小物质的聚散离合和我当世的言行举止没有因缘关系确实会乱套,至于业力的轮回又是怎样运作的,貌似宗教的解释又显得很多漏洞。 补特伽罗是受业轮回的主体,那么现实社会的伦理善恶就不能和转定业有关了。因为伦理善恶都是为了人互相协作、互相驯化的工具。如果人们一生一世所做为,并无前因,又与往生后的粒子聚合离散没有因缘关系,那么善业就是要修行,只是怎样各门各派也都是现实社会提取来修行的,都是在不断摸索难有定论。

知行DESTINATION:无我是什么,小乘也好,大乘也罢,都对它做了多层次多角度的解释,反过来掉过去的说,不把受众说的七荤八素是绝不罢手的。但是不管怎么说,它们都在试图把行为和思辨的主体做成可以自洽的逻辑体系。 杀人是什么,谁去杀人,杀什么人,什么行为动作可以算作杀人,人为什么被杀?每一个词汇都有一个可以多重解释的含义,每个词汇和另一个词汇组合后,又构成了更复杂的含义解释!对于普通人的大脑来说,这简直成了没有穷尽的组合。 这又回到了强调和定义主体的话题上。我的存在,我存在的意义,这种终极类型的问题,在目前的人类看来,依然是个没有确切答案的问题。在佛教思想中,它肯定也不会有一个逻辑严谨到无懈可击的答案。主体问题说不清,杀人这个问题也就说的清,为什么不能杀人更说不清。

雁潭风竹:既然"无我"为什么不能杀人?

有与无,我与无我,自己与众生,有两个层面。

一是概念层面,

也是二元对立的意识分别,在这个层面,"有"是错觉,"无"是依"有"的错觉基础形成的错觉概念,"无"是纯抽象的概念。

我与无我,此与无此,彼与无彼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

二是实际层面,心超越了二元对立分别,心中的世界不再是概念中的有与无,我与无我。

论说有与无,我与无我,都是妄心前的假说,戏言。

若有人,如我等凡夫,在末证得无我,仅言说无我,不能杀人。

若有人,如修行成就者,己真实证得无我境界,超离戏言,无人相,我相,众生相,寿者相。他们心中无杀者"我",无所杀者"人",亦无杀之事,此时可杀。

不在于杀与不杀,是谁可杀谁不可杀,为什么要杀。

得到用户:如果真的深入贯彻了“无我”思想,那么为什么还会有杀人的念头?无我不可能天生习得,真正做到“无我”的,又有几个?哪怕存在真正的“无我”者,杀或被杀根本不在乎,其他人就不在乎?生活在世俗的世界,必须受世俗的规则约束。如果佛教真的贯彻这一理论,那么佛教也就不会留存至今了。“受人民喜闻乐见的永远是因果轮回等说法”。

zero:认同“无我”,那么杀人就不是在杀“人”,但为什么不能杀?

不能杀的原因,不会是世俗的法律、刑罚,这些都属于无。追问原因,应该是杀人者自身。既然一切都是虚幻,何以愤怒?何以起心动念要杀人来解决问题?

看不清虚幻,也就跳不出因果,故而不能杀人。

胖龙猫:引用武志红前几日的课程,似乎可以回答这个问题:“我”是一个容器,修行时要保护好这个容器才能顺利修行下去,否则可能会在探究潜意识的过程中遇到那些大恐怖的事情而受到精神上的创伤。 同理,人的皮囊虽然有各种问题(比如血肉杂碎),但是假如这副皮囊坏掉了,就会重回轮回之中,修行不了。 综上,不论是皮囊还是心灵,都不可以没有“容器”而修行。

酒保:之前讲张载西铭时提到小逗比以“聚亦吾体,散亦吾体”反驳杀人案,和这一个问题非常相类似。 那么为什么我不能够杀人,因为那一刹那我的身体还是客观存在的,补特伽罗的假我还寄宿在我的身体当中,我还在努力的修行,还没有解脱,还在承受业报。 而那个要被我杀掉的人,谁说在我看来他就不是个人(人无我),甚至可以把它看作是不存在(法无我)。但是凡夫俗子哪里知道啊,就知道一个活生生的人要被我杀死,然后就会用法律将我制裁。好不容易我已经理解到无我的境界了,但是我还处于承受业报的过程,没有摆脱因果齿轮,杀人偿命,又得轮回转世,又得重新修行,多不划算!

最后,如果要杀人的话除非修成了正果摆脱了轮回,但是摆脱了轮回那就是不生不灭,那又怎么能杀得了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