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餐 - 重温斯宾塞与道家哲学(2)
加餐 | 重温斯宾塞与道家哲学(2)
熊逸
上一讲讲到,斯宾塞认为政府搞医疗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情。这一讲我会请出斯宾塞和他的《社会静力学》,好好看看这个奇谈怪论。
(1)成年人的自由选择与责任自负
在医疗问题上,如果你是一名自由主义者,我觉得你就有理由站在斯宾塞的一边。
当然,站好边之后,你就该准备迎接人民群众的唾骂了。
你可以拿《社会静力学》里边的一段名言为自己辩护,这段话是你今天应当格外留意的:“病人有从任何他乐意找的人那里购买药品和治疗意见的自由;没有执照的开业医生有把这些东西卖给任何愿买者的自由。没有任何借口可以在两者之间设置障碍而不使同等自由的法则受到破坏;其职责就是维护这项法则的政府尤其不可变成它的侵犯者。”
这话在今天听起来会很刺耳,但是,确实应该问一下:保护本国人民的健康,设置公立医院,垄断行医执照的审批权,严禁江湖郎中和气功大师招摇撞骗,这些究竟是不是政府的职责?如果政府愿意履行这些职责,斯宾塞凭什么痛斥政府不道德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想到斯宾塞提出的一个核心概念:同等自由法。
这是斯宾塞社会学的核心概念: 所谓同等自由法,就是每个人都有做一切他愿做的事的自由,只要他不侵犯任何他人的同等自由。
如果根据这项原则来衡量,我们的问题就需要重新权衡了。耶稣有没有无照行医的自由呢——他愿意无照行医,他也没有砸掉我的诊所招牌。我有没有无照行医的自由呢——我愿意无照行医,我也会尊重的同行。我绝对不会强买强卖,那是强盗做派,我们骗术界最看不起那些凭蛮力赚钱的强盗了。除了鄙视之外,我也很同情他们,毕竟不是谁都有做高级白领、凭脑力吃饭的本钱。如果遇到一些需要急救的危重病人,我很愿意帮他们叫救护车,推荐他们去三甲医院。这倒不是因为我天良未泯,而是要最大限度地避免医患纠纷。这不难理解,因为我们这行是靠名声和回头客赚钱的。
我们还可以换位思考,站在患者的角度来看问题:患者为什么就不可以凭着自己的判断去求医问诊呢?比如他觉得自己的病并不严重,如果半夜带着小板凳到大医院门口排队挂号,在熙熙攘攘的病人堆里接触各种传染源,筋疲力尽地等到下午才能见到医生,这番磨难可不是好受的,不会比耶稣基督扛着十字架走完“苦路十四站”轻松多少。如果可以在下班路上,来我这个小诊所简单诊断一下,便捷而又愉快地解决问题,何乐而不为呢。
现在我们就要认真问一问了:我无照行医,究竟侵犯了谁的权利?病人到我这里看病,究竟侵犯了谁的权利?
(2)积极的政府与消极的政府
没错,病人在我这个庸医手里只能得到安慰剂,得不到任何真正意义上的诊疗。但他们都是成年人,我们难道不应该充分尊重每个成年人的个人选择吗?至于我这位庸医,到底读了那么多的圣贤书,很有童叟无欺的操守。再参考经济学基本原理,交易有利于双方,那么一个愿买,一个愿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凭什么要阻挠呢?
你也许会认为我在治病救人的时候不够坦诚,纯属揣着明白装糊涂,但耶稣难道也不坦诚吗?历史上千千万万名以千千万万种离奇的方法给人治病的医生,难道都不坦诚吗?难道同样用巫术治病,自欺欺人的医生就应该受到谅解,而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医生就应该被取缔行医资格吗? 这就是儒家春秋学里的“原心定罪”准则,被汉朝的司法界奉为圭臬,稍微向前跨一步就会变成诛心之论。 这是我课程里讲过的,这里就不赘述了,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去单独去看。
退一步说,即便真的可以这样,但你要用什么方法来窥探医生的内心呢?你该怎么判断他到底是真诚地相信巫术,还是故意用巫术骗人呢?那么我们用同样的逻辑,你去三甲医院看病,医生给你用安慰剂难道不是存心骗你吗?再退一步说,你先后去了两家三甲医院,两名专家级的医生分别给你了开了阿司匹林,你需不需要先探明他们的内心,再决定吃不吃药呢?由两位医生怀着不同心思给你开出的同一个药方,难道药效会有明显的差别吗?
斯宾塞的想法很颠覆我们的常识。是的,在我们的常识里,政府有保护人民的义务,对医生和药剂师做执照审批当然是在保护我们的健康。但在斯宾塞看来,政府这样做是不道德的,是在侵犯人们的权利。我们都不是小孩子,都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最值得我们留意的是,斯宾塞说,政府的职责是维护同等自由法,而这条法则只是一条抽象的规则,没有任何具体内容。今天我们的常识是,政府应该修桥铺路、发展经济,总之做这做那,做各种具体的事情,而斯宾塞所主张的政府,当然也会做事,但维护一条抽象的原则才是首要任务。比如我们这样来问:政府要不要审批行医资格呢?先不要匆忙回答,要拿同等自由法检验一下,如果维护了同等自由法,那就做,如果会破坏同等自由法,那就不做。
这就会引发一个本质性的问题:政府到底应该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
积极的政府会向人们提供幸福,消极的政府只是保障人们可以不受妨碍地追求自己的幸福。
积极的政府就是儒家最爱的父母官式的政府,用父母疼爱子女的方式照顾人民,于是等而上之者以身作则,用个人的道德操守来感召成千上万的子女,等而下之者就免不了望子成龙,连打带哄地把孩子往正道上引,逼迫孩子做题海,学钢琴,如果孩子不乖,那就要用“棒打出孝子”的办法。孩子们并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生了病不知道该找谁去看,他们喜欢的医生往往不是庸医就是骗子,所以父母有义务强迫他们去找特定的医生看病。
这样当然很好。如果凡事都有依靠,那么谁也不会愿意长大。但问题是,父母真有足够的爱心吗?就算有一对夫妻真的生下一万个子女,他们天生的父爱和母爱也一定会被摊薄到几乎透明的程度,就连给孩子取名都只能敷衍了。而孩子在这样的成长氛围里,注定一辈子都长不大。
消极的政府是道家会喜欢的。除非遇到特殊情况,否则大家甚至感觉不到政府的存在。放任不管的话,孩子总会在历练当中长大,完全不需要父母操心。没长好的孩子会被自然淘汰,虽然我们也可以伸出援手,但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谁都没义务耗费时间和金钱救济他们。
彻底的消极政府就是无政府,这是克鲁泡特金所推崇的;彻底的积极政府就是专制政府,这是霍布斯所推崇的 。其他老子也好,孔子也好,都在这两极之间插下自己的旗帜。那么,在插下旗帜的时候,为什么要偏左一点而不是偏右一点,为什么要偏右一点而不是偏左一点,每个人有自己的理由。我们既看到老牌的计划经济国家向着自由市场发展,也看到老牌的自由主义国家向着福利国家发展。
现在让我们简单地温习一下。这一讲我们谈到斯宾塞的《社会静力学》,用这本书的逻辑来审视上一讲那个“无照行医”的话题。这本书里一个重要观点是:维护同等自由法是政府的首要任务。
就到这里吧,我们下一讲见!
热门留言
假装独立思考:不太同意许有泉同学的留言,我的意见恰恰相反,政府可以出面管控那些简单的,便宜的医药,并且平价提供给大众;把高端医疗留给市场,效率一定比政府要高得多。
所为自由主义,是认为每个人都很成熟,可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威权主义,是认为每个人都是孩子,需要家长管教;事实上有些人一直都是孩子,心理成熟的比例可能没那么大,所以绝对的自由很可能是灾难,当然绝对的威权就更别提了。
许友泉70832014:我提一点见解,同等自由法当然能有效的保护所有人的权益,具体到国家有无义务提供医疗保险问题。可能国家考虑到的是控制的成本问题。(1)部分医疗的费用比较难以衡量。比如做一个心脏的移植手术需要多少钱,如果某家开一个低价,就有另一家可以开出更低价。(2)部分医疗事故出现的纠纷不容易衡量。如医疗过程中,某病人医治无效,不容易判断是医治方法不合适造成还是病的自然发展造成。综上所述,就是这类事情的管理成本过高的问题。所以我认为应把医疗细分,对于管理成本低的医疗内容市场化,而对于管理成本高的部分由国家或专门机构控制,并随着科技和管理手段的提升,不断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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