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餐 - 重温斯宾塞与道家哲学(3)
加餐 | 重温斯宾塞与道家哲学(3)
熊逸
在上一讲内容的最后,我们谈到积极的政府和消极的政府。积极的政府会向人们提供幸福,消极的政府只是保障人们可以不受妨碍地追求自己的幸福。极端的积极政府就是当爹当妈的政府,极端的消极政府就是无为而治的政府。人类历史上的一切政治诉求和社会蓝图,都是在这两极之间左右摇摆。
(1)民之父母
斯宾塞有这样的话说:“在完全不加干预这一极端,和每个公民都将被改造成长大了的婴儿这另一极端之间,有着无数可停留的地方;凡是要求国家去做超出保护范围的事情的人,需要说一说他想在哪里划线,而且要向我们指出为什么恰好是在那里而不是在任何别处的理由。”
看来在斯宾塞的年代里,很多成年人就已经有了婴儿的特质,对一切看不惯的事情都希望“有关部门”出面解决。在《社会学研究》的开篇,斯宾塞就很抱怨一些人对社会行为的理解过于肤浅,总以为政府机关无所不能,要想解决哪个社会问题就先为它立法,只要立了法就能轻松解决。
这应该是婴儿对父母的心态才对,婴儿总会觉得父母无所不能,而且事事该管。自己很愿意服从父母的权威,但父母时不时地就该给自己喂吃喂喝、把屎把尿。
正是因为政府处处干涉,处处插手,上至公共工程的建设,下至特殊服务的体检,处处以“民之父母”自居,人们才会养成这样的心态,而一旦发现政府哪里没做,或没有做好,感恩的心就很容易被愤怒遮掩。
法国大革命的事例近在眼前。大革命前夕的法国,政府处处插手,无所不为。如果你是制造业的老板,那么你该雇谁,不该雇谁,政府说了算;你该生产什么,该用什么原料,该做成什么品质,都要听政府的。政府会派出视察专员,毁掉那些没按规定生产的东西。你想给生产做一点改进吗?不行,那是不合法的,发明家甚至会被罚款。政府的监督和管制无所不在。你想靠山吃山,开山采矿吗?你必须先得到当局的允许。斯宾塞说:“书商或印刷商会由于吊销执照而被迫停业,从海里取一桶水也是犯法的。”
在斯宾塞看来,政府的手伸得越长,人民对它的诉求也就越多,各种不满也就越容易发生。然而关键的问题在于,政府并不能凭空让不好的事情消失。
这是一个奇怪的观点,也是很独到、很有斯宾塞的特色的观点。
要讨论这个观点,让我们先来考虑一个问题: 民政机关对社会有什么贡献吗?或者说,它为社会“创造”了什么?
人们凭着常识,会说它增进了社会福利,但在斯宾塞看来,它其实什么都不能创造。无政府的社会有着多少福利,有了政府之后还只有那么多福利;无政府的社会有着多少不幸,有了政府之后还是有那么多不幸。政府不是生产机关,并不能凭空创造什么,它只会重新安排福利和不幸的分配。
如果你觉得这个道理很难理解,你就必须想到这是在工业社会里产生的想法:只有具体从事生产的人才会创造价值,资本家剥削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服务业和政府只会参与价值的再分配。亚当·斯密也是这样的想法,所以GDP到底该算哪些,不该算哪些,很难说清楚。
我们先沿着斯宾塞的思路来想。你可以设想一下,你是一名底层劳动者,薪水实在太低,勉强只够吃饭。还有很多人和你一样,日子实在太难熬了。政府很关心你们,出台了一个最低工资法案,规定任何单位的最低月薪都不能低于一万元。于是你的薪水涨了,你很高兴,你的老板其实盈利很高,也不在乎这点小钱。貌似谁都没有受到损害,但那些盈利水平不高的企业承受不来如此高昂的人力成本,要么垮了,要么裁员,失业军团迅速壮大起来。
该怎么办呢?好像也不应该听任他们自生自灭。政府有办法,多发一点救济金好了。但是,钱从哪儿来呢?算了,路灯不修了,把这笔钱挪用过来就好了。城市没有了路灯,交通事故和治安事件马上多了起来。看来路灯还是要修,那就加税吧。一提加税,全社会怨声载道。政府有点不好意思,算了,不加税了,还是老办法,悄悄增发货币好了。
几轮通货膨胀下来,你惊讶地发现,曾经让你很得意的工资涨幅不知不觉被洗白了。你开始发牢骚,要政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政府很关心你,好吧,提高就提高吧。就这样,新一轮的循环又开始了。
(2)永无止境
还有一个副作用是,随着事情越变越多,政府也越来越忙,原有的机构和人手都不够用了,只能不断扩大规模。斯宾塞用法国举例,说法国的政府机关大约有60万工作人员,这些人原本都是可以搞生产的,而现在呢,他们什么都不生产,日子过得却比普通劳动者安逸很多。
斯宾塞所理解的民政机构,从优点上说,大约相当于保险公司 。有了保险公司,各种不幸和意外还是会照常发生,唯一不同的是,损失不再由当事人独立承担——这对单个的人往往构成毁灭性的打击——而是由所有参保的人平均分摊了。
那么,当政府审批行医资格,建设公立医院,取缔非法行医,当然都要耗费税款,而这些税款在这里多用了,在其他地方自然少用了。政府存在的核心意义确实是“保护”人民,而最该保护的,在斯宾塞看来,就是人民的“同等自由法”。然而事实总是相反,政府会用各种具体而微的“保护”来侵犯人民的自由权利,政府存在的合法性也就因此而大大削弱了。
退一步说,即便这些具体而微的“保护”是应当的,但操作起来永远存在难题。比如说,如果保护国民的健康是政府应尽的职责,那么政府要做的事情可就多得数不清了:议会要规定每个人每天吃几顿饭,还必须因人而异,对不同体质的人做出不同的规定,还必须委派官员监督每个人的睡眠质量……
除了身体健康之外,是否还要考虑精神健康呢?如果有未经政府许可的传教士向人们灌输错误的教义,这是不是就像江湖郎中无照行医一样有害呢?没错,精神健康和身体健康同样重要。
这样的类比并非出于凭空想象,因为斯宾塞发现,医生当真在向传教士学习。《柳叶刀》之类的专业期刊上不断有人呼吁,要政府委派公共卫生监督员,《公共卫生杂志》甚至还呼吁过要政府委派专员检查空置的居民房,检查合格之后才允许房东把房子出租。当然,这会产生额外的费用,但钱的来路不难解决,可以向房东征收附加费,用高薪养活廉洁的检察员。
还有刊物附和这个提议,说仅仅派人检查还不够,必须强制房东给房间安装适当的通风装置,这可以抑制疾病传播,对全民健康很有益处。《医学时报》盛赞土耳其政府,说它最近发布了一项法令,要给医生发国家津贴,要求他们必须为所有前来就诊的人——无论贫富——进行免费治疗。
这些内容太有现代感了,简直就像是人气论坛上的热帖。土耳其政府堪称楷模,即便在今天也会得到绝大多数人的拥戴。人们只会厌恶斯宾塞,因为他不但想让医疗彻底市场化,甚至还想取消政府对医疗市场的监管。当真如此的话,我们很快就会迎来巫婆神汉满天飞的世界,这怎么可以呢?就算医疗是一种纯粹意义上的商品,但患者,也就是消费者,根本就没有判断商品质量的眼力。要想让公众免受庸医之害,政府必须出面监管。这就好比公众无法判断一种宗教信仰或一种思想观念的好坏,政府必须学习孔子诛少正卯的榜样,使出雷霆手段,方显菩萨心肠。
这样的论断貌似无懈可击,庸医害人的事例也每每触目惊心,但是,斯宾塞除了从“同等自由法”之外,还从“如何才真正对社会有益”的角度做出了反击。纵容江湖郎中无照行医竟然对社会有益,如此匪夷所思的道理该如何论证出来呢?
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还有必要了解一个前提性的问题,那就是,就算斯宾塞天赋异禀,语不惊人死不休,但他当时为什么非但没有被全社会的口水淹死,反而很受尊崇呢?
就到这里吧,我们下一讲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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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过天晴:水至清则无鱼,所以要发展,要成长就要包容杂质,不能太纯粹。 百川灌河,万泗奔流,天地不仁,生生不息所以没有人会一直在原地等你,人必须永不停止的学习升级自己的思维模式与这个世界同步,这是痛苦的也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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