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 “妈妈和老婆同时落水”的标准答案

(1)毌丘俭谋反案

昨天留下了一个有点难度的问题:如果某人的岳父犯下滔天大罪,他的妻子会不会受到株连?

我想讲一个历史上发生过的真实案例,那是在曹魏末年,司马师辅政的时候,毌丘俭谋反失败,理所当然地被杀掉了。谋反属于十恶不赦的大罪,整个家族都要受到株连。毌丘俭的儿子当然该杀,但问题是,儿媳要不要一起杀掉呢?

按照曹魏的法律,儿子和儿媳都要死,斩草就要除根。但这位儿媳荀氏有点背景,她的族兄荀顗(yǐ)是司马师的亲家。裙带关系起了作用,于是在一番运作之下,皇帝下诏,允许荀氏和丈夫离婚,离了婚就不是一家人,也就不用连坐了。

荀氏虽然躲过一死,但她有个女儿,名叫毌丘芝,当时不但嫁了人,而且还怀着孕,也要连坐处死。要想保住毌丘芝就不易了,简直找不到切入点,因为她姓毌丘,板上钉钉和反贼是一家人。

母女情深,荀氏苦苦向法官求情,自己甘愿入宫做奴婢来赎女儿的性命。法官动了恻隐之心,安排秘书长打了一份报告,从法理的高度论述毋丘芝不该被株连——不仅毌丘芝,所有出嫁的女人都不该被这样株连。

这是一份很要紧的报告,所以《晋书·刑法志》全文照录。核心意思有这样几个:第一,女人的社会规范是“三从”,也就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反正无论从谁,都在从属地位上,自己不能做自己的主;第二,女人出嫁之后,回家为父母奔丧要降低服制,这就表示她已经出嫁从夫了,算是夫家的人了;第三,退一步说,就算她还是娘家的人,那么娘家犯罪她要连坐,婆家犯罪她还要连坐,这也太欺负女人了吧!

(2)五服

“三从四德”是大家都熟悉的词,今天一般用来讽刺一个女人过于传统。“三从”在古代还要和另一个原则一同来理解,那就是“天无二日,民无二王”——无论哪一级领导,只能有一个。所以女孩子没出嫁的时候,爸爸最大,等出了嫁,丈夫最大,等丈夫死了,儿子最大。爸爸、丈夫和儿子不能同时最大。

现代婚姻关系里,男人经常要面对一个很刁钻的问题:妈妈和老婆同时落水,先救哪个。这个问题之所以刁钻,之所以让人左右为难,就是因为现在礼崩乐坏了,全社会公认的标准答案已经没有了。如果换在古代,当然是先救妈妈。如果反过来问女人,答案就是先救丈夫。亲属关系里,最大的只能有一个,爸爸和丈夫就是不能同等看待。

如何强化这种意识呢?那就要通过服制,也就是丧礼的规矩。

人死了,亲属要服丧。服丧有五种级别,统称“五服”。丧礼是儒家最重视的礼仪,推行起来简直不遗余力,所以直到今天,很多地方还能看到“五服”的遗存,只是没有古代那么严格了。“五服”这个词大家也不会陌生,今天说起谁和谁关系很远,就会说“出五服了”。

根据和死者亲缘关系的远近,服丧分成五个等级。划分标准是这样的:关系越近,丧服越破,服丧时间越长。从亲到疏,依次是:斩衰(cuī)三年(实际一般是二十七个月),齐衰(zīcuī)一年,大功九个月,小功五个月,缌(sī)麻三个月。逻辑很好理解:跟死者越亲,心里就越悲痛,所以穿的衣服就越破,哀悼的时间就越长。

女人如果没出嫁就死了父亲,那就要服斩衰三年,但如果是出嫁之后死了父亲,服丧标准就降低了,变成齐衰一年,斩衰三年是要留给丈夫的。相应地,这个女人一嫁进来,就对婆家的亲属有了服丧义务,而对娘家人的服丧标准会发生递减。给什么关系的亲属服什么规格的丧,一定要弄得清清楚楚,半点都不能错。

今天在大城市生活的人很难体会这种痛苦:要在几十上百的亲戚当中分清每个人在五服系统当中的位置,七大姑八大姨哪个都不好惹,寻个纰漏就会骂你“不孝”、“没规矩”。

在送葬之类的日子,规矩就更细碎了,但核心仍然是五服。头要埋多低,屁股要撅多高,哭要哭几声,捶胸顿足要捶几下、顿几下,林林总总,每个服制里的人要守自己服制里的标准。那种时候,谁也不会“原谅你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服制最能给每个人在宗法关系里准确定位,要你明白你不是一个独立的人,而是一张庞大的宗法关系网里的一个节点。你之所以为你,不是你自己定义的,而是其他所有节点一起定义出来的;你的能动范围也不是你自己决定的,而是其他所有节点一起约束出来的。一个安定、稳固的社会就是这样构成的。

今日思考

现在留给你一个有难度的问题:如果一个女人的未婚夫死了,那么她该服哪种规格的丧呢?问题还可以更进一步:如果这个女人自杀殉未婚夫,那么,她到底算贞洁还是淫荡呢?

今日得到

今天就到这里了,让我们回顾一下今天内容里的知识要点:

  • 连坐的范围要如何划定,服制是重要的依据。

  • 女人的“三从”意味着家族认同的转换。

  • 儒家之所以最重视丧礼,因为丧礼最有凝聚宗族、规范个人角色的意义。

  • “五服”的划分标准是:关系越近,丧服越破,服丧时间越长。

就到这里了,明天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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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留言

在问题中成长:师父受徒儿一拜.

熊逸(作者) 回复:天天拜啊,真让我不好意思啊~

贺慧鹏:儒家是用丧礼来准确的定位每个人位置的,所以丧礼才是儒家最重要的礼仪。丧礼比婚礼重要,还有一层盖棺定论的意思。但更重要的是,丧礼是借死人的名义,用来给活人强化家族的意思,每个人的从属依附关系。

回答一下熊老师今天的问题,一个女人未婚夫死了,服丧的规格应当是缌麻。理由是既然还未出嫁,那就不算娘家人,但有婚约在身,算是有了一定的亲属关系,服五等缌麻。未婚妻给未婚夫殉情,算是淫荡,没有出嫁之前,她的领导还是爸爸而不是未婚夫,这种情况下殉情于礼不和。

现在世道变了,家里面老婆最大,丈母娘更大,真真是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啊😭😭

任家田:请问下株连九族的人和皇帝有连带关系又是怎么处置的呢?

成洁getit:我猜未婚夫按照丈夫办理,要不要自杀殉夫取决于有没有儿子,还有就不能自杀。 看天……顿时觉得天蓝天高天气好~我真是有幸生在礼崩乐坏的时代!

莫皓:等等,这个问题没说古代还是现代,我得问问老婆先。 “哎哟,我的耳朵……”

洗尽铅华:儒家之所以最重视丧礼,可能是因为在通过丧礼能够最大限度的调动一个家族的关系网,丧礼不仅仅是对宗法观念进行强化,而且还可以重新疏导一个家族的关系网,毕竟一个人死去了,就代表这个关系网的一个节点消失了,与此同时和次节点相关的其他关系自然有也会发生变化,可能会有新的节点代替旧的节点,可能就会失去一部分关系……可以说丧礼就是对这张关系网的修补和更新。 另外,这简直就是在榨干死者的死后价值,好厉害

世耀:今日得到 如果一个女人的未婚夫死了,那么她该服哪种规格的丧呢? 这个问题我的思考是:采用齐衰一年。根据古代女子三从的规定,还未出嫁,女子还是属于从夫的,这个时候未婚夫跟自己关系应该是仅次于父亲的,应该是第二等,一年

问题还可以更进一步:如果这个女人自杀殉未婚夫,那么,她到底算贞洁还是淫荡呢? 自杀殉葬的话,明显算不上贞洁。因为这个时候不从夫,你自杀了,等于对于父亲不孝,你这时候还要从父的,等于你没有遵守三从,没遵守三从在古代就应该算淫荡了 古代女子的价值定位很多不是由自己来定位的,是由自己的父亲,丈夫,儿子定位,受到很大约束

重整旗鼓的肆阿哥:未婚夫死了,还没嫁过去,应该不服丧吧。要是按照我这个观点下去,他要是自杀殉情,那就是对爹爹的不敬重,是无礼的表现。

李盈:古代结婚可能没有民政局来颁发结婚证,所以是否正式成为夫妻关系,那就看有没有明媒正娶了,这里结婚典礼就起决定性作用,要不结婚时为什么有一个证婚人的角色呢。未曾经历结婚典礼,未婚夫和丈夫从法律上来讲就是泾渭分明,虽然在女人心里已经有夫君的认同感,但在别人看来,未婚夫和路人甲应该没有特本质的差异。所以我认为,女人为未婚夫殉葬没有道理,她还没有过门,她还应该从属于自己的父亲。

爱就是关怀:熊老师你好,我是这两天新进的用户,一直以来,我都对中国的学问博大精神的你每读到你的好文章时深感佩服。至此,今天是第一天对你的文章留言,愿熊逸老师在以后,熊逸书院的专栏越办越好, 您的第48799位新进用户,爱就是关怀

熊逸(作者) 回复:谢谢鼓励~

迷糊小胖:《大清会典》中明确规定:“民间贞女,未婚闻讣,矢志守节,绝食而尽,照例旌表。” 族人为得旌表,逼女自尽时有发生。旌表伴随免税,家里出不了秀才,还出不了烈女吗?

云之裳:乍一看见标题,以为进错教室了!(很有穿越时空的感觉)带上眼镜仔细观察,发现了尊敬的好熊老师在一旁狡黠地微笑,这才放心地走进教室。

今天的课程很新奇,进一步证明了“规则意识之产生,是人类在自觉或不自觉中反复博弈的结果。”

“三从”原则、“天无二日,民无二王”、“爸爸、丈夫和儿子不能同时最大”,等等,这些对妇女的保护,原来也都是博弈的结果。

礼制,可以分清人与人之间的高低贵贱。琐碎的规矩,更可以分清人与人之间的亲疏远近。丧礼的严格,就是为了强化所有人的规矩意识,让大家全方位互相监督,使礼制能不折不扣地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

送葬规矩的细碎让人震惊,连“捶胸顿足捶几下、顿几下”都规定好了(老师写得如此幽默,忍不住笑了😂),熟记这些服制标准为首要,不让“七大姑八大姨”挑理为首要,至于送别亲人的感情是否投入、是否真实,已经不重要了。

明天的问题就不猜了,猜也猜不对,静候老师赐教。

得到用户:今天的问题突然觉得有好多前提条件,其中一个就是女子的父亲有没有去世,如果没有去世,那就是齐衰,如果去世了,未婚夫应当就是老大了,就是斩衰了。至于自杀是不是贞洁与淫荡,也要靠是不是有父亲在不在世为标准。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是,在古代,如果女子出嫁后,自己的父母公婆都去世了,丈夫也去世了,自己有只有女儿,那她要从谁呢?

文祥45416618:熊老师早上好!今天的作业要交白卷了,因为不想去查百度。服不服丧和是否贞洁,似乎没有标准答案,一切看需要,无论靠向哪一边,有话语权的总能说出一番花一样的道理,就看当事人的运气了。这该死的礼制真是害人,深感与时俱进、移风易俗的必要和益处。

Nina酱:未婚夫死了应该服丧一年,主要是还未出嫁仍然应该是以家里父亲为大。如果殉了未婚夫算贞洁吧!等于是羞愧于无法为未婚夫执行最高规格服丧,所以用死来明志。然后琼瑶阿姨的戏也很喜欢演这个梗啊!那些女子听说未婚夫死了,然后为未婚夫守活寡,还得到贞节牌坊的故事。当然常常跟着的情节是未婚夫木有死,还带了小三回来的内容。熊老师,我是不是电视剧看太多了?😓

肖思源:对于落水问题,现在的标准是哪个有用救哪个。比如八达岭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面对被老虎拖走的女人,男人和女人的母亲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措施,老太太毅然上去施救,在老太太心里女儿比自己重要;男人就差点意思,估计在男人心里媳妇没自己的生命重要。而网民抨击的对象却是女人,估计网民的立场也是从实用主义考虑,而不是从“礼”的角度考虑。但是整个事件就是现实版的落水事件,从礼的角度该抨击的是男人,他跟女人的关系最近。诡异的是整个事件过程中没有人评论男人的过失。

迷糊小胖:熊逸老师好,婚服为什么会在隋朝发生由黑转红的变化?希望您能回答。您讲流变,开始如何考证的很清楚,现在如何我们有感受。为什么会发生?有时没说详尽。理解栏目有整体安排,希望您能在今天的评论里回答这一个问题,为什么婚服在隋朝由黑转红?还是在南北朝,就已经没有婚服,隋朝已经没有黑衣婚服的传统?谢谢。提交的稍微晚了,企望回复幸运星降临。

纪晓茗:未婚夫毕竟还不是丈夫,女子应从父亲。所以对未婚夫的死,女子不应该守孝。更不能殉情,否则是淫荡行为。

长乐未央:好熊,强烈要求把你的书重新出版,因为很多都绝版了,网上都只有复印版的!

熊逸(作者) 回复:复印了卖,这么夸张啊?!那我跟出版社商量一下去~

乐乐:未婚夫死了应该是……有服丧的义务吗?这时候连亲戚都算不上吧?我觉得应该是不用服丧。那按照这个逻辑,第二个就该算……为什么会是“淫荡”一词?我觉得算“不孝”吧。

现代有些婚礼上会有这么一个环节,父亲把女儿的手交给了女婿,这是不是也有“从属对象”更迭的意味?感觉会被骂直男癌,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