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 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

今日要点

  • 霍布斯讲的人人平等,首先是体力和智力上的近似。正是因为这种近似,所以在自然状态里,一个人无论多强壮,多聪明,也都很难控制别人。

  • 在自然状态下,人人自危,那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

  • 霍布斯深究人类的天性,归纳出造成争夺的三种主要原因:第一是竞争,第二是猜疑,第三是荣誉。基于以上缘故,如果没有一个权威力量使大家慑服,那么人们便永远无法摆脱战争状态。

  • 如果想要摆脱自然状态,进入和平稳定的生活,只有一个办法:大家选出一个人或一群人,赋予他或他们最高主权,把保护自己的权利完全交给这个主权者,社会契约就此达成。

  • 这份契约的特殊之处在于:主权者并不是立约的一方,而是除他之外的所有人订立契约,请他来做大家的主子,是为主权者。而这位主权者独自生活在自然状态里,可以为所欲为,不必对臣民负任何责任,他的命令就是所有人必须服从的法律。这就是绝对的专制,绝对的集权。

  • 一切契约都源于胁迫和恐惧,所以所谓不平等条约其实都是平等的。

接下来是今天的正文。

(1)可怕的自然状态

昨天留下的问题是:人人生而平等,所以应该建立集权国家,让集权政府主宰一切,这是霍布斯的诡异逻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需要我们先看清楚所谓天地自然之理是怎么回事。我们既然已经从昨天的内容里知道了“运动”的意义,那么不妨想象一下,在没有政府以前,人类的原初状态是什么样子?还有一个问题:人和人究竟是如何生而平等的?

每个人的体能和智力,差别并不很大。尤其在原始社会里边,缺乏知识积累的有效方法,想练武看不到《九阴真经》,想学文化看不到《几何原本》,人和人的差异也就更小了。即便有人天赋异禀,也架不住其他人的联手和偷袭。所以即便是最强的人,也会惧怕弱者。

那么,每个人的能力,基本可以说是平等的。因为能力平等,欲求也是平等的。面对同一块肉,你也想吃,我也想吃,但它只够一个人吃,资源的稀缺造就了仇恨。

当然,人类最本源的欲望就是求生,换言之,就是在资源稀缺而危机四伏的世界里寻求自保之道。把萨特的名言“他人即地狱”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别人多吃一口,你就少吃一口,反之亦然。你总想让自己多吃一点,让别人少吃一点,你心里也很清楚,每个人的想法都和你一样。你算计他们,他们也在算计着你。你想控制住所有人,只有这样,你才能高枕无忧,但每个人都怀着这个想法,也都清楚别人也都怀着这个想法。

如果你是真正的善男信女,只想明哲保身、与世无争地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如果你真的持有这样的人生观,那你一定就是最先受死的人。道理很简单,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纷争,你的存在本身就足以引起别人的猜忌——你的明哲保身是不是装出来的呢;你再怎么与世无争,还不是要分我们的肉吃;就算现在我可以放心你,但难保哪天你就受到敌对阵营的蛊惑,变成我的敌人;就算现在你不跟我抢,万一哪天大饥荒,你就会跟我抢了……

凡此种种,考虑得似乎也没错,深谋远虑一点总意味着安全一点。所以,哪怕仅仅出于自保的目的,最合理、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先发制人,也就是用武力或机诈来控制更多的人,直到再看不到有任何人可能伤害到自己。

(2)人类纷争的三种原因

霍布斯深究人类的天性,归纳出造成争夺的三种主要原因:第一是竞争,第二是猜疑,第三是荣誉。竞争是为了争夺稀缺资源,人们在竞争中倾向于用暴力奴役别人。猜疑是出于自保的缘故,时常担心别人会侵犯自己。荣誉是对自尊心的捍卫,人们往往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觉得自己受到了蔑视,所以奋起抗争。

基于以上缘故,如果没有一个权威力量使大家慑服,那么人们便处在战争状态之下。霍布斯在此说出了他最有名的一句论断:“这种战争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

即便不打仗的时候,战争状态依然存在,这是因为战争的意图时时刻刻都不会停息,每个人都在时时刻刻惦记着打仗。借用中国一句老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战争状态就是这样,别人永远惦记着要弄死你,你也必须永远惦记着要弄死别人。

如果人人都生活在这种境况里,那么可想而知,谁也不会有心思努力发展生产。你的生产成果越多,别人就越想弄死你,掠夺你。

霍布斯对这个内容的分析,成为英语文章里的名段。如果你深入学过英语的话,很可能在某个选本里读到过它。王佐良的《英国散文的流变》就从文学和语言的角度介绍过《利维坦》,很值得转述一下。

王佐良分析十七世纪的英国散文,有这样一段概述:“这是一个剧烈变革的时期,充满了争论,四十年代起还充满了火药味,散文还常被用作斗争的武器。武器式的散文当中,也是有各种风格。大致来说,可分上、中、下三格。”

上格的代表作,王佐良选的是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今后我会讲到这本书的。《利维坦》是中格的代表,王佐良摘选的一段就是霍布斯论述“战争状态”的一段:

「在人感到除自己力量外别无安全保障、一切靠自己想办法的时候,情况就同人人为敌的战争时候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有工业,因为没有把握出产品;也就没有耕作,没有航行,对海运来的产品没有用处,没有宽敞的建筑,没有工具足以输送需要大力才能移动的物件,没有关于地球表面的知识,没有时间的计算,没有工艺,没有文艺,没有社交;而最坏的是,只有对于暴死的经常恐惧和实际危险,于是人的生命变得孤寂、穷困、肮脏、野兽不如,而且短促。」

还有必要摘引一下王佐良的评述:“这里的主要思想是:国家必须有威力强大足以震慑一切臣民的中央政权,才能秩序井然,百业兴盛。文章写得清楚,逻辑性强,句子安排得井然有序。但霍布斯的笔锋也常带情感,例如引文最后一句就露出了这位政治哲学家对人生的悲剧感,五个形容词一个比一个厉害,最后则归结到‘短促’——短促的生,永恒的死。”

(3)自然权利

的确像王佐良概括的那样,霍布斯要主张一种强大的中央政权。但霍布斯的推理过程远比王佐良的概括来得复杂。因为霍布斯要做的,并不是智者的感悟或者灵光乍现,而是几何式的严格证明。也就是说,任何人只要遵循理性,都可以对他的证明做出“验算”,而他的证明只要经得起“验算”,无论大家多不爱听,也只能捏着鼻子接受。我们拿中国传统哲学来对比一下,就会发现方法论上的本质不同。

霍布斯要推导出集权政府,还有一些必要的铺垫要做,首先就是定义出“自然权利”和“自然律”这两个概念。所谓自然权利,用霍布斯的话说:“著作家们一般称之为自然权利的,就是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因此,这种自由就是用他自己的判断和理性认为最适合的手段去做任何事情的自由。”

如果你第一次听到这种描述,很容易被绕住,不能立刻反应过来霍布斯到底要说什么。如果用通俗的语言转述一下的话,我们可以设想这样一个情景:我拿枪指着你的头,问你“想死还是想活”,你转了转脑子,发现自己完全没有悲观厌世的情绪,于是认认真真地回答说:“想活!”你这样说,就等于在声张自己的自然权利。然后我说:“想活的话,哈哈哈,很简单,你去帮我把万维钢除掉!”你仔细斟酌了一下,觉得自己虽然有晕血症,轻易不愿意杀人,但毕竟还有杀人不见血的手法嘛,再说你和万老师并不沾亲带故,杀了也就杀了,心理障碍不大。于是你认认真真地回答说:“没问题,包在我身上,只要你饶我一命。”

在上述关系里,我和你实际上等于订立了一个契约,我用“饶你一命”换来你帮我除掉万老师。

我知道你会反驳:“这叫‘不平等条约’好吧。在胁迫下订立的契约,没有必要履行。孔子就遇到过这种情况,结果他刚一脱离险境,就把契约抛在脑后,为我们做出很好的表率。孔子还说过:‘言必信,行必果,硁硁(kēng)然小人哉。’不必遵守的契约就不遵守,如果只顾守信用,不顾是非对错,那是小人行径。”

这话当然在理,但是在霍布斯看来,一切契约都是以胁迫和恐惧为基础的。今天的契约也一样,如果不是因为害怕对方违约,何必还要白纸黑字写下契约,甚至标明违约责任呢?我做这个专栏,就和“得到”签下一纸契约,违约责任明明白白,如果我做到一半就跑了,他们是要弄死我的。每天我都在懒惰和恐惧之间纠结,正负相抵的结果就是“不得已”,对违约代价的恐惧大于游手好闲的诱惑。

所以,“不平等条约”根本就不存在。清政府和西方列强签订了那么多不平等条约,如果让霍布斯来看,哪有什么不平等呢。如果清政府不情愿,那就不签嘛,继续打仗就是了。从哲学意义上看,“不得已”只是一种幻象。借用经济学的概念,一个人在做理性权衡的时候,总会充分考虑机会成本。通俗来说,无非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所谓“不得已”,仅仅意味着你认为你所选择的比你所放弃的东西更重要。

亚里士多德举过“沉船”的例子,说一个人带着全部家当乘船远航,不巧遇到了暴风雨,眼看着船就要沉了,这个人经过审慎的权衡,终于把金银财宝都扔到海里,减轻了船只的负载,以增加保全性命的机会。这算是“不得已”吗?应该不算,因为他完全可以要钱不要命嘛。

既然在风雨孤舟上艰难抉择的财主依然拥有抉择的自由,那么让我们回顾一下霍布斯方才的话:“这种自由就是用他自己的判断和理性认为最适合的手段去做任何事情的自由。”请注意这句话里的“任何事情”,这就是说,那个财主还有着把其他乘客扔进大海的自由。别惊讶,霍布斯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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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然律

接下来,霍布斯又抛出一个概念:自然律。定义如下:“自然律是理性所发现的诫条或一般法则。这种诫条或一般法则禁止人们去做损毁自己的生命或剥夺保全自己生命的手段的事情,并禁止人们不去做自己认为最有利于生命保全的事情。”

给每一个概念下周密的定义,这也是很让中国读者不习惯的。但我们必须理解,霍布斯是在做几何证明题。所以,他的哲学也许很荒谬,或者很让人不愉快,但其中隐隐蕴含着科学精神,这是很了不起的地方。

霍布斯一共罗列出十九条自然律,其中第一条和第二条是最基本的。

第一自然律是:“每一个人只要有获得和平的希望时,就应当力求和平;在不能得到和平时,他就可以寻求并利用战争的一切有利条件和助力。”霍布斯还做了一点解释:“这条法则的第一部分包含着第一个同时也是基本的自然律——寻求和平,信守和平。第二部分则是自然权利的概括——利用一切可能的办法来保卫我们自己。”

由此可以引申出第二自然律:“在别人也愿意这样做的条件下,当一个人为了和平与自卫的目的认为必要时,会自愿放弃这种对一切事物的权利,而在对他人的自由权方面满足于相当于自己让他人对自己所具有的自由权利。”

我想你应该已经被这些话绕住了,不会再想继续听完余下的十七条自然律了。

霍布斯完全预见到了你的反应,所以他在好几十页的长篇大论之后,对那十七条有一个简短的归纳:“由于人们之中大部分都忙于糊口,其余的人则因过于疏忽而无法理解以上关于自然法的微妙推演。然而为了使所有的人都无法找到借口起见,这些法则已被精简为一条简易的总则,甚至最平庸的人也能理解,这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当然,最后我必须用更加简单的话来概述霍布斯的论证:在自然状态下,人人都想为所欲为,同时也害怕被别人为所欲为,整个社会充满战争和焦虑。这种日子实在过不下去,怎么办呢,要不大家商量一下,定一个共同遵守的规矩好了。但是,定规矩容易,守规矩可不容易。定完规矩之后,大家面面相觑,谁第一个守规矩呢?他怎么敢相信当自己守了规矩之后,别人也能一样守规矩呢?好像除了自己之外,其他人还都在自然状态里,想杀自己就杀自己,这可太吃亏了。再说,定好规矩之后,谁来惩罚违规者呢,总不能人人都是法官兼刽子手吧?

如果想要摆脱困局,只有一个办法:大家选出一个人或一群人,赋予他或他们最高主权,把保护自己的权利完全交给这个主权者,社会契约就此达成。这份契约的特殊之处在于:主权者并不是立约的一方,而是除他之外的所有人订立契约,为了享受和平生活,为了摆脱自然状态,请他来做大家的主子。而这位主权者独自生活在自然状态里,可以为所欲为,不必对臣民负任何责任,他的命令就是所有人必须服从的法律。这就是绝对的专制,绝对的集权。

我们不妨设想一群患了疑心病的江洋大盗生活在一起,人人都有机枪大炮,每天睡觉都要把机枪抱在怀里,把大炮藏在枕头底下。这日子实在没法过,于是大家一起商量:“以后我们要和睦相处,明天都去把武器毁掉。谁要是动手害人,我们就一起弄死他。”每个人都真心拥护这样的决定,但真到了销毁武器的时候,没有人不会心生疑虑。最后大家商量出一个办法:一起来到悬崖边,喊“一,二,三”,约定同时把武器扔下悬崖。那么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喊完了“三”,每个人都盯着别人,都想比别人慢一拍,结果谁都没松手。

要想打破这个僵局,只有一起选一个主子。大家看我长得青面獠牙,做事心狠手辣,就决定把武器都交给我,从此由我负责维护和平,用一座武器库威慑所有手无寸铁的人。即便还有人私藏了武器,但和我拥有的火力一比,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也许会有刁民这样来找我商量:“熊老师,您的好生活都是我们给的,麻烦您以后善待我们一点。”那么我可以有两种态度,要么直接拒绝:“我就是不想善待你们,那又如何”,要么虚与委蛇,承诺可以做得天花乱坠,但等我掌了权,一切还不是由我说了算?

只要大家足够理性,就都能够想通这些道理,也都知道就算换一个主子也不见得更好,索性也就拥护我了。当然也不排除有少数人就是看不惯我,但是,既然参与了契约的制定,就要有“少数服从多数”的觉悟。如果少数派就是不肯服从,那也没关系,我既然有了多数派的支持,有了强大的武装力量,轻轻松松就可以灭掉所有的反对派,从此过上作威作福、颐指气使的幸福生活。

在这个逻辑当中,最核心的一点就是:如果没有一个权威力量使所有人慑服,那么一切契约都注定成为一纸空文。

对于各位臣民来说,找我这样一个主子绝对不是什么好事,但问题的重点是,这种状况即便再如何糟糕,也要好过原来那个人人自危的自然状态。所以,大家并不是一起缔造一个“好”的政治结构,而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因为不可能还有更好的政治结构了。

具有理想主义情操的哲学家会让你在现实的糠和理想的肉之间做出选择,比如儒家描绘大同世界,柏拉图描绘理想国,但霍布斯说:所有的肉都只是幻想,根本不可能有。真正的现实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是屎,要么是糠。到底要吃糠还是吃屎,所有人的选择都应该是一致的。所有人都是理性的自利者,吃糠既会是他们自由选择的结果,同样也将是他们必然会做的选择。

自由和必然,在霍布斯看来是一回事。而这种糠一样的国家,就是“利维坦”,用今天的话说,就是集权国家。在霍布斯的逻辑里,如果大家痛恨的糠有一天消失不见了,那么所有人注定沦落到吃屎的境地,实在无法下咽,最后还得去找糠吃。既然如此,大家就应该珍惜眼前的糠,无论它有多难吃。

“利维坦”是音译,它是《圣经》里提到的一种海怪,中文版《圣经》一般翻译成鳄鱼。当然,鳄鱼绝不足以表现利维坦的强大。这部书于1651年首版,卷首插图很形象,画的是一个巨人一手持利剑,一手持权杖,他的身体是由无数臣民构成的。书名《利维坦》不仅是音译,而且是中国风格的简称,英文原名叫做《利维坦,或教会国家和市民国家的实质、形式和权力》(Leviathan or The Matter, Forme and Power of a Common Wealth Ecclesiastical and Civil)。书名之所以取得如此复杂,如果你听过第八周彩蛋的内容,就应该知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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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思考

看过如此反动透顶的学说,正常人都该想到:国王一定爱死他了。

然而事实上,国王看着这本书,一脸尴尬,表情复杂。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请你尽情发挥想象吧!

今日得到

又到了复习时间,让我们回顾一下今天的知识要点:

  • 霍布斯讲的人人平等,首先是体力和智力上的近似。正是因为这种近似,所以在自然状态里,一个人无论多强壮,多聪明,也都很难控制别人。

  • 在自然状态下,人人自危,那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

  • 霍布斯深究人类的天性,归纳出造成争夺的三种主要原因:第一是竞争,第二是猜疑,第三是荣誉。基于以上缘故,如果没有一个权威力量使大家慑服,那么人们便永远无法摆脱战争状态。

  • 如果想要摆脱自然状态,进入和平稳定的生活,只有一个办法:大家选出一个人或一群人,赋予他或他们最高主权,把保护自己的权利完全交给这个主权者,社会契约就此达成。

  • 这份契约的特殊之处在于:主权者并不是立约的一方,而是除他之外的所有人订立契约,请他来做大家的主子,是为主权者。而这位主权者独自生活在自然状态里,可以为所欲为,不必对臣民负任何责任,他的命令就是所有人必须服从的法律。这就是绝对的专制,绝对的集权。

  • 一切契约都源于胁迫和恐惧,所以所谓不平等条约其实都是平等的。

就到这里吧,我们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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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留言

云之裳:老师太幽默,文章太精彩,先乐着听完一遍又仔细读了一遍。先捋一捋自己今天的10点收获:

1、原以为人与人的体能智力也是造成不平等的原因,今天才知道在原始社会里人的智力体力差别不大,因为缺乏知识积累的方法。

2、因为人与人能力平等又求生心切,所以资源的稀缺就造就了竞争和猜忌、造就了仇恨、造就了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

3、想保全自己,最合理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先发制人。人人都这么想这么做,就形成无休止的战争,让人的生命变得“孤寂、穷困、肮脏、野兽不如,而且短促”。

4、理性的选择催生契约。一切契约都是以胁迫和恐惧为基础,“不得已”只是一种幻象。无非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

5、自由就是用自己认为最合适的手段去做任何事情的自由,所以在胁迫下订立的契约,就没有必要履行。

6、因为人人都想为所欲为,又害怕被别人为所欲为,为了结束这种焦虑和猜忌引起的无休止的战争,必须协商一个共同遵守的规矩。

7、虽然有了规矩,但由于不能人人都说了算、不能人人都担任法官兼刽子手,只好推举一个主权者,赋予他最高主权,让他一人说了算,社会契约就此达成。

8、主权者并不是立约的一方,而是除他之外的所有人。主权者独自生活在自然状态里,可以为所欲为,这就形成绝对的专制,绝对的集权。

9、如果没有一个权威力量使所有人慑服,那么一切契约都注定成为一纸空文。所以专制也好集权也好,即便再糟糕,也要好过人人自危的自然状态。所谓 “好” 的政治结构,就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10、因为所有人都是理性的自利者,所以吃糠既是自由选择的结果,也将是必然会做的选择。

Ray:今天的内容好长 值得仔细品味 国王对于《利维坦》的尴尬大体上可以理解 西方国家鼓吹的是君权神授 也就是国王的权力是上帝赋予的 有神性的光环 现在被霍布斯赤裸裸的解释为“比吃屎略好一些 人民不得已的选择” 神性的光环立刻陨落 更重要的是霍布斯让人们明白 国王并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 而是由人组成 每一部分都是平等的 换言之国王只是权力的集合体 是人为了安全选择创造了国王 既然不是神授的 那国王的位置也就不是绝对的安全了 有一个小问题 既然国王是一个人民权力的集合 那么不同地域产生的不同国王之间依然无法避免相互掠夺的情况 战争从根本上没有被杜绝 而且由于权力和武力变大以国王为单位发动战争似乎比单个人或者小群体更容易了 不知霍布斯的理论是如何解释国家战争的 感谢老师

大师兄:长大是一个不断沮丧的过程,最初小心翼翼紧握的盒子里原以为装满缤纷的糖果,一个个撕开漂亮的包纸后发现,好点的顶多是糠,大多是屎。

李盈:古代国王在看完《利维坦》的前半部,肯定对霍布斯爱的死去活来,世界上居然有这么一个人,用几何推断的方式,验证了集权制度的合理性,这简直太合理了。这是历代国王一直都想证明的问题,有时自己都觉得没有道理的时候,还要把神搬出来镇场。

然而,国王们也不能高兴的太早了,虽然霍布斯说了,集权制度再不好,那也是糠,你们不认同只能吃屎,但霍布斯还说了,国家在防止人对人的攻击以及保持国家的完整统一方面是有无限威权的。至于其他方面,国家是完全不管的。只要一个人不无故行凶,满大街砍人,国家主权是不会去干涉他的。

从这个角度说,国王要想横征暴敛,草菅人命也是不行的,国王并非我们想象中的那般无所不能。欧洲的国王大多像利维坦描述的那样,所以欧洲的国王,特别杰出的和中国没法比,然而灵桓二帝这样的君主,也明显比中国少。

PhiY:回答完问题,来梳理下《利维坦》的逻辑推演 人人在能力上平等,欲望平等+资源有限+人的天性→自然状态下,先发制人的争夺→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自然权利和自然律→社会契约→利维坦的产生

迷糊小胖:因为这本书出现之前,君王存在的理由是君权神授。而霍布斯提出的是君权民授。在《利维坦》中也推论出如果君王控制不住秩序,自然会有新的君王代替,人民甚至不惜找一个外国君王,只要他能恢复秩序。英国的光荣革命就是这种理论的实际提现吧。说实话,当看到请荷兰执政来统治英国,一时半会儿脑子真无法理解。

熊逸(作者) 回复:他们对外国人远不如我们见外。明天会讲到

成洁getit:君权神授的话,就是老子生下来就是君王,无论我是贤明还是作恶。利维坦的契约原则,不过现在选了我,明天一样选别人。我头上有利维坦的利爪獠牙啊,环顾四周全是等着取代我的人,惴惴不安啊! 君权神授的话,天生注定我是高人一等的精英,民众愚昧需要我治理;契约的话,大家都是一样的人,权力推行得受监督。

罗鑫(聚塔):我非常遗憾,在我20年前读大学期间看了所有好熊在书单里列出的这些书,但是当时的我还只是十几岁的青涩少年,从社会阅历和阅读经验上来讲,完全读不懂,囫囵吞枣的就这样度过了大学四年。 而当时课堂上老师在讲述这些名著时,比我自己阅读的还让人模糊不清,如今捧着好熊的解读,回头看那些老师的上课内容,我现在严重怀疑那些老师当年是没有读过原文的。 很感谢好熊给了我再次重温这些书的机会,也让我在20年后,积累了一些人生阅历后,能更深切的体会到这些书的妙处。

脚印:读后有感: 1.在人性本恶和资源匮乏的两个前提下,利维坦模式是相对理想,也是必然的选择。当然,这还需要无神论的基础和配合。 2.朋友之间曾闲聊到西方民主和东方集权的社会渊源。有朋友分析了西方民主和基督教的关系,他说西方存在唯一的绝对权威,上帝。上帝高高在上,有无所不能的力量,每一个人都是他的子民。而在上帝之下,人人(子民)生而平等。这就是西方“人人生而平等”的心理基础,而“人人平等”又是“民主”的社会基础。 3.按照朋友的说法,《利维坦》中,霍布斯只是通过严密的逻辑推理,把过去的“上帝”改成了大家根据契约原则选出来的“国王”而已。当然,由“上帝”到“国王”,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也是巨大的进步。 思考:为什么国王对《利维坦》一脸尴尬,表情复杂呢?个人瞎猜: 1.虽然《利维坦》认为主权者拥有绝对的权力,还能为所欲为。但此“主权者”,非彼“国王”。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国王的权力,要不就是神授,要不就是继承,而非根据契约原则的“民选”。 2.而且,既然可以进行一次民选,选出将就的主权者,就不能再进一步,民选建立定期选择独裁者的机制?我想,《利维坦》也是“民选”的思想萌芽吧。

Ethan:国王当然会一脸尴尬,在当时英国社会,国王权力合法性来自于上帝,霍布斯用社会契约这个理论,把国王的权力描绘的没有任何的神圣性,都是大家恐惧和胁迫的结果,而且在隐隐约约当中也否定了神学的观点。

Sun瑞:昨天,好多同学对熊掌门的授课方式和风格给予支持和肯定,我坚决站在这个队伍里。听了些十几周的课,渐渐熟悉并迷恋这种风格,课后也一直在努力补课,比如读熊掌门以前的书和文章,而且发现,随着课程的深入,熊掌门释放出越来越多的能量。其实,要是熊掌门真的开山收徒,我可能真的没那么幸运,还是感谢这个没有门槛的平台,让有有幸这么近的跟好熊学习。入门容易坚持难,我一定不掉队。 今天的学习,终于比前两天找到了点感觉。利维坦应该是一个“人造神”,这个神是依照主权者的意志行动的。至于主权者的意志是来源于一个人(比如国王)还是多个人(比如某种民主制度),作者可能不是特别在意。但是这种意志一旦形成了,那么就是一个国家之内至高无上不受约束的存在,而且可以覆盖一个国家的所有方面。对于臣民来说,面对利维坦的意志,只有乖乖遵守的份。至于为什么利维坦会这样行事,那么只好问上帝了。

Geothinker:1.国王只是普通大众中的一员,不再高人一等,不再有地位的优越感和神圣感;

2.国王的权力都是大家赋予的,不再是君权神赋,权力也不再神秘;

3.既然国王是人们选出来的,他的特权也是可以被剥夺的:人不选他就是了;

4.国王的权力将受到限制,他不能随意订立与发布法律:因为这些契约应该是由所有人来订立的。

MushroomMan:今天的内容有点长,而我关注的焦点竟然是那些有点绕的概念和定义:如果仔细看每一个字词,就会发现霍布斯的严谨,严格做到正确而全面,竟然不留任何遗漏,熊老师提到的科学精神由此可见。这应该是观察作者的一个绝佳点。

有这样严谨的逻辑和科学的思维,推导出的这个结论,确实是很难辨驳的,就如熊老师说的,“逻辑自洽,就可成一家之言”。

对于概念和定义的逻辑推导,这是大多数中国人思维里相对的短板。而我在思考另外一个词的定义:“荣誉”或者说“荣辱”或“道德”,该如何严格定义这个词?中国的孔孟对于人性本善的假设,是如何推导来的?想起之前关于孟子的课,孟子的辩论能力首屈一指,看到利维坦,不知会有怎样的反应?

zero:国王不喜欢霍布斯的观点,可能有如下原因: 1.群众是因为恐惧,而不是尊重才俯首听命,国王的地位就毫无尊贵而言,和土匪头子没啥区别嘛。 2.当时的王权要得到神权的认可,而霍布斯的逻辑是把神也否认了的。在12章,借着旧诗人的名义说“神最初是由人类的恐惧创造出的。”从根本上动摇了“君权神授”的根基,国王权力的合法性也就荡然无存。 3.霍布斯说,可以通过契约选出一个强而有力的代言人。一旦群众认同此逻辑,国王的位置朝不保夕。而他如果想保有位置,不能放任自己的自然权利,只顾着花天酒地,夜夜笙歌,而要厉兵秣马,磨刀霍霍向下一个可能的挑战者。

沈宏波:霍布斯讲的确实是集权国家的一面,或者说是优点,让我想起了伊拉克和利比亚,萨达姆卡扎菲虽然集权,甚至荒淫无度,但还是维护了国家的稳定和大多数免于战争和恐惧,相当于人民还是吃到了糠,推翻了他们人民真的是吃到了屎! 看《乌合之众》里面对比了美国和南美国家的民主制度,同样的民主制度,但是国民不同,造成了截然不同的结果,所以说国家的制度是全体人民共同的选择,贸然的改变制度未必是好的,这也是很多人拥护专制的理由,就如现在很多人还是会拿伊拉克的例子说还是集权好!期待熊教授的解答!

一溜小跑:在霍布斯的理论里,社会契约一旦达成,主权者即获得不受控制的权力,但实际上谁是主权者却无所谓,只要有这种“人间上帝”存在即可。 但君主可没法这么想,他们要的是权力传承,将权力留在自己的血统里。但霍布斯的理论产生了一种可能性,反叛者可以利用霍布斯的“主权者”理论获得合法性。

赵新谋:中西方古圣贤思维差别真大,中国人是用一套圣人法则教化众生,如果人人都听话,社会将和谐好治理;老外从人的自然本性出发推导出一套合适的制度来使社会和谐。 但古时治理工具落后,制度仍然要结合宗教教化来治理社会,这也算中西合壁吧。

乌羽君:这一集好爽,像《为什么正义离我们越来越远》,让我在摆脱混沌复杂虚幻充满逻辑缺陷的道德陷阱的路上,更进一步。不过这不就是博弈论的初级应用么?

BabyFace:哎,没有读过《利维坦》,理解起来有一点吃力,不过好在有熊老师的理论框架,等买来看看,顺着这个框架去理解,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今日问题: 我觉得以前人们都说君权神授,国王的权利来自上帝,国王是无比尊贵的,可被霍布斯这么一说,就没有了神性。国王的是臣民选出来的,并非神。 所以国王会显得尴尬。

木皮牛阿骆驼之家:江山是打下来的,契约是主权者制定的;啥时候有过除他之外的人订立契约,请他来做国家的主子这样的好时候?只可能以下情况:一、团体足够小,利益得失一目了然,如几个人外出,由一个人带队或者主管财务;二、当财富太少,主权者无利可图,比如三皇五帝的时候;或者财富太多,大家对财富都不以为意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