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德沃金:什么样的平等才合理?
你好,我是刘擎,欢迎你来和我一起探讨西方现代思想。
在这个板块的第一讲,我提到过 现代社会的一个发展趋势,就是平等的压力越来越强。
首先是对公民法律地位的平等要求。如果这方面做不到平等,就明显违背平等的理想。比如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宣告“人人生而平等”,可到了1787年美国立宪的时候,要计算各州的人口,来确定众议院的议员分配名额,黑人奴隶还不能算一个人,只能打折,按五分之三个人来计算。直到南北战争之后,才改变了这一点。
在今天,公民法律地位的不平等已经很少见了。 公民权利的平等是最基本的平等,这个问题解决了之后,另一方面的平等问题就越来越突出,那就是社会经济领域的平等。
你要的是什么平等?
但是,社会经济领域的平等是特别困难的难题。难在哪里呢?且不说实践的困难,就是在理论上,都还没有找到一个比较理想的规范原则。
比如,经济领域要平等,最直接的反应就是平均分配。但你也知道,搞“平均主义”肯定是不行,因为平均主义会让经济效率变得低下。这是经济学家告诉我们的。
但你想过没有, 平均主义其实也损害了平等。
假如这是一场跑步比赛,平均主义就意味着,每个人都要同时抵达终点。如果是这样,那你就必须放弃起点的平等,所有人不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或者必须给跑得快的人腿上绑上沙袋。都是来跑步,为什么有人就要绑沙袋、有人就不用绑呢?这不也是一种不平等吗?
你看,平等的问题就是“随便说说挺简单,仔细想想很困难”。实现一种平等,往往会损害另一种平等。那么,你究竟要哪一种平等呢?
1980年代,西方学术界发生了一场著名的辩论,主题就是“ 什么的平等 ”(equality of what),有一位学者在这场辩论中非常引人注目,他就是今天我要介绍的人物,罗纳德·德沃金。
德沃金是著名的法学家和政治哲学家,和罗尔斯、还有诺齐克都是好朋友,他曾在牛津大学担任“法理学首席教授”长达20年,我放了一张他的照片在文稿,你可以去看看。

德沃金的学术成就非常丰硕,不过这次课,主要是来讲解他对平等问题的见解。
怎么做到“平等的尊重”?
德沃金的理论很复杂,但可以从一个非常朴素的问题开始,那就是,我们研究了这么多平等,但我们追求平等到底为了什么呢?
他的答案也很朴素,就是为了要对每个人好嘛!更确切地说,是要 一视同仁地对每个人好。
那么,怎么才能对每个人好呢?德沃金提出了两个原则。
首先,就是要把每个人当作人。 把人当人是什么意思?就是尊重每个人的自主性。德沃金说,我们要平等地尊重每个人自己选择的生活目标和方式。这就是他第一条原则,“ 平等的尊重 ”。
人和人的生活方式不一样,有人每天读莎士比亚,听得到的课程,思考哲学问题。还有的人呢,下班之后就喜欢看连续剧,刷搞笑视频,一边喝着啤酒或奶茶,把这种时刻当作最高享受,说“这才是生活的滋味啊!”。
那如果有人站出来说,后面那种生活简直太庸俗了,国家应该引导大家过高尚的生活啊,天天刷搞笑视频的人必须缴更多的税,国家再把这些钱拿来扶持博物馆、歌剧院这样的高雅文化设施,让大家都来追求高雅的生活。这样对吗?
德沃金说,当然不对,这就是把一些人当成了工具,没有当作人来尊重,违背了“平等的尊重”原则。他认为, 对于各种不同的生活理想和方式,只要本人自愿而且不伤害他人,那国家就不能干涉,也不应当偏袒,应该一视同仁,保持中立。这就是德沃金说的自由主义的“ 国家中立性原则 ”。
怎么做到“平等的关怀”?
平等尊重的原则很好理解,在自由主义内部基本上没有争议。但德沃金认为,只有平等尊重还不够。你完全可以对一个人说,我尊重你的选择,然后就再也不理他了。这是一种消极的尊重,而德沃金认为,尊重还需要有更积极的一面。
因为实现各种不同的生活理想,都需要一定的资源,那么公平的做法就应该是,为它们提供平等的资源,这就是他主张的另一个原则:“ 平等的关怀 ”。
那怎么做到平等的关怀呢?一般常识的直觉是给大家“平等的待遇”。比如,肺炎疫情爆发,大家都需要口罩,国家给每个人免费发放5只口罩,这就算是平等待遇了。
但你仔细想想,如果你生活在疫情重灾区,处境和疫情轻微地区的人大不相同。那么,这种平均分配式的平等待遇,形式上是平等了,但实际上并不平等。
所以德沃金会说,平等关怀的原则,不是简单地给所有人“平等的待遇”(equal treatment),而是要把每个人“当作平等的人来对待”(treating as equals)。这就要考虑处境不同造成的不同需求。
比如,你家里有两个孩子,哥哥视力良好,弟弟患有近视,你给弟弟配了眼镜,没有给哥哥配。形式上看,两个孩子没有得到平等的待遇,但其实这样做才能让弟弟获得和哥哥差不多的视力,这才是把他们当作平等的人来对待了。
不同原因造成的需求
听到这里,你可能会产生疑问了。前面说,为了各种不同生活理想的实现,要提供平等的资源,并且还要根据人的不同需求,提供差异化的待遇。
那我要是说,我喜欢吃海鲜,我的生活理想就是天天吃海鲜,我的需求是每天都要吃一只龙虾,那国家是不是要给我发海鲜津贴,才算是实现了“平等的关怀”呀?
这听上去好像就不太合适了。可是,为什么前面在口罩分配问题上,差异化分配让人觉得合理,变成海鲜津贴,我们就觉得不可接受了呢?
德沃金指出了其中的区别, 对于资源的需求,有些是出于自己的选择偏好,比如对龙虾的需求,而有些是环境所迫,比如对口罩的紧迫需求,这两种需求不能混为一谈。
所以,要实现“平等的关怀”,就要识别出哪些需求是自己不能选择的处境造成的,哪些是个人自愿选择的偏好造成的。对于前一种情况,应当弥补处境造成的差别,而对于后一种情况,应当接受选择造成的差异,让个人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你喜欢吃龙虾,那你自己花钱去买就好了。
“敏于志向,钝于禀赋”
你可能发现了,德沃金和罗尔斯有点像。他也提出了“个人无法选择”的因素,他也认为,这些因素不应当影响一个人的命运。为什么呢?因为像是出生环境、个人天赋这一类因素,说白了就是看运气。那么从道德的角度看,无论是好运气还是坏运气,它们对你生活造成的后果,都并不是你“应得”的。
那什么是道德上应得的后果呢?就是由你自己的选择和努力造成的命运。你努力学习,考出了好成绩,这就是你“应得”的。但如果你先天听觉能力有障碍,这也是一种坏运气,让你和大家一样参加英语听力考试,当然就考不好,但这就不是你“应得”的。这时候,应该为你提供助听设备才算公平。
在德沃金看来,一个社会如果实现了“平等的尊重与关怀”,那么社会对个人的奖赏或惩罚,就应该是针对个人的选择,或者说个人的“志向”,而不是针对那些个人无法选择的天赋因素。 这个观点有一个很典雅的中文翻译,叫做“ 敏于志向,钝于禀赋 ”。
那么,德沃金的主张和罗尔斯理论的区别在哪里呢?
罗尔斯也提出了差异原则,非常关注救助那些处境最差的群体,但他没有去问,他们的处境是如何变差的呢?如果那个爱吃龙虾的人,每个月都把自己的工资拿来买龙虾,几顿就吃完了,然后陷入了穷困潦倒,变成了处境最差的人,他应该被救助吗?
罗尔斯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没有区分“导致处境最差的原因”是什么。但德沃金可以回答,他会说对龙虾的偏好造成的困苦,是他的志向所致,是他自己选择的结果,那么这就是他应得的处境,就不应当得到救助。
“自由主义的平等观”
总结一下,德沃金的基本思路是这样的,在现代西方社会,公民的基本自由权受到宪法保障,这已经是根深蒂固的社会共识,无论是激进派、保守派还是自由派,在原则上都没有异议。
那么对于自由主义来说,要去处理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确立一种恰当的平等观。所以德沃金提出了“ 平等的尊重和关怀 ”原则,他相信,这就是“自由主义的平等观”,能够同时回应现代人对于自由、平等和多元价值的三种诉求。
问答最后,我想听听,你怎么看待德沃金的平等尊重和关怀的原则呢?你觉得它能处理好你在生活中看到的一些平等问题吗?欢迎到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划重点
1、德沃金认为,平等要遵循两个原则,“平等的尊重”和“平等的关怀”。
2、平等的尊重,是要尊重每个人的自主性,尊重人们自己选择的生活目标和方式,对此,国家应当保持中立。
3、平等的关怀,则是要把每个人“当作平等的人来对待”,考虑不同处境造成的不同需求。
4、但是对于个人不能选择的处境造成的需求,和个人自愿选择的偏好造成的需求,不能混为一谈。社会对于个人的奖惩,应当是“敏于志向,钝于禀赋”的。


热门留言
王黎璐:德沃金认为,在资源分配中,人们应该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选择者必须自己承担选择的后果,由这种情况造成的与他人之间的差异不能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这个观点推敲起来是不严谨的。因为在探讨人们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时,对于责任的划分,应该有明确的界定。在人们做出的选择中,有些是有意发展的偏好进行真实意愿选择的结果,这时应该为之承担责任;但有些偏好是因为人们无法控制的因素形成的,不是人们的有意选择,这时再让人们去承担相应责任就是不公正的。在现实生活中,人的成长并不是独立于外界的过程,时刻充满着变化和无限的可能,因此无法避免社会环境等客观因素的细节对人们产生的影响。因此,德沃金的“敏于志向”这一目标的实现,依然存在着诸多待解决的问题。比如见义勇为,一个人为救助他人却不小心自身遇难牺牲,救助者具备英勇、善良这些优秀的品质,见义勇为的过程也并无过错,符合“敏于志向”的各个环节。如果要救助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后果,我觉得也是不公正的。
金戈铁马:我个人的观点,相比于罗尔斯和诺齐克的思想,德沃金的思想在现实世界中无疑是更具有普适性和可操作性。首先,德沃金承认个体之间存在的差异,也就是起点的不公平。毕竟,原生家庭、个人天赋、社会环境等各个层面的差异,是如今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我们很难从根本上改变。选择接受现实,其实就是引导改变发生的重要基石。其次,德沃金所主张的“平等的关怀”,实际上也是一种关于机会平等的主张。德沃金主张每个人的思想和价值观都应该得到尊重,每个人都有权利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而且,只要他们愿意为之付出努力,那么社会就应该帮助他们去消除影响他们实现目标的环境因素,以实现机会的平等。比如说,来自偏远山区的孩子,想要考大学,为了实现目标,他们也付出了艰苦的努力;但是,由于起点的差异,他们的基础比不上城市的孩子。那么,我们就应该想办法帮助他们,给他们“开小灶”,帮助他们去实现自己的目标。可以说,德沃金的思想,确实是兼顾了自由和平等,并且提供了可供实践的思维方式,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中有所收获,并积极指导自身的实践。
吴强:我觉得德沃金的“敏于志向,钝于禀赋”的观点并不能处理好现实生活中的平等问题,只能当做一种解决思路。 德沃金的观点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要能区分志向和禀赋,可现实生活两点并不能完全分离,而是相互影响的。一个人贫穷,既有环境的因素,也有自己选择的因素,各自权重是多少没法说清。两个不同地方贫穷的人,如何基于各自的志向和贫穷给予不同的尊重和关怀?
陈C:德沃金提出平等尊重与平等关怀的原则,听上去有一点“消极的平等”和“积极的平等”的感觉。在尊重个人自主选择的同时,也会有主动的干预,针对不同处境下的不同需求来调整对待的方式,从而以更加积极的方式实现平等。
但是这一讲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德沃金对平等的划分。德沃金的主张,实际上是对处境与需求进行一次归因分析,当主因被认为是个人自愿选择或偏好使然,那么责任就应当由个人承担,奖惩也会分明;而如果处境为禀赋或某种不可反抗的因素造成,那么就需要对其予以帮助。
仅仅是这一步溯源,就将混杂的各类不平等拆成了两种类别,在我看来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洞见,理由有这样几点: 1. 分辨的可操作性很高。虽然哲学层面上关于因果尚有分歧,但在社会决策与司法层面上,溯源、归因是一个相对而言更加偏向“技术性”的工作,一些领域甚至可以通过逻辑与具体的流程,让归因变得更加细致。 2. 奖惩与扶持的程度更容易确定。我认为这是上一条理由的衍生结果。如果我们可以通过技术性的手段来进行归因,就意味着奖惩的程度也可以视原因的强弱而定,这在司法、公司激励等领域是非常重要的;即便不进行技术性的操作,识别清楚原因,凭借常识与直觉,我们也能为奖惩或扶持划定一个尺度。 3. 符合常识。我们凭着直觉,会相信“自作孽不可活”、“不作死就不会死”,并且情缘去支援那些,因为不可抗力而遭遇困境的人们。从这个角度讲,德沃金的平等理论,与我们的常识格外接近,理论将更容易被接受,并转化为实践。
Neo:乍聽之下很有人性,符合我慣性的價值。但仔細思考本節內容,反而讓我領悟「選擇」是否真的是差異的來源。 譬如我有個朋友天賦不好,不夠聰明,讀書學習都很吃力,當然學歷不佳,在職場很難競爭。雖然這是「天賦」造成,但表現於外,卻是她從小不愛讀書,高中文憑混畢業,就早早「選擇」不再升學,在底層鬼混。旁人來看,她的低收入是「選擇」的後果,但會做這個選擇,卻也是她缺乏「天賦」。 簡單來說,單純選擇並不完全影響成敗,天賦才是重要因素,譬如我選擇彈鋼琴,怎麼樣也不會比貝多芬莫札特有成就。因為我的「選擇」沒有相對應的「天賦」支撐,
刘擎(作者) 回复:你好,我是这门课的编辑。我发现一个很有趣的事情哦,就是你的最后这句话,把句子中的“选择”和“天赋”换过来,好像也完全能够成立:简单来说,单纯天赋并不完全影响成败,选择才是重要因素,譬如贝多芬莫扎特不选择学乐器,怎么样也不会成为大音乐家。因为他们的「天赋」没有相对应的「选择」去实现。 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能说天赋“才是”重要因素呢?
导演: 我想举个例子,比如一个孩子享受了最好的教育,最好的平台和机会,而且有着很好的天赋,他享受的都是社会最好的。另外一个孩子家里很穷,天赋也一般,享受的也都是社会最底层的。 显然在社会的竞争力来讲第一个孩子毫无疑问碾压第二个孩子,这个公平吗?肯定不公平?这种情况社会要干预吗。 那么我们换一个角度看这个问题,第二个孩子虽然生存条件很差,可正是这些不公平待遇和磨难反而让他学会爱,学会克服困难并且找到了自己人生的真谛,成为了一个伟大的人。这样的例子很多我就不举例了。 那这个公平吗?我想问,第二个孩子看似磨难多但这些磨难反而成就了他,第一个孩儿看似很顺利,可是他缺少了很多直面人生真相的机会。顺利的环境反而让他看不到世界深层的魅力。 所以我想问的是,看到的公平可以计算。那么看不到的公平呢?对于浮在冰山之下看不到的公平呢,怎么计算?
溪水边yuan:“敏于志向,钝于禀赋。”社会对个人的奖惩,应该是针对个人的选择,而不是针对那些个人无法选择的天赋因素。当前的精准扶贫,扶贫先扶志,就是这样做的。单位评先也要平等的尊重后勤等服务岗位,教师表扬学生常常设有进步奖,这是平等的关怀。
番茄Taste:刘擎老师的专栏听到现在才听出来点感觉,实在是都不好意思跟老师说。这一讲的这位大师虽然以前没听说过,但是他的观点我真的无比赞同。前几年的时候呢,我就有文中提到的现象:比如我看书啊学习啊、别人却在玩游戏什么的,我就觉得那些人纯粹就是浪费国家粮食。后来呢,我就慢慢学会了尊重他人的选择,我依然看我的书听我的专栏,我也不反感别人去玩游戏去看综艺。虽然我明确的表达出对关注这些娱乐活动的不认同,但是我尊重他人的意志选择。这样,就有很多人都愿意和我交流。我本身的生活方式就不被大众认可,所以我就学着去尊重他人,也期望别人能够理解我。这种尊重和理解就应该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之上。只是,不同的选择导致了不同的人生结果,这就看每个人对自己的定义是怎样了!
151****6217:请问刘老师,按照德沃金的奖惩机制。如果是一位天赋异禀且后天非常努力的艺术家,卖一副他自己的画儿。假如有人出10万,但是其他人是否可以提出异议:这位艺术家的后天努力的确应该得到奖赏,但是因为这位艺术家是有极高的天赋,那部分不应得到奖赏,应该从10万里面减去5万才算合理。可以这样推理吗?
刘擎(作者) 回复:对于德沃金的理论,我们在课程讲解得相当简单,只介绍了他的平等对待的原则,而没有涉及到他对公共政策机制的复杂设计,比如他构想的“拍卖机制”和“保险机制”等等,这方面也存在着争议。 对此我并不是有专门研究的专家。所以我拿着你的问题,去请教我的朋友,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的葛四友教授。他对德沃金有过专门的深入研究。以下是他对这个问题的答复:
“按照德沃金的表面的立场,也就是说分配要“敏于志向,钝于禀赋”的原则,那么这位同学的推理在某种意义上是正确的。但是,具体金额的分配就很复杂,可能不一定是5万,也可能是8万对2万或者9万对1万,这个很难说。因为德沃金有一套很复杂的分配正义的具体机制。但是,按照我对德沃金的解读,问题要复杂得多。我认为德沃金的实际方案,其实并不是它表面宣称的那么激进,包括他的“拍卖机制”和“保险机制”。也就是说,他的立场很激进,但他的政策还蛮务实的。无论如何,具体的分配比例数字是很难确定的。”
葛四友教授发表过一篇研究论文,专门讨论德沃金的分配正义理论,认为他有“第二张面孔”,如果有兴趣可以找来阅读。 【文献出处:葛四友《论德沃金资源平等的第二张面孔》,载《社会科学》2018年第5期。网络资源:http://ex.cssn.cn/zhx/zx_wgzx/201901/t20190103_4805768.shtml?COLLCC=3643728593&】
老赵:我还是有和昨天一样的困惑,如果孩子的命运在父母的选择和努力下获得了提升,那么这要算努力还是运气呢?另一个问题是,如果白人实现内部平等的过程中却伤害了黑人奴隶甚至伤害了远在天边的其他国家呢,这种平等还有意义吗?
刘擎(作者) 回复:第一个问题,孩子如果在父母的选择和努力下获得了提升,那么对于孩子而言,这是一种运气。因为能够出生在这样一种更具有优势的有利家庭环境之中,对孩子来说这是偶然。 第二个问题,在白人内部实现平等的过程,与伤害其他群体没有什么逻辑关联。更宽泛地说,在一个族群内部实现平等,并不需要以伤害其他群体为条件。但是,有时候促进一个群体的利益,比如富裕和繁荣,有可能会以其他族群的利益为代价,这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这种状况在道德上是可质疑的,但这就成为一个族群间的平等问题,与族群内部的平等化没有关联。
飘啊飘啊飘过:现在有句网络套话:自己选择的路,含着泪也要走完。这就是选择给带来的公平问题。在选择做出的一瞬间,权利和义务就已经做好,权利就是获得选择所带来的可能收益,义务就是承受选择所带来的风险。至少,选择之后要承受比没做选择人更排后享受救助的义务。 如果考虑到国家救助的资源也是源于每个人的,也是有限的。所以,在同等情况下,做过选择的人有义务把受国家帮助的顺序排在没有选择之人的后面。 所以,比如一个人吃龙虾后没想到却得了痛风,国家该不该免费给他医疗呢?首先看国家的医疗资源,如果医疗资源充足,没问题,可以免费医疗;如果国家医疗资源不足,只允许给一个免费治疗痛风的名额,而另一个人是因为不可避免的原因得了痛风,那么这个名额应该给后者;如果还有另一个人是医生明确告诉他不准吃海鲜,却坚持吃海鲜才得了痛风,显然他需要负担比前者更大的义务,所以免费医疗的名额应该给前者。
兔兔 核安全运营顾问EDF:033 德沃金|敏于志向钝于禀赋
这一讲要结合对柯恩对德沃金的批判来看的话,就会对不同的平等主义理念的细微区分理解更深。推荐看老师的《西方政治哲学史》柯恩章中的第五节。
德沃金认为:合格的政府应当对民众的命运有平等的关切。这种关切需要政府致力于实现某种形式的物质平等,也就是资源平等。他的理论来源于伦理学个人主义的两个原则: 一个是属于集体责任的重要性平等原则,需要政府采取的法律和政策保证其公民的命运不受天赋条件的影响。这里的天赋条件指的是性别种族经济特殊技能和其它不利条件。 另一个是属于个人责任的具体责任原则。每个人对自己的成功负有具体的和最终的责任。
对于德沃金的资源平等来说,最有力的批判也许就来自于柯恩了。 德沃金划分了个人和环境的影响,看上去对罗尔斯的平等原则做出了很好的补充,而这正是罗尔斯被人诟病平均主义的地方,无法区分先天和后天因素导致的财富不平等。 科恩也是赞成资源的分配要钝于禀赋这个原则,但是对于禀赋的理解和德沃金不同。科恩认为人的抱负其实既有后天选择成分,也有先天的非选择成分(也包含环境成分),而这样的抱负不同,从资源中能获得的福祉是大不相同的。比如,贝索斯,巴菲特,马斯克等人的能力是惊人的但是如果他们来自赤贫家庭的话很可能就没有那个勇气和眼界了因为先养活了家人金字塔下层的生存欲望还没满足怎么去满足顶层的被尊重被承认的需求?
德沃金的资源平等要求抵消自然偶然性与社会偶然性对环境(包括个人能力)的影响,但不要求抵消出现在个人抱负中的自然偶然性与社会偶然性的影响。而科恩的主张要求抵消所有社会偶然性和自然偶然性的影响。
我觉得科恩对德沃金的批评很有力,但是科恩的彻底资源平等要求也是不切实际的,因为个人是否应该完全的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已经涉及到伦理学中的自由意志论和决定论的纷争了。可若是没有达成伦理认识上的共识,来讨论政治制度该如何分蛋糕是不会有结果的。
我头脑中的学科边界: 伦理学的终点,是政治学的起点。 心理学的和政治学的终点,是经济学的起点。
用户32089698:不能,讲解德沃金时举的例子只是身体残疾的,比如听力不好,跑步比较慢,进而提出“敏于志向,钝于禀赋”,如果一个人天生智障,或者缺乏敏于志向的能力怎么办?如果帮一个智障人做决定,做的又是谁的决定呢?又怎么保持公平呢?
刘擎(作者) 回复:在德沃金看来,不只是身体的残障,而是所有天生的不利因素(包括智力障碍),在原则上都需要予以补偿。 当然,你的问题暗示了一个质疑,就是“志向”是不是与天生因素有关?也就是如果一个人的“志向”、一个人“是否愿意付诸努力去奋斗”,实际上也是一种天生的“禀赋”,那么“敏于志向,钝于禀赋”的原则就失去了可靠的概念基础。的确,这是所谓“运气均等主义”理论面临的一个挑战。 我认为,对于“志向”与“禀赋”很难做出一个泾渭分明的二元划分。但同时也不能否认,志向(是否愿意努力)这样一种气质,这种主观能动性,仍然不能简单化约为“禀赋”,无论在社会实践中还是在语用学的意义上,两者仍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被合理的区分,否则,我们无从理解人类生活的许多实践规则。
伪装:最后,我想听听,你怎么看待德沃金的平等尊重和关怀的原则呢?你觉得它能处理好你在生活中看到的一些平等问题吗?
看完之后感觉德沃金的平等尊重和平等关怀非常熟悉,这次疫情中我们国家的行动不正是这种平等原则的体现吗? 我对德沃金的平等原则非常赞同,把人当人看,根据人的实际需求来给予他能与他人平等生活的待遇,对于那些自作自受的人,我们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对于那些就是力有不逮的人,我们应该积极救助。 这种平等原则是可以处理生活中的一些平等问题的,比如现在许多家庭要了二宝,以后处理大宝和二宝的平等问题,用这个平等原则就比较容易达成共识。
邓文达:平等的关怀要求区分环境和个人偏好导致的处境差异,但现实中要将些因素搞清楚还是比较难,成本太高了。另外,个人所处的环境也会影响个人的选择,这个时候,我们又该如何区分呢?
思塔迪:如果爱吃龙虾是基因决定的呢
华仔:目前的处境是由天赋还是自我选择所造成的,如何区分也很难界定,有的有的选择恰恰源于天赋,尤其是有关智力的,总不能说智力不算天赋吧
随性:前面学习了罗尔斯和诺齐克两位思想家一左一右的自由主义观点,总觉得一个复杂的社会体系完全按罗尔斯的“完全的平等”太理想化,若用到极端可能会导致另外意义上的不平等;而诺齐克的“彻底的自由主义”又容易导致财富的绝对集中以致于贫富差距扩大导致阶层的对立等社会矛盾。而德沃金“平等尊重”和“平等关怀”更好地把前两者的主张融合,既尊重每个人选择不同生活方式的权利,又对因环境及天赋差距给予合适的帮助,即“敏于志向、钝于禀赋”
我是谁,我要去何方:德沃金没有罗尔斯那么“完全的平等”,也没有诺齐克那么“完全的自由”。他不同与罗尔斯和诺齐克的主要观点就是“敏于志向,钝于禀赋”。 这种制度既激发了人们的主观能动性,也照顾了先天性不足的人们,也强调了“我选择我负责”的原则。
与人为善smile:我的理解:
从消极自由的角度,社会制度不干涉个人的选择; 从积极自由的角度,社会制度应当尽力去弥补个人因无法选择因素所造成的起点的不平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