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餐14 如何做到阿伦特说的“独立判断”?
你好,欢迎回到西方现代思想课,我是刘擎,这是我们加餐的第十四期。
提醒你一下,在听这一讲加餐之前,你需要学完课程正文的【第19讲】,才能更好地理解下面的内容。好了,让我们开始吧。
在阿伦特两讲的留言中,同学们提出了许多问题,有很多问题实际上汇聚于同一个焦点,在这一次加餐中,我尝试针对这个焦点问题做一些回应。
这个困难的焦点问题是:我们真的有正当的理由去谴责艾希曼吗?如果有的话,这个理由到底是什么呢?
“独立判断”不是“任意”判断
艾希曼丧失了道德感,阿伦特探究其原因,认为他丧失了思考,处在thoughtlessness的状态,因此没有能力做出独立判断。再深入一步,他失去了独立判断所要求的“你与自己相处”的基本立场,最终回避面对自己的良知(conscience)。
艾希曼能为自己辩护吗?让我们想象一下,他可能有的最强的辩护理由会是什么?艾希曼可以说,我思考了、我判断了,我也面对了自己的良知——我的良知就是服从命令、服从法律,这是我最高的良知原则。
阿伦特完全知道这一点。她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点击查看《艾希曼在耶路撒冷》电子书】一书中说过,艾希曼如果不服从命令,就会感到“良心不安”。那么她怎么反驳上面说的这种辩护呢?
如果“独立判断”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任意”决定什么是自己的最高良知标准,那么“缺乏独立判断”就根本无法成为指责艾希曼的理由,因为他“独立”判断的结果就是,把服从命令当作最高的道德。
除非阿伦特能够告诉我们,什么是真正的独立(independent)判断?独立判断与个人的“任意”(arbitrary)判断有何不同?并且为辨析两者的区别做出有意义的论证,否则她说的一切都不过只是某种“修辞”,就不值得认真对待了。
阿伦特知道这是困难的,因为她自己也明确说过,“道德思考没有通则可循”,这似乎接近尼采的立场。她对尼采的思想有非常透彻的理解,但她不是道德虚无主义者。那么她如何来做出解释和辨析呢?
“道德”和“良知”有什么不同?
这里有两条不同的路径:一个是诉诸“道德”,一个是诉诸“良知”。
在日常语言中,道德和良知,几乎是同义词。但阿伦特区别了这两条道路,熟悉她作品的读者,都知道她擅长“词源学”的分析(当然是因为海德格尔的影响)。
在《责任与判断》一书中,阿伦特做出词源学的考证。无论是道德morality(源自拉丁文mores)还是伦理ethics(源自希腊词ethos),原初的涵义都是指“习俗”(customs)。
而“良知”(conscience)则不同,在词源学上与“意识”相同,而意识(consciousness)的字面涵义是“和自己一起知道”,此时,我就会意识到自己,“我必然合二为一”(two-in-one)。
阿伦特分析指出,传统习俗已经衰败了,而德国出现了新的习俗(道德)——服从命令杀人,于是,传统的“道德”就崩溃了。在我的理解中,这就是说“习俗”淹没了“良知”,导致了“总体性的道德崩溃”。
艾希曼声称的“良知”是屈从于习俗的。他把时下的标准当作了衡量道德的尺度,甚至作为“道德律令”,这是他对康德的误用。艾希曼真正面对的不是良知,而是迎合他人的期待,并从中获利(包括他在纳粹体制中的晋升)。
那么恢复真正的良知,必须独立于习俗,这在当时的德国尤为紧迫,因此,独立判断也就尤为重要。
那么,良知如果失去了习俗的标准,甚至失去了任何外在的标准,会变得任意武断吗?“和自己在一起”能够成为一个标准吗?
大家知道,阿伦特有一位(或许是唯一的)“闺蜜”叫玛丽·麦肯锡。
有一次阿伦特问她:“一个人难道能和作为杀人犯的自己共处吗?”
麦肯锡反问道:“为什么不能?”(大意如此,我一时找不到精确的出处)。
阿伦特相信,不能,只要你真正面对自己,不回避自己,只要你坚持自身的同一性,自己的moral integrity(“道德完整”,或“道德正直”),你就无法接受作为杀人犯的自己。
良知的标准是什么?
那么,什么是良知呢?阿伦特提出了良知的标准吗?没有。为什么呢?她没有说,或者来不及说了。
以下就是我自己的思考或者说speculation(推测)。
一种方便的回答是,因为阿伦特认为不存在任何标准。但这就变成了虚无主义者,或者非道德主义者,然而阿伦特明确说过她不是。
那么,她就应该提出一个标准,对吗?可是,让我们这样想,假设她对良知提出了一个标准,会怎么样?你会追问,这个标准为什么是对的呢?这个标准又依据什么标准呢?这样她就必须再找一个更高的(哲学术语说“更后设”的)标准,对吗?
这就是道德判断(以及所有价值判断)的难题,叫做“自我指涉”的困境(the paradox of self-referentiality),就是在思想意义上,陷入了“自己当运动员,同时又当自己的裁判员”的处境。
我们知道,反思判断必须有一个“立足点”,而立足点本身也可能转变为“更高阶”反思的对象。于是,反思的自我指涉可能会导致无穷后退。
所以,亚里士多德说,所有的思考必须有一个“始点或本原”——“是一种在其充分显现之后,就不须再问为什么的东西”(《尼各马可伦理学》【点击查看《尼各马可伦理学》电子书】)。维特根斯坦也说过,“我们必须从起点开始,而不是从更早开始”。这就像数学的公理一样,你需要在公理的基础上才能展开后续的思考和推理。
所以我的答案就是:阿伦特没有提出良知的标准,因为良知不需要标准,良知本身才是标准,它是自明的道德真理。
这样我们才能理解阿伦特一个听上去很奇怪的想法:真理并不是思考的结果,“思考是在体验了真理之后开始的”。
这是她在给闺蜜麦肯锡的信中说的。阿伦特认为存在一种流行的谬论,就是“相信真理是经历了思考过程之后的结果”。阿伦特认为“相反,真理一直是思考的开端,思考一直是没有结果的。这是‘哲学’和科学之间的差别。科学是有结果的,而哲学从来没有。思考是在体验了真理之后开始的。……真理不存在于思考中,用康德的话来说,真理是使思考成为可能的条件。它既是思考的开端,又是先验的。”(阿伦特和麦肯锡的通信集叫做《朋友之间》,已经有中译本了,有兴趣你可以找来读一读: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26821908/)
“最低限度的标准”和“一些根本的良知”
现代性的麻烦是我们失去了价值标准的普遍性。但我相信,某些最低限度的标准仍然是存在的。是的,现代世界关于许多问题都存在着“合理的分歧”,这就是所谓价值多元主义。但还有些分歧是不合理的。
以赛亚·伯林说,人类的价值不是无数的,是有限的,你不能说世界上有几十亿人,就存在着几十亿种价值,更可能的是有十几种或几十种价值。把有些东西称为“价值”必定是错误的。他举了个例子,比如,你说杀死一个人和踢开一块石头没什么区别。这并不是另类的“价值”,因为对于人类而言,这不可理喻。
虽然伯林是不喜欢阿伦特的少数同代思想家之一,但在这个问题上,我相信他们是一致的。
存在一些根本的良知,阿伦特意义上的良知,依据良知这个标准,我们未必能裁决某些价值之间的分歧,但我们能够以此判断人与非人的区别。 所以,我们有理由说,纳粹的罪行是“反人类罪”。
再给你推荐一本书,就是阿伦特的《责任与判断》(再版的书名是《反抗“平庸之恶”》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25844426/),这部文集呈现了阿伦特最后的思考历程,有兴趣你可以读一读。
好了,这一次加餐就到这里。最后,如果你有什么感想和疑问,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或者到我的知识城邦留言。这些加餐最初是在知识城邦发布的,我把这一讲加餐的原始链接放在了文稿最后,点击进入原始链接,你还能看到同学们之前的讨论。
我们下次加餐再见!

热门留言
Edmund:“真理并不是思考的结果,思考是在体验了真理之后开始的”这句话在原来学习课程的时候真的没有在意呢,而今读来回味无穷,真理是先验的给定的...我怎么有一种纵身一跃的感觉呢…能不能进一步解释一下,是不是可以说为了避免“自我指涉”的困境,我们在逻辑上必须要这样给定,还是事实就如此呢?
佘天俊:独立判断不是任意判断,主观价值判断虽说“没有对错”,但这个“没有对错”,其实是基于一些“有对错”的潜台词之上的。 良知不需要标准,良知本身才是标准,它是自明的道德真理。就好像数学中的公理,不需要问公理为什么成立,也没有人会这么问,而道德是从公理推导出来的定理。 艾希曼会出现“平庸之恶”,是因为他把定理当做了公理,去推导了别的理,道德不是不容质疑的,不是不言自明的,当道德推论出和良知相悖的内容,就应该质疑和反思。 “真理并不是思考的结果,思考是在体验了真理之后开始的。”这句话真有意思。 “以赛亚·伯林说,人类的价值不是无数的,是有限的,你不能说世界上有几十亿人,就存在着几十亿种价值,更可能的是有十几种或几十种价值。”这里指的价值,更可能是前面的良知,放置于潜意识的公理。
黄礼贤:存在一些根本的良知,阿伦特意义上的良知,依据良知这个标准,我们未必能裁决某些价值之间的分歧,但我们能够以此判断人与非人的区别。
我想起朋霍费尔的名言:“愚蠢不是一种智力缺陷,而是道德缺陷。”缺乏良知的人是愚蠢的,但这种愚蠢不是智力缺陷导致的,即使智力低下的人,都知道作为人类的禁忌,例如不可随便杀人,不能偷盗和抢劫等。这些禁忌与智力水平和受教育程度无关,文盲会遵守这些禁忌,而有知识有文化的人却可能会冲撞。因此,我们普通人不需要成为哲学家,不需要成为完全理性的人,但却不会阻止我们成为一个拥有良知的人。良知只要没有泯灭,人就不会成为兽类。
金戈铁马:很多时候,关于道德的判断标准,确实没有什么清晰的、得到广泛认同的理论;有些时候,我们主观的意见,反而会让人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甚至无所适从。比如,从直觉上,公平正义是个体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假如我们知道有人犯了罪,从良知的角度,就是应该去检举揭发。不过,如果犯罪的是我们的好朋友,或者是亲人,我们是否还应该坚持公平正义呢?从直觉上说,爱护亲人、善待朋友,也是符合道德规范的。孔子在《论语》里就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意思是,父亲为儿子隐匿罪行,包庇儿子,儿子反过来包庇藏匿父亲的罪行,不但不是违法,而且是天经地义的。所以,从“亲亲相隐”的例子,我们不难看出,如何界定道德规范的标准,其实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没有可以遵从的道德标准;事实上,在如今的社会中,即便在道德规范层面,依然存在一些普遍的共识。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用自己的良知做事,公平、友善的对待每个人,可以说是全体人类都承认的公理,也是全体人类对于美好世界的共同想象,也就可以认为是所有人都能够接受的道德规范。所以,我们是有理由谴责那些反人类的罪行的。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有了良知这个底线,我们就能够建立起一些共识,进而可以对我们的行为做出道德层面的约束。
Y.花&石:人是有思想的芦苇 良知与理性是思想的两翼
Lemon:现代性的麻烦是我们失去了价值标准的普遍性。之前不作恶是为了死亡后可以上天堂,现在死后没有了天堂也没有审判。 以赛亚·伯林说,人类的价值不是无数的,是有限的, 临刑之前,施密特给自己的妻子写了最后一封信,信中写道:“亲爱的妻子……请原谅我,我只是作为一个人类来行事,我不想伤害别人。” 阿伦特认为,施密特和卢卡斯这样的人始终要求“忠实于自己”,他们做出独立判断的前提是,始终保持“与自己相处、与自己交谈的倾向”。他们选择不作恶,不是为了服从于纳粹之外的某个戒律,而是因为他们无法接受作为杀人犯的自己,他们不愿意与这样一个自己共存,为此他们甘愿承受危险、乃至付出生命。这就是良知,如果你的内心里无法接受作为杀人犯的自己,你的内心是知道的。你的心安不安?稍作反思你是知道的,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崔建涛:1、“科学是有结果的,而哲学从来没有”这个概念对我的认知刷新非常大。 2、刘老师的课程是偶然间听了其中一讲,触动心弦,追下来,刷新了好几个思想纬度。感叹人间竟然有如此“美物”。把玩、欣赏、咂嘬,爱不释手。 3、认清了一个妄念,“标准人生意义”。耗尽心力想要从他人的影子了找到一个公认的、绝对的、不变的标准人生意义以追求,这是一个妄念。当认识到这是一个妄念,放下执念,反过来把精力用在践行、发展,一步步用行动去揉搓出意义的过程才是正解。理性打开了人类思想的潘多拉魔盒,但也只有理性是最好最有效的应对工具。 4、感叹现代互联网的神奇,又有得到这样的一个平台让刘老师课程光芒如此便捷的照亮我蒙昧洞穴之中,思想认知得以进阶。 5、大学非大楼之畏也,而是大师之畏也。非常喜欢刘老师。
刘杰荣:“阿伦特没有提出良知的标准,因为良知不需要标准,良知本身才是标准,它是自明的道德真理。”这句话让我震惊了一下。结果与起点,原因与结果,我们往往很容易把他们搞反。
Bruce:独立判断,之前最好意识到对于他人和世界的依赖,毕竟我们不可能绝对独立,往往都是相对而言。尤其是需要自己做判断,又要根据判断进行判断。借助他人的智慧,收集外界的反馈都是校正的不错办法。我所喜欢的独立判断是在自己和世界之中找到一个平衡点,不至于陷入自己的世界自嗨,也不致于随波追流。
我是谁,我要去何方:“阿伦特没有提出良知的标准,因为良知不需要标准,良知本身才是标准,它是自明的道德真理。” —— 也许“良知”这个东西纯粹是一种,作为人的发自内心的真善美感受,如果用语言给出一个定义,反而破坏了它的真正含义。 当前没有一个终极的价值标准,价值是多元化的,但“某些最低限度的标准仍然存在”。 “存在一些根本的良知,阿伦特意义上的良知,依据良知这个标准,我们未必能裁决某些价值之间的分歧,但我们能够以此判断人与非人的区别。”
丁梓怙:确实存在视人如物的少数人,他们携带冷血基因,天生没有同情心。我们可以道德审判冷血人,仅仅因为我们人数比冷血人多?实践上,道德可以按照民主法则,支持者更多的道德观念占据道德高地。但逻辑上,用人多来定义道德正当性是荒谬的。哪怕举出全人类公认的少数几条道德准则,也总有不认同它的少数人存在。所以多数人将多数人的价值观强加给少数人的正当性何在?价值的民主原则在实践上是可能的,在论证上却是困难的。
白哈巴的夜:一、感悟:《王阳明大传》有言“良知是虚的,功夫是实的。知行合一,就是要将知识与实践、功夫与本体融为一体。良知前冠一“致”字,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地点出了要害。这个“一了百了”的功夫又正是活一天有一天新问题的需日新日日新的功夫。把握住良知这个根本,然后加以所向无敌的推导,便是他(王阳明)教学生的简易直接的方法。如有人用“知之匪艰,行之惟艰”这句圣训来怀疑知行合一的命题,阳明说,“良知自知,原是容易的。只是不能致那良知,便是‘知之匪艰,行之惟艰’。”还是看你心诚志坚否——人是可以成圣的,就看想不想成了。要真想成就很斗私心一闪念,时时刻刻致良知,用阳明的话说叫“随物而格”。” 二、加餐第15讲《如何做到阿伦特说的“独立判断”?》,要点摘录: 1)阿伦特没有提出良知的标准,因为良知不需要标准,良知本身才是标准,它是自明的道德真理。 2)存在一些根本的良知,阿伦特意义上的良知,依据良知这个标准,我们未必能裁决某些价值之间的分歧,但我们能够以此判断人与非人的区别。 3)推荐阅读书,阿伦特的《责任与判断》(再版的书名是《反抗“平庸之恶”》),这部文集呈现了阿伦特最后的思考历程。
王福斌:有些东西是不言而喻的,虽然这样的不言而喻也随着时代的演进而不断变化
达达:真理良知是思考的开端,这个真理良知是什么呢?就好像工厂需要的只是我们的一双手,那是不是就剥夺了我们作为人具备思考的基本权利呢,而我们却需要这份薪水来求生存,这个矛盾又该如何去处理呢?当我们听到老板说我需要你去执行,而不是思考,我又该如何自处呢?
郭小皮:刘老师的思想史时听而弥新,时思而弥进。谢谢您的陪伴。
李广宇:“真正面对自己,不回避自己”。简单的一句话我却没有做到。这也是我犯错的根本原因。每天静下心来反思反省是多么必要和重要。
Sencer:今日思考,价值观的多元化,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个人自由主义的泛滥,在一个缺乏有效统一的价值观为依据环境下,必然会引起对价值判断的千差万别。我们都知道“事实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句话,应该是正确的,但是“事实”这个场景在不同的历史时代,就会有不同的衡量标准。也可以说,只有一个标准不管在什么样的历史时期都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此标准来进行的思考,得到的结果才能称之为真理。我想这也就是老师所说的“真理并不是思考之后的结果,思考是在体验了真理之后才开始的”意思吧。
大胡子: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独特的视角,但是整个人类群体(尤其是现代国家中)还是有一些基本共识的,尤其是对于生命的尊重,一些基本原则如果不遵守的话,那就不谈后面的那些冠冕堂皇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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